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语_作者:一尾白兔(29)

2017-12-17 一尾白兔

  蒙岚不说话了,他依然背着我往前走。前头漆黑一片,他脚步却很稳,能自如地跨过小水洼,绕开小石头。

  “你要是困了就睡吧。”蒙岚忽地轻声道。

  “我睡不着。”我如实道。虽然在他背上趴着很舒服,但是经过今夜,一闭眼,脑中还会想起前几日的死尸。

  蒙岚良久不说话。我的脸靠在他肩膀上,风chuī着他的发丝缭乱,一缕缕抚着我的脸。我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很是熟悉。那香不断钻进鼻孔,撩拨着心神,让我皱起了眉头。我一定是哪里闻过,只是却怎么也记不起来。

  他忽地唤了我一声:“龙踏烟。”

  “嗯?”我应了声,他却又不说话了。

  “给我说说尉迟胥吧。”蒙岚忽然道。

  我想着也是无聊,于是便答应了,开始说起话来。

  “他啊,怎么说呢,是个与我很像的人。那时候我去凡间,他正在茶寮里喝酒……”

  那茶寮很破落,只用几根木头和茅糙搭了个棚。店小二是个青年人,有一双粗糙的手。每次他都会把桌子抹两遍,之后桌上便会留下浅浅的水渍。这儿很荒僻,茶寮便坐落在一条官道岔口。卖茶卖酒,也供人吃饭歇脚。左边那条道便是通往渝州,右边那条通往葛州,都是极其繁华的城市。

  当时我骑着马儿到茶寮歇脚,正撞见一人坐在角落里喝酒。他喝酒的方式很独特,偏偏要将那酒倒在衣袍上喝。他用剑挑着酒坛,侧倾着倒在自己袍子,手中运功,将袍子里的酒顺着fèng隙流入他嘴中。

  我见了,觉得十分有趣。于是便一屁股坐到他身旁,竖起拇指称赞道:“好功夫!”

  他却只盯着我看了一眼,歪着头道:“我认识你么?”

  我莞尔一笑,道:“不认识。”

  随即施法将他那坛酒引出来,水流在空中化成一道弧线,直直流入我的口中。我猛地吸了一大口,笑着道:“多谢兄台的酒,后会无期。”

  说着便走了。他也不曾生气,只盯着空坛子道:“小二,再上一壶。”

  我跟在他身后跟了两日,直到他在一处客栈歇脚,我才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我悄悄跟踪他,跟了十几里路,他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不知是真的没有发现还是装傻,总而言之我们再次见面了。

  “你跟着我做什么?”他微微皱眉道。手中捏着个酒杯,他又在喝酒了。

  “不做什么。”我倚着那竹子,抱胸望天。无赖如我。

  大概是这么认识了吧,我不知为何他总盯着我。很多时候,我只要一回头,便能见他盯着我看,脸上露出沉思的神qíng。

  “如果说他是喜欢上我了,那便大错特错了。他的xing子绝对不是能一见钟qíng的,我很了解。”我对蒙岚道。

  “为什么?”蒙岚问道。

  “因为,他和我是一类人。”我道。他不是那么容易喜欢别人的,即使美若天仙,也丝毫不能动心。

  但我深知,有些人你只要瞧一眼,便知道这人是不是你想认识的。尉迟胥,我只瞧了一眼,便觉得莫名熟悉。我好似认得他,连他的xing子我都能摸透。他见了我大概也有这种感觉,莫名有些默契。

  究竟什么时候喜欢上他,他又什么时候喜欢上我,我已经记不清了,也不能具体说出日子。他能为博我一笑而自断一指,能为我一句恼怒的话而难过半天,能为我摘来挂着晨露的海棠花。有那么一夜,我们远赴巫山,行在云端间。那时我才知,人间欢爱是如何滋味。

  那时,我觉得他变了。他自己也说他好像哪里变了,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江湖本不该如此多qíng。他问我,如果他死了,我会怎么办。我自然不曾想过这个问题,直到这个时候才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差别有多大。我能活几千年,他却只能活几十年。

  那时候,他喝酒喝得更多了,每日烂醉在酒楼,一身酒气。扶他回来的时候,他一手提着酒坛,一手提着剑,醉醺醺说着要继续喝。我知他心中愁苦,我亦是。

  当他杀第七百五十三个人时,我坐在那城墙上,晃dàng着两只腿问他:“你不累吗?”

  “累,但我不能停下。”他道。心中压着一座大山,手中有剑在滴血。

  他有血海深仇未报,对象是个武林中的高手。我曾对他说,我可以帮他。杀一个凡人,对我来说简直轻而易举。我可以有无数种方法,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人。但是每杀一个人,我的罪孽便要多一重,等什么时候杀戮多了,便要坠入魔道了。可是我又不在乎这个,天界我呆过了,魔道我还未去过呢,说不定某一日去那儿遨游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