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婆婆端详了我一会,露出满意的笑容:“亲家公说你秀外慧中,才艺双绝,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也真难为我爹了,把我描述成这样一个良家女子。我哪里是三步不出闺门,我是三天不回两次门才是。要不然,我爹也不会把我软禁起来,担心我在成亲之前插翅飞走。
我婆婆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瞥见我相公的脸上抽了抽,嘴角扯出一个嘲讽的弧度。我顿时气闷,他凭什么?难道他的名声会比我更好?笑话!
“谢婆婆夸奖,媳妇不敢当,只是读过几本书,识得几个字而已,不敢自称才艺双绝。”本小姐混迹京城多年,还能保持名声不败,还要多亏这与生俱来的演技和口才。与我爹有交往的官商贵人,到冯府来做客时,无不夸赞我谦恭有礼、应对从容。
“你瞧瞧,多知书达理。”我婆婆笑得合不拢嘴,“逢儿,你和听雨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往后你可要好好待她。”
“是,娘。”江逢十分恭敬地应道,却不知道赞同的是天造地设这一句,还是好好待我这一句。我估计两者都不太可能。
见完了婆婆以后,我和江逢一起走出大厅。他连声招呼也不打,大摇大摆地撇下我,一个人回房去了。
我在江家待了几天,每天不是逗猫就是被猫逗,比在阁楼的日子还无聊。
这一天大早请安完,我跟春晓换了一身公子哥儿的衣裳,从后院的小门溜了出去。
京城于我冯听雨而言,简直就跟自家院子一样,多少根草,多少朵花,我都一清二楚。论吃的,东巷的小吃摊乃一绝;论喝的,西街的仙人坊十里飘香;论玩的,自然是到楚伶馆了。
莺歌燕语,脂粉飘香,燕瘦环肥,应有尽有。说这里是我第二个落脚点也无不可,我每月至少是要来两三回的。
老鸨一见我,顿时眉开眼笑,脸上的粉都快被皱纹给挤下来:“马公子,您可是好久没来了呀。还以为您把我们莺莺给忘记了呢。”
我挥了挥折扇,一派潇洒不羁:“本公子今天心情好,楼下的酒水我包了。”
话音刚落,大堂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我知道,这群人心里一定默默在想:这凯子又来了。不要紧,这些虚名我向来看得很淡。
莺莺是这楚伶馆的当红名妓,卖艺不卖身,要见她的公子哥儿,一般都得花大价钱,还得逮着她心情好,才能见到面。
然这样的规矩对我并不适用。我若不来,她还得巴巴地去找我。可见我俩情意非同一般。
关于我和莺莺相识的经过,可谓是轰轰烈烈。
某年某月某日,我正在街上溜达,忽然一阵狂风卷过,本人如陀螺一样被甩进了楚伶馆。原来是一堆男人上青楼看花魁大会来了。本着积极向上、远离恶俗的态度,本人挥一挥衣袖,打算不带走一片云彩。
没想到,此时大堂中有人喊话:“我出一千两。没人比我更有钱了吧?”
我那么低调,为什么非要逼着我出手?“三千两!”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说他比我有钱了。
四座皆惊,两腿战战,几欲先走。我在老鸨怀疑的目光下甩出三张千两银票:“不过夜,就见个面。”
此举据说创下了京城青楼的最高的陪酒价码,也让莺莺一跃成为了青楼头牌。“真羡慕马公子啊”“莺莺姑娘才貌双全,这叁仟两值啊”之类的赞叹声,不绝于耳。
若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也算是一段风月佳话了。可惜,还有后话。
我坐在房里,对着这个我花了大把银子才见到的女人,唯一的感觉就是:坑!
登,登登,登了个登。她弹出来的曲子,就像是在挑战我耳朵的忍耐力。千变万化的调子、断不成片的音符,还有那突如其来的尴尬傻笑:“公子见谅,奴家略有失手。”
我还不够见谅吗?你这叫略有失手?我想掀桌子了呀喂。
听了半曲,我实在忍不住了,我一定要洗刷掉耳朵里这些奇奇怪怪的声音。于是,我夺过琴来,手指一拨,清音袅袅,世界一片美好。
偶有路过的人惊叹:莺莺姑娘果真是琴艺出众!又云:得听莺莺姑娘一曲,真是不枉此生!
我真的是全京城最大的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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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就从恩客变成了莺莺这货的枪手。弹琴、作画、写诗,样样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