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下巫师的血,我昏睡了一阵,醒来后高热渐退,竟有康复的迹象。喜官见我死不了了,便催促尽快上路。因我尚未痊愈,喜官命令那巫师跟随送嫁队伍一同去宋国,沿途继续为我治病。
我已经见好,只是有些虚弱。先写到这吧。——芙”
姐姐,就算他用血救你,也值得你用命还他吗?
我叹了口气,打开下一封信。
“葵:
我已经完全康复了。这场病来势汹汹,差点危及性命,多亏有巫师在。虽然他对我有过无礼的举动,然而,看在他救我一命的份上,我决定不跟他计较了。每天他都会重复之前的步骤,我也不清楚“术、血、杯”这三样东西到底是哪个起了最大作用,这三样东西都是巫师的,我也只好把功劳都记在他头上。他为我医治的方法看上去简单,其实很……怎么说呢……很痛吧。我只能想到这个词。每天在身体不同的地方割一道两寸长的伤口,要深到涌出的鲜血足以装满一个比手掌还高的杯子。就这样割了七天,多了七道伤。虽然他行动如常,我却猜测他每一个动作都会牵出痛感吧。有一天,我故意给他一杯很烫很烫的茶,他端着茶水,隔了很久才喝,可见他是有感觉的,也是人啊!
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找机会打掉巫师的流苏帽子,因为我想再看一眼他英俊的脸。我记得他的眼睛特别漂亮,可惜我只看了一眼,当时又太慌乱。怎么办,越是看不见越是想看见。况且,那双眼睛躲在流苏后面,它看得见我,我看不见它,不是太不公平了吗?巫师是很聪明的人,似乎觉察到我的用意,防范得很紧,我找不到机会。真是愁死了!——芙”
你爱上巫师了,芙姬。你没想到,祈求爱情,爱情就真的来了。
我哑然而笑,随手翻开下一封信。
“葵:
你回信说我爱上巫师了。哈哈,才不是呢!怎么可能?他只是个巫师。我可是公主呢!
我只是感激他,而且有些好奇罢了——毕竟长得好看的巫师我从来没有见过啊。况且,去宋国这一路又累又闷,找件事情来做可以让我心情好些。”
因感激而愧疚,因愧疚而关注,因关注而好奇,因好奇而探索,因探索而心仪。这分明就是爱情的轨迹。姐姐,不要自己骗自己了。
我摇摇头,继续读信。
“什么是爱情呢?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没有经历过爱情,当它来临的时候,你又怎么知道它来了呢?——芙”
你的信里写的全是巫师,可见你日思夜想的只有他。你明明要出嫁了,不想未来的丈夫——宋国的国君,不关心自己的将来,甚至不问问我和母亲的近况,还敢说自己不是陷入了爱情!只有爱情能让人忘记周遭、忽略旁人、甚至顾不上自己。这就是爱情!可是,天神为什么让你的爱情在不合适的时候出现在不合适的人身上?
我不再一字一句地回味,快速翻阅之后的文字。
“……巫师的脸色很苍白。我拒绝再饮他的血。他又用嘴对嘴的方法强迫我饮。这一次我没有慌乱,一直看着他的眼睛……”
“……巫师臂上的伤口裂开了,血像雨后的山泉水一样大股地顺着手肘流淌。我吓呆了。巫师竟然找出杯子,接满了一杯才不紧不慢地止血。他把杯子递给我说,这一杯是多送的。我不接。他说,喝吧,能治病的。他又问我哭什么。我才发现,原来脸上都是泪……”
“……我主动吻了巫师,不是饮血,是真的接吻……”
“……快到宋都了,我该怎么办?巫师说他爱我,愿意带我私奔。我要跟他走,从此做个平民百姓。亲爱的妹妹,你不会怪我吧?等我安顿下来再给你写信。——芙”
我觉得胸口很闷,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刺痛,不想再读了。手中的书信只剩下最后一封,我深吸口气,打开它。
“葵:
这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的死讯应该也传到蔡都了。
你都听说了吧?蔡国的公主在与巫师私奔的途中被宋国的迎亲队给抓回来了。勾引公主的巫师不知所踪。公主成为笑柄。宋国国君受辱,要求毁约,收回给蔡国三万兵士、五千战车的协约。这是现在蔡、宋两国人尽皆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