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对沈夜白,她也是抱了这种心思的。只是发展至今,她也不得不承认,沈夜白是一个例外了。
她也是沈夜白的例外。
互为例外的感觉,也不错。
“不问我要带你去哪吗?”
“不问。”夏晗晗回答得干脆,“你也不要说。”
“不怕我卖了你?”沈夜白竟也学会了开玩笑。
夏晗晗很是认真地想了想:“你卖我,谁买?一个病鬼。”
沈夜白骑车很稳,但在夏晗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打了个弯。夏晗晗何等水晶心肝的人,当即笑着补充:“也只有你肯买了,好好看路,当心点,若是把我摔到,你可亏大了。”
沈夜白果真有把自行车行驶得稳稳的了。
夏晗晗不大记路,但等到沈夜白骑到几乎荒无人烟的那条马路上的时候,夏晗晗也终究认出了这是去哪的路。
“你要带我去利北区?”夏晗晗问道。
“嗯。”
“利北区吗,前几天听说政.府要组织拆迁重建了,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建成。”
“能。”
“你怎么知道?”
“猜的。”
“那你猜猜,我现在在想什么?”
“你在想,我已经不住在利北区,为什么还要回利北区。”
“聪明,你如果算卦,一定很准。”
“我虽然不在利北区,可还有一个人在利北区。”
“谁?”夏晗晗好像已经隐隐猜到了,却仍是想确认。
“你外婆。”
沈夜白说完这三个字,夏晗晗沉默了。她垂着头,许久不说话,微风吹过,她耳畔的头发有些乱。
“她不会见我的。”半晌,夏晗晗低声说道。
沈夜白没有接着夏晗晗的话说,而是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夏晗晗也活泼起来,“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像来索命的修罗。你一句话不说,我也不说。对了,我还给你手臂上贴了创可贴,你记不记得,是粉色的。我故意买的粉色。”
明明说的只是几个月以前的事,夏晗晗却觉得他和沈夜白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
沈夜白笑的时候,把嘴抿成一条线,他说:“那是你第一次见我,可我,却是第二次见你。”
他骑到了一处楼洞处,停了下来,夏晗晗抱着书包从后座下来,迷茫地看着沈夜白。她确实不记得什么时候还见过沈夜白了。
沈夜白的气质,她如果见过,不可能不记得。她不擅长记人的样貌,却善于认人的气质。
沈夜白把自行车停好锁上。然后说:
“就在那里。”沈夜白伸手一指,指了楼洞靠左侧的地方,“我在那儿睡觉,你把我当成流浪汉,还给了我十元钱。”
夏晗晗想起来了,那是她病好后第一次来见外婆,扭了脚,吃了闭门羹。
她目睹了一场打架,给一个乞丐或者流浪汉十元钱,江淮来接她,她还叫江淮不要告诉爸爸。
她想起来了。
“那天的流浪汉竟然是你。是了,你以前就住这儿。——原来,你对我那么好,是为了感激我那十元钱,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我对你说过,我给流浪汉钱,是出于私心。”
夏晗晗忽然有些愤愤然,还有些伤心,说出的话语气不佳。但仔细想想,她又全无立场,沈夜白从未骗她。而这火气也来得奇怪。
“可我对你好,却不是因为那十元钱。我对你好,不是因为你有多么好,而是因为你是你,你明白吗?”沈夜白很少说这么长的话。他的话一向词约义丰。今天竟用这么长一段话来解释,看来是真怕夏晗晗误会。
因为你是你。夏晗晗回味着这几个字的意思,突然觉得苦涩,她低声说:“我以为,只有母亲,才会对自己的孩子这般。我没有母亲,不知道说得对不对。”
“我也没有母亲。”沈夜白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觉得如何,但说出来之后,却觉得舒服多了。
当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得知另一个人也同样不幸,心里大约会宽慰,本性使然。
沈夜白说完这句话后,他们都沉默了。
他们沉默地穿过废弃的小广场,进了纺织厂家属楼,到了孟庆芳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