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开车到海里去,和走进湖里的原理一样。
介于她这阶段表现良好,卡罗娜给了她出围墙的后门钥匙,钥匙她还没用来着。
拿着钥匙打开后门,前往湖泊的路她很熟悉,那声“戈樾琇”从背后响起时湖水已经漫到她膝盖。
不去理会,加快脚步,急冲冲的拨水声打破原本宁静的湖面,在湖水没到她颈部时,有双手拽住她衣领,那力道大极了。
身体被动往后拖行,拖离湖水,拖上湖畔。
“戈樾琇!”少年愤怒的声音把飞鸟吓得翅膀一拍,纷纷从树梢逃离。
他和她浑身湿漉漉站在一颗红杉下,两人站得很近,她清楚从他的瞳孔里看到自己雪白的面孔,唇色也失去原有的红润。
谁都没有动。
“戈樾琇,你以后要死的话,就找个远远的地方,不要被人发现,安安静静的,一次性完结。”
“好。”
映在他瞳孔里的那张脸又苍白几分。
他看着他,她也看着他。
声音穷凶极恶:“戈樾琇,你是个疯子。”
又……又来了。
刚移动脚步,他手狠狠扣住她肩膀。
手扣住她肩膀,眼眸里有绝望决绝。
低头,唇重重贴在她唇上。
这算是他主动吻她吗?
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去获得他的吻,还不是因为宋猷烈是小姨的心肝宝贝,戈樾琇想和宋猷烈搞在一起的想法从来都没变。
亲吻还不算搞在一起,那现在算不算正逐渐搞在一起。
不去理会从眼角处垂落的泪水,踮起脚尖,双手牢牢勾住他颈部。
据说,这是接吻最为正确的站位。
第64章 回忆杀.猫吃了金丝雀
再一个周末到来时,戈樾琇和宋猷烈在树屋里接吻。
开始,她是背对窗,斜靠在窗框上,他面对着窗,笔直站着,两人约一步之遥距离。
本来她是在听音乐来着,宋猷烈在做题,音乐有点无聊于是她让宋猷烈过来,把一只耳麦强行塞给他,很快,原本很是无聊的音乐不知道怎么的变得津津有味。
听着音乐,手很自然地去触他的衬衫衣扣,他无动于衷看着窗外,她手指在他衬衫上划起英文字母来,从A到F,从F再回到A,画字母无聊了,就改成阿拉伯数字,写到5,手被抓住。
干嘛?抬眼。
他垂下眼帘。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他们的站位距离悄然发生改变,变成只需他低头,鼻尖就可以触到她鼻尖。
手很自然搭在他肩膀上,踮起脚尖,唇在他唇上触了一下,收回,想了想,再踮起脚尖,这一次,他给以了回应,肩膀抵着她,把她挤到墙上,侧脸,以捕捉方式含住她双唇。
当他放开她时,她在他瞳孔里看到自己异常红润的双唇,异常红润的双唇配上苍白的脸色,显得十分突兀,但有让人着魔的魔力,贪婪看着映在他瞳孔里的自己,被镶在苍白脸色那抹艳红所吸引。
直到那抹艳红被他用手遮挡住。
林间落日变成暖茶色调。
戈樾琇还靠在窗框上听音乐,宋猷烈还在做题。
似乎,他和她都没把接吻放在心上。
关于接吻,于他们来说,类似吃个饭或者喝个水,是很平常的事情,每次接吻完,他们以平静的表情对视。
平静看着他,不想去追究每次唇齿交缠时心里麻麻的感觉。
盛夏来临。
戈樾琇从卡罗娜口中知道更多的事情。
这个世界所发生的,肮脏的美好的,男人和女人。
这个盛夏,卡罗娜从之前隔日来变成了一个礼拜来两天,傍晚陪她到湖边森林散步的大多数是洁洁。
很多次,戈樾琇面对这湖发呆时,洁洁总是和她说“你看起来就像是住在森林里的小仙子。”
偶尔,卡罗娜也会说“奥菲娜是个小美人,是那种怎么也让男人生不起气来的小美人。”
真是那样吗?
为了测试卡罗娜的话,戈樾琇把一名露营者的背包丢到湖里去,这是一名年纪大约在二十五岁的白人男子。
丢完背包,看着白人男子,不说话,脸上无任何愧疚表情。
白人男子当真不生气,最开始观察是有一点点生气的。
但在她看着他不说话时,白人男子一张脸表情很快恢复到最初不生气的样子,冲着她挤眼睛,跳进湖里的动作做得很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