林自南没太在意,觉得自己大概是听错了。可那声音不依不饶:“南!”
她终于抬起眼睛,朝周围看了一圈,只见一个穿着灰色外套、提着皮箱的瘦高男子正站在甲板上远远望着她。他戴着眼镜,看起来真是糟糕得不行。林自南怔住了。
他从甲板上快步走下来。林自南不禁朝后退了一步。她觉得此刻像是被割裂出来的,不真实的,且冲击力大得她难以接受。
目光之中只有这个朝她走来的男人。林自南微微张嘴,眼泪涌下来。
想念沉底,她只觉得委屈。她讨厌时不时的大起大落。她心想,你怎么不早一点回来,晚一点……当然,晚一点不行。
就当凯思要走到林自南面前时,医生突然从旁边窜出来,朝他嚷嚷:“混蛋!你知道船票和火车票多贵吗?!”
凯思和林自南一时语塞。林自南赶紧趁医生没发觉,蹭掉脸上的眼泪。
一边的行人搡医生:“要吵架下去吵,挤艞板上还让不让人过了?”
三人只好悻悻地下船。
站到岸上,医生拍了拍凯思的肩,改换了方才凶神恶煞的表情,欣慰道:“我就知道你小子命大,绝对没事的。”
凯思看了看医生,又看了看林自南,不禁问:“你们这是要去哪?”
林自南咳嗽一声,转过脸去。医生嚷道:“问你媳妇儿啊,别问我,我不知道!”
俩人不说,凯思也猜到个七八分。他接过林自南手里的行李,朝医生道:“回去把车票船票的钱还你。”
医生顿时不好意思了:“咱们是什么关系,用得着客气这个?”
林自南默然走在凯思身边,悄悄伸过手去,拉住凯思的胳膊。凯思回身朝她道:“今天没过,我能进门吧?”
林自南想不到他还记着这个,心里觉得好笑,语气也轻快起来:“飞机炮弹都没拦住你,我哪敢关你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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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人又坐火车回北平。医生随意找了个借口回去了。林自南走在前面,给凯思开门。
回到家里,方觉一颗跳得厉害的心缓了下来。借着灯光,她仔细打量凯思——虽然穿着大衣,但消瘦是肉眼可见的。且看他的神色,像是能站着就睡着的样子。林自南没有问他在英国的经历,只是进厨房去煮热水。
将盆中的热水兑上凉水,手伸进去探了探温度,林自南正要走出去,叫他去洗洗风尘,可眼睛一望,便见他靠在藤椅上,头歪着,似乎已经睡着了。林自南轻轻笑了笑,将手巾搭在盆沿,端着热水走出来,在他身边放下。
凯思像是睡得很熟,没有听到她的动静。林自南缓缓将手巾浸了水,又慢慢拧干,连水滴下的声音也尽量放轻。她将手巾叠作方形,俯身去帮他擦脸。凯思一路应该是不太平,他脸上有擦伤,和着灰尘,看上去分外惊心。
“嘶。”应该是弄疼了他,凯思转醒来,目光正对上林自南的眼睛。
林自南把眼神闪躲开,问他:“怎么弄的?”
“躲防空洞之前……应该是蹭到了。”他倒是对险情直言不讳。
“你的父母还好么?”
“应该是安全的。他们现在该在办理美国移民的手续了。”
“嗯?美国。”
“我们也要去。”
“什么情况?”
“我收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聘书。”
“挺好的。什么时候走?”
“大概还要把这一学期教完。”
“成。”
灯一盏靠着窗户倾着,夜色与光亮混淆不清。凯思抬手,握住林自南拿着布巾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道:“南,我很想你。我爱你。”
林自南笑了笑:“我也爱你。”
“比以往的任何一刻,都要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习惯性的后记
这是我写的最后一篇纯言情(哈哈),第一本练手就直接结束我的言情生涯。
这篇文不算是很正规的轻小说(轻小说居然有一刻也要用【正规】这种词来形容了hh),一面无法舍弃对经典的憧憬之心,一面又觉得目下经典似乎既不娱己也不娱人,结果就写出了这么个四不像(想想毛姆写《面纱》和《月亮与六便士》这么好读又畅销的书时,有没有一瞬间纠结过自己的定位,和自己想要达到的高度。不知从哪一刻起,畅销与经典居然分家了,以往《巨人传》《堂吉诃德》那些书可是既脍炙人口,又在文学史上大放异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