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清轩点点头,但随即又用手挠了挠头发,心想那两个人真能一直清清白白的只做朋友吗?为什么他总有一股不好的预感呢?
走到村口的时候,沈明珠就觉着有些不对劲儿,大槐树下怎么聚了这么多人?是发生什么事了吗?等等,这些人为什么像野牛群一样的冲过来了?后面有狼追着吗?
回头看看,确定身后只有顾清轩和梁氏以及妞妞,还是在几十步外,沈明珠就有点慌神了,看向身旁顾清池的眼神很是不善:「说,你是不是又招惹谁家女儿了?现在人家约好了来找你算账。」
第三十四章:炙手可热
「你胡说什么?我这些日子唯一招惹的女人就是你,除你之外,我连只母猫都没遇见过。」顾清池气急败坏:「你少来污蔑我。」
「那你到底闯什么祸了?还不赶紧想一想?再晚人就冲过来了。」沈明珠着急:「我告诉你啊,关键时刻我不会管你死活的,需要大义灭亲的话,我也绝不手软。」
「呸!凭什么就认定了是我犯的错儿?难道不是你?」顾清池这个气:「用你的话还给你,关键时刻,小爷我也绝不会怜香惜玉。」
两人大眼瞪小眼,忽然就听前面几个村民已经叫了起来:「沈娘子,沈娘子…」
「哈哈哈…」顾清池狂笑:「果然都是冲你来的,赶紧好好反省反省犯了什么错误吧,本来爷是可以帮你挡一挡的,不过你既无情我便休,这种时候,当然还是袖手旁观最好了。」
沈明珠也呆住,没想到这祸还真是自己闯的,当即就有些手足无措。却见最前面一个妇人野牛般冲过来,单看速度,都可以去参加省级运动会的百米短跑了,这妇人来到沈明珠面前就一把抓住她,热情笑道:「今儿家里宰了一只公鸡,在锅上炖了许久,骨头都酥烂了,沈娘子去我家吃饭吧。」
「嗯…嗯?」沈明珠更懵了:这是个什么画风来的?怎么突如其来就有人要请自己吃饭?她…她是昨晚梦游的时候给这家送钱了?不会吧?她好像没有梦游的习惯啊。
「沈娘子,一只公鸡算什么?今儿我们当家的特意从镇上买了一只羊腿,还买了些羊杂,这入秋后喝羊汤才是最进补的,还是去我家的好。」另一个妇人仅落后宰公鸡那位几步,此时也赶到终点,抓着沈明珠不放。
「大…大大大婶…你们…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我…无功不受禄啊。」
沈明珠拼命想要抽出手,奈何乡下妇人什么粗活儿累活儿都干,力气都大得很,她在人家面前,完全就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那点儿战斗力压根不够看。
而更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平日串门时一个个边走边说笑,身上好像长了一百零八块懒骨头的妇人们,此时全都化为短跑健将,须臾间也冲上前来,这个说家里杀了猪,要请沈明珠去吃杀猪菜,那个说家里宰了鸭子,要请她去吃炖鸭子,合着这村里的家畜们都因为她而遭了秧。
顾二少也在旁边看呆了眼,好半晌才不敢置信道:「我的个妈呀,这村里到底杀了多少畜生?原来红颜祸水还可以这么解释。」
「你在那里说什么风凉话?还不赶紧帮忙,我胳膊要被拽断了。」沈明珠都快哭了,敢情这里就没有一个亲妈,都是扯着她下死手的拽啊,俩胳膊都被拽的没知觉了。
顾清池关键时刻还是仗义的,闻言立刻冲进人群,一顿乱扯,总算把妇人们都甩开了,然后他运足气大吼一声:「都给我消停些,你们是请沈娘子吃饭还是要把她分尸呢?沈娘子都快让你们给扯成两半了没看见啊?有事就说事,别扯那些有的没的。要不然我们先回家,你们吃了晚饭再过来,一个个分说。」
妇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概也是意识到沈明珠不会分身术,与其争个头破血流也未必能争到,还不如这样人人都有机会,反正又不是什么有我没你有你没他的事儿,到时候只凭个人运气。因此大家在眼神的交流中达成一致,齐齐点头道:「好,就听秀才爷的吩咐,我们现在就回去,吃过晚饭再去找沈娘子,沈娘子,您到时候可千万不能不认账啊。」
沈明珠一头雾水:我认什么账啊?好歹说清楚行不行?只是不等她问,那些妇人就如同来时般,一阵风的去了,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一时间,原地只剩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顾清池和沈明珠,伴着几片打着旋儿落下的黄叶。
此时后面的顾清轩梁氏也赶上来了,看见两个聪明妖孽那一脸茫然的模样,顾家老大心中不由一阵痛快,暗道你们两个也有今天。不过旋即他的目光就落在了那两只牵在一起的手上,额上下了一排黑线,顾清轩连忙向弟弟使了两个眼色,发现对方毫无所觉后,无奈之下只得重重咳嗽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