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狐末传_作者:百里晨风(187)

  路边的野花也被我的容貌所折服,他们情愿幻化了自己的身躯,将我的一身衣衫染成绚烂的彩色。

  阳光透过茂密的大树枝杈,照射到我的长发上不愿离去,幻化成星星点点的亮色珠钻嵌在我的发间。

  风怕尘埃染脏我的绣鞋,特意吹来一地的草籽,幻化出一片片柔嫩的绿茵,供我行走在上面。

  青春给了我无限的生命活力,和好心情,让我成为这世间的宠儿,也理所当然的拥有了一个姑娘所拥有的全部自豪和希望。

  村子里的老妇人见了我,常常忍不住夸奖道:“这是谁家的姑娘,长的这样俊美,”

  她们有时还会问道“姑娘成亲了吗?可有心仪的对象,告诉老身,老身替你奔走撮合。”

  看到老妇人们,布满褶皱的面皮上洋溢的笑容,听到她们在讨论谁家有好儿郎,嫁了过去准是恩爱夫妻,我一时脸红,竟然没有言语拒绝。

  我是女巫,阿婆告诉我,女巫是不能与村子里的人结合的。我的任务是认真学习巫术,努力成为巫族下一任的首领,执掌深山中远离尘世的巫族一族的大权。

  我告诉阿婆,我不喜欢当首领,不喜欢为别人解忧。

  阿婆笑笑,道:“孩子,你是我用心血培养出来的,我的年纪大了,你一定会接替我巫族首领的位子。在这座大山里,没有一个人比你更适合做这个巫族首领的位子,你心底良善,巫族的族民们会拥戴你的。”

  阿婆的话让我迷茫,我应该为了自己的使命活着,还是要为了自己活着。

  在巫族,我是一个外来户,是不被承认的一员。他们喜欢下蛊术,布诅咒,喜欢用巫术对付一切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就比如我这个将要鸠占鹊巢的巫族族长的孙女。

  我却打心眼中讨厌巫蛊术,我认为要对付一个人,要除掉他,最好的办法便是拿起手中的剑杀了他。所以我在剑术这方面的造诣,自是比巫族的大长老要高出许多,于是他想要除掉我的想法,也成为一个遥遥无期的梦。

  能够在巫族,这样一个四处充满危机的地方生存,我自是拥有一番本领。我纯净的心灵未曾受到世俗的熏染,所以我拥有巫族很少人才会的本领,对未来的预知能力。

  :“阿婆,小弥感知到,小弥对未来的预知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好像很久以前,我便拥有了这种能力。”我笑着对阿婆说。

  阿婆用筷子夹了一只硕大的鸡腿,放到我的碗中,笑着道:“所以,阿婆才会说,你是阿婆的继承人啊。”

  “阿婆,我,我”我迟语着,想要告诉她,我不适合做族长,不适合领导你的族群。

  “我知道,你想过清净悠闲的日子,阿婆也没有硬逼着你啊,阿婆虽然年纪大了,可是再活个几千年的也没有问题,你有的是时间考虑我的建议。”阿婆不紧不慢道。

  我想,如果我不曾出山,如果我不曾私自闯入大长老的书房,即使我将来不继任巫族族长的职位,我也可以做一个隐身于深林中的先知,一个孤独修行的圣人,过着一番自是属于我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那时我的身躯很轻很轻,仿佛一阵微风就能把我吹走,而一颗浆果就可以填饱我的胃。那时的阳光明亮耀眼,我的脸上终日挂着天真的笑,我的洁白整齐的牙齿每日都有晒太阳的机会。那时天是蓝色的,生活是透明的,我是无忧的,日子是舒适的,快乐是不用花银子购买的。

  大长老拥有超人的智慧和丰富的学识,我很好奇他是不是天生就带着这种本领,所以我私自闯入长老老头的书房,想一瞧他平日里都呆在书房中做些什么事情。可是当我进入他的书房时,我被他巨大的藏书规模震惊住。

  我在长老老头的书房里呆了三个月,才勉强的将他所有的书籍翻阅了一遍。虽然我不喜欢那个常年将自己裹在黑袍中的老头,更不喜欢他看着我时,三角吊梢眼中暗含的杀机,可是我喜欢他的书,更喜欢他黑漆书架上的那本‘四方地理志怪’。

  通过那本书,我知道了在深林之外,山脚下的小镇之外,还有着数不尽的山峰河流。

  那些不知名的山里或许有五彩鸣凤,或许有麒麟瑞兽。而在那河水流经的地方,有富饶的国家,爱民如子的国王,温文知礼的大臣,他们君臣和睦一同治理着自己的国家。

  我被书中他们常提及的一句话打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人与皇权真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