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根本不是个巫师。
四岁时我不小心捏碎了一个水晶球(魔法让它不断浮现跳舞的小人,这是专门给小巫师玩的玩具,它自带的防护魔法让破坏它比弄碎一块普通的石头困难许多。),祖母发现它的残骸后很生气。那个水晶球一直在斯坦汀家大概也能算古董了,她喝斥了我半天让我明白破坏一件传承以久的魔法物品是多么的罪大恶极,自此我一直小心的掩饰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
当然我的孪生弟弟是知道这一切的,作为双生子我们生来亲密毫无保留。我们的力量其实是能借用给彼此的,比如他只要想就能借我的力量夜间视物,而我愿意也能借他的魔力对付治疗师对我们偶尔的魔力测试。
只有我是特殊的,我的孪生弟弟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巫师。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生来特殊所以别人不喜欢我,但在我尽量掩饰自己的不同,尽量与他们和平共处依然得不到和我弟弟同样的待遇后,我便决定回赠给这个世界所给予我的相同的一切!
连家里的佣人背地都叫我小恶魔,我的祖母当面也这样称呼我。
但是即使所有人(包括我)都知道他们这样称呼我,我也不会称他们的愿,承认自己是个小恶魔!我在我的心底,伺养了一只小野兽,以此来保护我自己。
你们要知道,野兽不同于恶魔,它不是生来便为恶的。
或者可以这样说,它生来所有的恶,只是为了活下去。同时它们的穷凶极恶,又是那么的不可抵挡。
在所有床前故事里,我认为野兽才是最恐怖的存在。因为鬼怪你若不怕他们,坏人你若不受他们诱惑,你若坚定自己必然不会遭遇什么。而且童话故事的主人公们即使动摇过经过一番挫折也有美满的结局。
唯有野兽,他们通常被描述成直截了当的凶恶,同时他们又并不是发自本心的想为恶,只是为了果腹生存。就像这样:
--“勇敢的王子,你真得要穿过那里么?那片黑黝黝阴森的树林深处经常有野兽出沒,嗷嗷嗷,附近的人每逢深夜都能听到它们兴奋的嘶吼。所幸它们只在林中徘徊,有不幸的旅者穿行树林时遭遇它们,往往吓得来不及呼救,就被撕成一地碎肉,凶恶的野兽就以此,填充自己饥肠辘辘的肚肠!”
再怎么坚定自我的人也逃脱野兽的凶恶!反正我注意到现有的童话中,王子或公主只遇到过残暴的巨人,邪恶的女巫,阴险的魔鬼和狡诈的妖精,从未遇到过深林中的野兽!也许那些遇到了野兽的主人公们,早就和那些不幸的旅人一样陨命,他们的故事也因此并未留传下来!
*
眼下这群最大不过十岁的小姑娘,她们还没有像那些讨厌的大人一样叫我小恶魔,但她们也就我,在自己家里就能经常听到,被很多下人议论,具有话题性,饱受探讨的我的名字,发起了刁难。
“斯坦汀小姐,你的教名是圣母玛丽亚的那个玛丽亚吗?”
“梅林!难道她信仰基督?”
“你的母亲是否是一位修女?”
……
我的名字是玛丽娅??斯坦汀。全名,就这么的短!玛丽亚,我的教名就是圣母玛丽亚的那个玛丽亚。祖母说是我母亲临终前起的,她是飘洋过海来自另一片大陆的女巫,不是很了解欧罗巴大陆的历史和文化。
自从教廷在整个欧罗巴一家独大,并对包括巫师在内所有被宣判为的异端展开了围缫后。巫师父母就尽量避免给孩子起基督教十二圣徒的名字,更不要说圣母玛丽亚的玛丽亚了。
我真不敢想象如果我的母亲当时一个想不开给我弟弟也起名耶稣,一个叫耶稣的男巫!和一个叫玛丽亚女巫一起!那会是多么的崩坏的一副画面!
至于我简短的全名,据说这是因为我的母亲死前从未透露过自己的姓名。而我的祖母显而意见也不乐意拿她自己的名字给我作中间名,所以我的整个名字短得简直不像一个世家出身的贵族。
我孪生兄弟的全名是奥斯顿??尤威尔??康斯顿??斯坦汀,倒是很不错。不过他在介绍自己的时候总向我看齐,只说教名和姓氏。“唉呀我们的全名可长了,大家记这个就好!”他总是笑着这么说,真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
嗯,要是发现我的全名这么短,指不定这些小妞们现在还会说些什么难听的呢,而我很可能就忍不住放出我心底的小野兽吓得她们嗷嗷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