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昔日破败的眷村已化为繁华的都市一隅,如今还有谁会吃饱没事干的再去追究?
只有他——那个当年不惜舍弃似锦前程、选择出走到遗世角落的初生之犊。
高中毕业之前,母亲强迫他去中华路的一家补习班补托福。
补习班旁边有一个槟榔摊,摊子前面无时无刻的长龙令他好奇。后来他发现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卖槟榔的是个穿着清凉、身材惹火的美少女。
有几次下课后,他看那个美少女实在忙不过来,便自告奋勇的挽起袖子帮忙,就这样和她熟了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幸福。
幸福带他回她住的地方,就是那个原本残破倾圮的老眷村。他见到了和她相依为命、眼盲耳聋的士官长爷爷,也逐渐认识了住在那里头的老人和小孩。
他于是开始跷课,只为了每天到那里报到。
幸福去槟榔摊的时候,他就陪着老人闲话家常,偶尔帮忙写封信、搬个柜子什么的;他也不忘从家里带些进口糖果来分送给小孩子们,慢慢的,他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
在那里,他忘了他的垣赫家世,也忘了他的托福考试,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我肯定与真挚友谊。
他还记得那时候,幸福老是抱怨她住的是个连猪圈狗屋都不如的鬼地方,可是他却觉得它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隐蔽在都市丛林的褊狭角落,不是有缘人还不得其门而入呢。
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却是他眼中的世外桃源啊。
奈何一场无名火毁掉了他的世外桃源,也硬将他脱轨的轮辙给逼回了正轨。
八年过去,感情早就随着时间逝去而淡然了吧,他想。
该走了。
他谢过老板,正要踏出自动门,眼睛却被书架上一本杂志的封面人物给吸引住了。
是那个八卦模特儿——苻苹。
一时冲动,他打算买下那本杂志。
在他弯腰想拿时,另瞥见几本封面上也印有她名字的杂志,还有她的写真集,于是他一古脑儿的统统买了下来。
老板眉开眼笑。
“你很欣赏她吗?”
“欣赏谈不上,只是好奇罢了。”
“这年头流行野性美,好多人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你看封面上的她简直就像只小野猫。”
看着她在杂志封面上的近照,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她,真的不是她吗?
另一场服装发表会。
“风邑,谢谢你拨空陪我来。”殊铃柔声的说,她认为他们之问的关系已经渐入佳境。
“小事一桩。”
他在心里暗暗偷笑,其实是他利用了她。
那天在车上看完了从便利商店买来的杂志之后,他认为有必要与这位八卦女王面对面,好好的确认一下。
当下,他便打了手机给姝铃。
除了感谢她上次的邀请,他也“不经意”的表达了对服装秀的兴趣,然后“随口”说他不排斥陪她看另外一场。
这,就是那个另外一场,在与她通话之后的第五天。
他知道利用姝铃有失厚道,但这却是达到目的最快速的方法。
他大可托人打听,然后居中安排见面,但那样势必会耗掉较多的时间。
他不是个很有耐性的人,八年已经是他的极限。
“这场是国内的晚礼服联合发表会,格局不大。对了,记得苻苹吗?”姝铃转头问他。
“浮萍,是花的名字吗?”
不是他故意装蒜,而是他太清楚有时候说实话反而会坏了大事。
“难道我没告诉你今天走秀的也有苻苹吗?”
“我忘了。”她当然告诉过他,否则他怎么会来呢,他对晚礼服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哎呀,就是上次在Chanel发表会上看到的那个模特儿嘛。”
“就是?说的那个八卦女王?”他佯装恍然大悟。
“嗯,其实我不该这么说她的。你知道吗?我哥正在追她,搞不好哪天我还得喊她一声大嫂呢。”
“?哥?”
“嗯,他迷死她了。”
刘家少爷,就是曾经追过雨晨的那个刘达威。
他追苻苹?
杂志上好像是有提过这么一档子事。看来,这个刘达威的确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