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生,我可以说完吗?”得到允许后,那位律师继续说,“在前年下半年,以及去年上半年,方小姐与我的委托人关系极其亲密,完全构成情侣关系。他们周围的同学都可以作证。去年春季,方小姐与我的委托人的关系如胶似蜜,形影不离,那时她完全没有想到要指控我的委托人对她进行性侵。去年八月,当他们分手之后,我的委托人迅速与另一名女孩建立关系,这招来了方小姐的强烈嫉妒,并使她最终决定,利用先前在他们欢爱时的精液,向我的委托人发起报复。”
笑笑知道美国律师善于颠倒黑白,但怎么都不敢相信他们有本事颠倒黑白到这个地步。她激烈地指着律师说:“不是那样!不是那样!法官先生,他在说谎!”
“我并非说谎,只是陈述事实。如果你有证据来说明这并非事实,我们当然无话可说。但在那之前,我们是否应该考虑这样一种完全合乎目前事实的情形:方小姐对我的委托人一往情深,自己设局,安排一切,与我的委托人发生关系;后来又因为无法得到我的委托人的青睐,而反咬一记,侮蔑其为性侵?——甚至,有没有这样的可能,她有意保存了两人发生关系时的体液信息,以此要挟我的委托人就范。我的委托人起初出于无奈,只得勉强从之,后来实在忍无可忍,与方小姐断绝关系,所以才使方小姐恼羞成怒,蓄意报复?”
举众哗然。数不清的目光,像刀一样劈向笑笑,好像要把她凌迟在众目睽睽里。
“你……你的意思是说,我把自己灌醉,把自己绑在床上,然后请你的委托人来强奸我吗?”
“在喝醉的状态下把自己绑在床上显然是有难度的,但假如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呢?你的好朋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姐——告诉我,你一直深深喜欢着我的委托人,并请她帮助,一起设下这个局。根据这位小姐的说法,当时我的委托人正在跟她室友交往。你为了诱导我的委托人与你发生关系,故意躺在她室友的床上,再请这位小姐叫来我的委托人。事情发生后,你再反咬一口,指认我的委托人对你进行性侵。难道不是这样吗?”
笑笑彻底慌张起来。这谎言听起来是那么的天衣无缝。“撒谎!”她像败下阵来的狗,除了汪汪叫没有别的办法,“法官先生,他在撒谎!”
那律师平静地问道:“方小姐,请问事情发生后的一个星期,你是否曾经主动跑到我的委托人门口,并且向他表白,非常明确地,向我的委托人表达了崇拜与仰慕之情?并且非常清楚对他说出了‘我喜欢你’?”
像被人用榔头在胸口上重重锤了一记。那打击叫她几乎晕眩。余光中她看到小恶魔朝她露出恶狠狠的,胜利的笑容。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之一,是发生性行为的其中一方并非出于自愿。只要被告方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双方出于自愿,强奸罪就无法成立。
甚至……他们可以诬陷她,是她主导了一切的发生。
“我……”
“你只要回答是与不是。”律师先生就事论事地说,“如果这可以帮助你记起来,我们这里有你当时在他房间里发言的录像。我的委托人之前是国家量子实验的参与者之一,出于防范考虑,他在房间里秘密安装了四个摄像头。它们虽然不能记录声音,但是明白无误地记录了你的口型。我们根据口型还原了你当时对我的委托人发表的言论。你不但表达了对我的委托人在学术与技术方面的赞美,还表达了希望与他交往的心情。方小姐,现在你是否记起来了呢?”
他留了后着。他一直都留了后着。
你不是指控我上了你吗?好,我来指控你心甘情愿,想让我上。
旁听席上无数目光落在她身上。好像听到人们在说:“看哪!这个妄想吃上天鹅肉的小荡妇。她得不到他所以想毁了他!她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活该!她真是活该!”
她的腿因为愤怒而发抖。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她用指甲抠着自己的腿,用疼痛让自己清醒。眼泪决堤而下,她用发抖的声音对法官说:“法官先生,我从来没有诱导他与我发生性行为。我从来,从来没有爱过他。”
那律师紧逼而上:“那方小姐如何解释,那天早上,你突然出现在我的委托人的房间,并向他说‘我喜欢你’呢。”
“那是撒谎。”她发抖地,清清楚楚地说,“那一切都是撒谎。美国法律对大学性侵者一向从轻判处。我不可以接受。我发誓要报复他。可是理由不够。那时的我没有法律知识,没有司法援助。有人鼓励我,接近他,找到他的弱点,才能够给他最致命的打击。我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