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还是一瘸一拐走到储物间好了,我们这些服务人员的东西都放在那里,距离不是很远,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里思考应对之策,准备走掉,忽然觉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来。而那人,当然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这等类似英雄救美的场景本该唯美无比的,但我这一身衣服实在破坏气氛,尤其是……
“啊!”我连忙抱紧他,在他耳边小声说,“喂喂,我们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势适合抱那种长裙曳地的美女,我们的制服裙显然不合要求。虽然我没什么姿色,但还不想走光。
他的反应是将我换了个姿势抱着,确保没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让你放下我耶!你听不懂吗?
显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着,在众目睽睽下出了大厅。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掩耳盗铃的想着大家看不到我的脸我就不会太丢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来应该常常有运动;胸膛很结实,适合让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贴近,几乎能听到他的心跳声,我愈发的紧张起来。脑子晕成浆糊,失去了判断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带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带了鞋子,在储物间。”不习惯高跟鞋的人自然要准备鞋子随时更换,我一向考虑周全。
找人开了储物间的门,管家似乎很放心这位白马,让他和我单独呆在储物间——真是!东西丢了可不是我的责任哦!我匆忙从一堆杂物中找到我的包包,从里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脚上的高跟鞋气呼呼的丢在地上。
白马就这样看着我穿鞋,让我觉得没面子到了极点。
哼,看什么看,还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里小声的骂。没事找你身边那些莺莺燕燕就好啦嘛,贪什么新鲜啊?看我这种穿着制服的服务生很好玩是吗?
这种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贵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腻了,正好看到角落里面的青涩服务生,一时新奇去逗小女生。这年头的白马王子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龙先生教诲,深谙“女人说不是就是是说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尔遇到对他们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纵为惹他们注意的,即使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拒绝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谁注意,更没有心情研究语言学中否定和肯定的区别,即使我修过Linguistics(语言学)。我穿好鞋,拿起我的东西转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话终止在我回头的瞬间。
“哦,对了,垃圾忘了带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门口了(说来这储物间也真小,劳工果然是不受重视的),想起这一点,连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只完好的,另一只坏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吗?”他问,手里拿着我的另一只鞋子。脸上的表情在我看来就是嘲笑,嘲笑我这个穿着制服和劣质高跟鞋的“灰姑娘”。
我憋了半天的火终于控制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说:“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只鞋到处通缉我吗?”
格林童话中,半夜十二点钟声响起后,灰姑娘为怕变回原型而逃跑,却记得留下一只鞋子好让王子有迹可寻。而王子不认人只认鞋,只能以这只鞋为诱饵引出另一只鞋——嗯,错了,是引出灰姑娘。但是我确定我的脚尺寸正常,应该不会发生全世界都没有人穿得上的这种惨剧——况且我穿着它也有些别扭呢……说不定别人穿来会比我更合适。
“是啊,否则我又怎么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说。
我的假笑渐渐扩大,把那只完好的高跟鞋连着塑料袋一起扔到他面前。
“王子,现在Cinderella把你暗恋的鞋子送给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谢谢我吧!”
王子爱上的当然不会是辛蒂蕾拉,而是那只漂亮的玻璃鞋。既是这样的话,我干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这双鞋我注定是不会要了,就送给他好了,顺便祝他们幸福美满。
他潇洒的笑容渐渐凝结,一直维持风度的脸上现出了一种极其怪异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开。
别以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会上与王子共舞,然后一起fallin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礼服和玻璃鞋才行,我只是宴会上的制服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