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嫁衣_作者:椛媱挽辞(31)

2019-04-02 椛媱挽辞

  那时我还小,不解何谓风尘,只是觉得自己的破烂寒酸和醉红楼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便拿了银两,逃命似的离去了。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拿着月娘给我的碎银两,我徘徊在偌大的念城,开始思索着怎么度过这个难熬的冬天,帮主的话萦绕在我的脑海里。

  念城西南角有个书肆,近些年来科举盛行,不少的读书人汇集于此,书肆生意相当火爆。我听人说,在那里可以靠抄书挣取银两。

  我买了身干净的衣裳,好几日徘徊在书肆门口,终究是犹豫了。我生于贫困之家,久久流离于世间,未曾上过学堂,也不识得大字半个。

  那门口的小厮一眼就认出了我,一把把我往外推:“哟,这不是长离街头的小要饭的吗,走开走开,别脏了我的铺子。”

  我被他重重推倒在地,手被僵硬的土地擦破了皮,大颗大颗的血粒涌出,疼得我直咬牙,虽然是理亏,可我也毫无办法。

  在乱世中流离久了,便会知道,这个世道,其实是人吃人的,嫌贫爱富,畏强凌弱,才是生存的基本模样。

  朦胧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只大手,朝我伸过来,摸了摸我的头。那个男人的声音犹如天籁一般:“孩子,摔疼了吗?”

  我倔强地用粗布衣裳擦了擦眼泪,朝他挤出一个微笑:“不疼。”

  听到我说我是个乞丐,想要靠抄书赚取些银两,他带走了我,去了他租的院落。是一个类似于四合院的宅子,临近还住了十几户。

  他租的屋子很小,只能摆的下一张简陋的木床、一方木制的古朴的书架和一张边角残缺的大桌子。屋内东西摆放杂乱,落尘满布,唯独那些书卷,不染尘埃,被他小心翼翼地收藏着,精致地装帧着。

  他同我讲,他买不起书,但是他需要这些书,所以他只好一边抄书一边给自己留了备份,以供平日观阅。

  一面挣钱,一面学习,我感慨他的认真,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我不识字。”我和他面对面坐着,他正提笔写着些什么,坦言道。

  “没事,我教你。”他抓过我的冰凉的小手,握在他温暖的大手掌里,一笔一划地带引着我写。

  可是一离开他的扶持,我就乱了分寸。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还是写不好,看到我如爬虫般歪歪曲曲的字迹,凌厉的剑眉纠结成难以言状的弧度:“所以你是为什么想要抄书?”

  “因为我要活下去,要娶醉红楼最美的美娇娘。”我朝他粲然一笑。

  第15章 搞事情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风月为何物,只觉得小小的月柒,是醉红楼最美的姑娘。

  “唉,慢慢来吧。”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根本没把我的话太放在心上,立马回归沉默。

  往后的日子里,我替他抄写着一份份的书卷,虽说字奇丑无比,他也不嫌弃,耐心地翻看着。

  他每天供我些粗茶淡饭,有时候会带些油腥,有时候我端详着他细嚼慢咽的样子,觉得他大概是上天予我的最大恩赐。

  他每每看到我望着他发呆,总会用筷子敲我的头:“想什么呢,小鬼,快吃饭!”

  我没有名字,他也懒得给我起名字,便一直叫我“小鬼”,我也未曾问他姓甚名谁,一直唤他“先生”。

  夜里,我和他同睡在那张破破的大床上,有时候我会听见他的梦呓,含含糊糊的,也不知说了什么。

  他是个书生,他跟我说,他要去参加科举。我也不懂那是什么,只是看着他夜夜奋笔疾书,觉得科举对他而言很重要,便更加奋力地替他们抄书。

  那一年金秋,他金榜题名,中了状元。他穿着御赐的锦衣绿袍,一尘不染的新靴,游历在熙熙攘攘的念城,接受来来往往人的目光洗礼,风光无限。

  游街结束后,他骑着御赐的宝马,带我狂奔在念城里,最后停在了一个小溪边,窝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找不到了……”

  那一刻他的模样我从来未见过,只觉得他虚弱无比。我被吓得手足无措,也跟着他一起哭了起来,我们俩的嚎啕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路人。

  立马有人认出了他:“咦,那不是新晋的金科状元嘛,他和一个小孩子在这里干嘛?”

  吓得他马上捞起我,骑着他的大棕马,一溜烟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