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狐末传_作者:百里晨风(188)

  世人究竟是拥有神胆,才会自肺腑中发出如此豪言壮语。

  这个天下是他们的,也是我的吗?

  在我来巫族的一千年后,我厌倦了继续呆在巫族,每日面对那些软软的让人心生呕吐的爬虫。我从来不会养蛊,也不会修习那些害人的巫术。

  因为我认为,逞勇好斗之人,最后会死在对手的拳头下,一个武艺超绝的杀手会死在另一个技艺不如他的杀手手中,我不希望自己将来死相恐怖的死于巫蛊术上。

  于是我说服了阿婆放我离开,阿婆大约知道我是巫族中最不受拘束的人,便答应了我这个阿斗的要求,许我出山。临行前她对我说:“孩子,阿婆年纪老了,我给予了你无尽的爱与温暖,希望你平安,你却用离别回报我,阿婆不怪你。你的身上原本就不曾拥有巫族纯正的血脉,你只是一个落难的孩子,而我恰巧在那时候遇见你,见你的身上灵力充沛,又长的端庄大方,便将你带回巫族。只是孩子,你要知道巫族的人们世代生活在属于他们应该呆的地方,如果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不要将尘世间的杂念带回巫族。如果你再次回来,我们巫族的风水脉理将会发生重大变故,巫族的族民将会陷入无尽的水深火热中,而你将也会如尘世间的人一般,堕入轮回中。”

  “阿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的女儿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吗?你很想念她吧。”我轻声道。

  “阿婆,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阿婆碎碎念了许久,仍将一枚可以打开巫族结界的钥匙挂在了我的颈子上。我想,她是希望我回来的,因为我是她喜欢的女孩。

  出了巫族,我心中的激动是可想而知的,世界在以美妙的方式向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门,我走出深林,穿过沙海,途径昆仑山脉,向东行去。

  独苏山上少树木多河流,四处怪石嶙峋,杂草遍布。置身其中仿佛身处一碧绿的高台,没有树木遮挡视线,我只要轻轻踮起脚尖,便可以看到山下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独自一人在四荒中游荡的累了,便在独苏山上落了脚。我喜欢在独苏山上看日出日落,观月圆月缺。

  那天清晨,独苏山上的日出别样的美,一轮红日在东天升起,四周缠绵厚重的阴云被染成血样的红色。比起霞光万里,我更喜欢这种血色缠绵的美景。

  我盯着那片天空看了许久,会不会有人从那片阴云中掉落?是神仙吗?是他的血染红了重云吗?我在心中悄悄嘀咕道。

  许是我想看神仙长的是什么样子,想的有些疯魔了。在那东方的山坳里果真躺着一个人,一个姿容俊美的年轻男子。

  “你好,你是谁?为什么躺在这里?”我温言笑道。

  他微抬眼眸,眼神凌厉的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眼中那懵懂的厉色打动,遂“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你也是走丢了,迷路了,对不对?你身上的衣衫手感真好,我喜欢。你叫什么名字?”我对这个被自己捡到的人很有好感。

  他的笑是时间最美的凝聚,打破了一种叫做孤独的东西。我喜欢和他说话,喜欢看他舞剑的样子。

  “我叫子合,你若是能够救我,我用两年的时间陪伴你。”他见我对他没有恶意,便许诺道。

  “你的条件很让我心动,我游历四荒未曾行过一件善事,今天心情好,正想做一件善事,上天便将你送到我的家门口。只是两年的时间太短,用你的余生陪伴我,好吗?”我戏虐道。

  “好。”男子声音冰冷道。

  “哦,对了,不要告诉我你是一个神仙,否则我会剔了你的仙骨,将你锁在独苏山上陪伴我看日出日落。”我警告道。

  “子合求之不得。”我开了如此荒唐的玩笑,子合不仅没有生气,说话的语气也不再似先前那般冰冷。

  他玄色的衣衫下,掩盖着精壮的腰身。可是在他的前胸处,却有一个冒着血的大窟窿,皮肉外翻,血水将窟窿四周的皮肉洗涮成苍白的颜色。

  难怪他会躺在山坳里,难怪他会许我两年的时间相伴,一个人的身体受到如此大的创伤,能够活着,已经是奇迹了。

  巫医不分家,我是女巫,这一千年里,虽然我从未修习那些害人自保的手段,治病救人的本事我可是学了不少。

  第77章 公子如玉或有毒

  巫族的人都会自已医治病痛,救治眼前的男子,似乎是我这一千年以来,第一次使用医术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