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差,酒品也不好。”
“嗯?”他很意外,啧啧几声,似在嫌弃从前的自己。
我心想,也好。
就像当年在雷威山庄重逢,我误以为他失去童年记忆时一样,痛苦的事,忘便忘了。那样满身鲜血毫无生气的江傲炎,我再也不想看见了——从内到外皆碎裂得无法拼凑还原。可那毕竟是江傲炎的过去,我无权替他抉择,亦不能代他抹去。
如今这样,很好。没有江湖纷争血仇家怨,没有爱恨离殇苦求不得,一切都很好。
九重山周边终究不宜人居。等他身子再好些,我们便搬去更偏远的小城镇,人口不多,也不起眼。江傲炎明白自己身份尴尬,商量一番,引用我的姓氏,取了个新名“云三水”。
他闲来无事,哄了一帮稚子,今日教字,明日教拳,时日久了倒骗得一个“先生”名号,邻里皆很敬重。
次年,我们成婚了。没什么隆重仪式、熙攘宾客,不过酒过三巡,对月而拜,指天盟誓,行白首之约。他早备了一套喜服压在箱底,火红绸缎上赤金丝线勾出龙凤鸳鸯,吻颈而交,意为成双。
又是一年中秋月圆,小城中少有桂树,他便自己在院中栽了一棵,今夜首次开花,带着稚嫩的香气。我应景吹了首《水调歌头》,他听得兴起,全不顾酒洒了一地,捡根树枝,随性而舞。嘴里哼唱,隐约是首蜀地民谣。
“一甲子更迭,星辰汇聚。纵我已古稀,白首即见你……”他吟得婉转,似老者絮絮低语,回顾往昔,又似情郎款款柔情,表达爱意。
“何时恢复的记忆?”
他只顾着笑:“很重要吗?”
“不重要,但我想知道。”
他笑着揽过我身子,宽大的衣袍几乎将我卷入其中。我听见他压着喉里的笑音,说得温柔缱绻,竟是道不尽的万般旖旎:“我们成婚那晚……你说,你趁人之危了。”
他总爱这般撩拨人心,老毛病多年未改。我大概永远习惯不了,热火烫过胸膛,抬眼望进那双被酒浸过的星眸明目。看,这便是我的人间烟火。
我又一次与他重逢。
江傲炎从怀中掏出那枚样式陈旧的珠花,别在我发间,吻过我的泪眼,道:“幸不负你。”
你我所求,终得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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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不入江湖,江湖自在。即便身处偏城小地,也偶有风声传来。
听说长风真人又收了一名女弟子,虽双腿有疾,目不能视,但一手梨花针使得极妙,加上圣手仁心,颇有侠名。只是深居简出,旁人难得一见。
费旬承盟主之位数年不倒,费家势力如日中天,江湖无人能及。只一座玲珑馆突现于世,行事乖张,好惹争端。费旬受苦主之托,数次讨伐,却也是有胜有败,未能除尽。
江湖需要英雄,但英雄与恶徒光影相依,从前是血雨阁,如今是玲珑馆,他们永远不会消失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