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啊,你的眼镜度数有待加深。
二·麻雀变凤凰的经典场合:公司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 字数:7639
知道老板会怎样的大发雷霆——我才不信那匹白马会和老板说是他请我跳舞的,不是我玩忽职守,也知道同事间的蜚语流言会传成怎样的不堪,第二天我是怀着很轻松的心情去餐厅的,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干了——反正期末考快开始了,等考试结束,我就要接着为我的工作而奋斗了。将来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个重要我还是分得清的,更何况这种剥削人不偿命的餐厅和喜怒无常的老板我早就受够了。
“小雨,老板找你,你小心点。”吴梅担忧地告诉我,我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只是有些对不起她,她是我在这里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只有她了吧。
穿过议论纷纷的同事们投射来的的视线,我在这里隐身了几个月,现在终于成了名人,也算是给他们一个临去秋波吧。
因为有了离去的决心,老板的劈头大骂也就无所谓起来,尽管他骂得还比较难听,什么飞上枝头做凤凰、异想天开、不知深浅之类的词,没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大概是因为性别不符。对这种暴君我也没话可说,只是在他稍作休息的时候提出辞职的要求。奇怪的是他竟然突然软化下来,还试着劝我改变主意。这家伙我太了解了,他骂我是为了立威,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其实并没有要开除我的意思。但是这样软化也太奇怪了,好像我是很重要的人,对他很有用一样。
哎,管他有什么目的,我是一定要走的。像我这种工读生签约本来也就是随时性的,约满就可走可留,我其实已经多干了几天,想要走随时可以走人啦。我去领了最后的工资,收拾收拾就跑掉了。吴梅果然舍不得我,几乎快来个十八相送了。还是我终于受不了,承诺会给她打电话她才千叮咛万嘱咐的回去。
从小到大我家都够穷,但我爸妈有一个匪夷所思的爱好就是搬家——也是换工作所致。所以尽管转学费用很贵,我还是转来转去的。有时没有办法转学,就只有离开父母住。因此我对离别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冷感,不管什么人,分开就是分开,再少有联系。吴梅是知道我的,所以才这么执着的要求吧!不过她也是知道我寝室电话的,为什么一定要我打给她呢?
事实证明,我果然很快把这一段打工历史抛到脑后,开始考试周的痛苦挣扎。幸好大四要过的没几科,又都很轻松,英语专业又不比理科那种临阵抱佛脚的东西(当然理科生里倒是也有平时就好学的),考试反而轻闲。我就趁着这个时间到各大公司晃荡。
其实也不是没有公司要我,只是我不太喜欢。我最想进的洛方集团还没开始招人,不愧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动作都这么缓慢,就像是算准了会有人才留着等他们招聘一样——事实上也真有,例如不是人才的我。
干等不是办法,职员不招,小妹总不会不要吧!
寒假期间一向是很好找工作的,尽管打工的学生增加了,但毕竟大多数人要回家过年,加上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假或辞职的人更多就是了。洛方也是这样的,当我去求职时,空出来的杂务人员几乎可以排成一队了。扫地打水我自然是不干的,公关部缺英文打字员(兼当杂务),想想公关正与我专业对口,这所公司又和国外业务往来频繁,很适合我,于是就选了这个。人事部一听我是英语专业的,测试英打速度又不错,就把我安排进去了。
洛方鼎鼎大名,他们的公关部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特殊”,是正常的负责外交及调查背景资料的部门。不过还是盛产帅哥美女,让我一进去就花了眼。为帅哥美女跑腿是应该的,所以大到打字复印送资料(说它大是因为这是我的本业),小到端茶送水买盒饭(说小当然是因为这和我其实没关系)就成了我的责任。其中使唤我使唤得最理之气壮的还是我的顶头上司,负责英文翻译和信函的陶玲芬。不过我是心甘情愿的让她使唤的,因为她实在是太好了,她让我在工作的第一天就坚定了我一定能找到好工作的信心——再怎么说,我也不信我的英文会比她差,她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我一定没问题的。
就是因为太感激她了,我有的时候会在打字时帮她修改一些语法及措辞上的错误,有的时候会告诉她一声,征求她的意见。因为她一直都同意我改,有时也就问都不问就顺手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