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头贴在他肩上,“你已经做了。”我只是想找个人陪我,仅此而已。鼻息喷到他脖颈,混合了大男孩的体香,熏染着我的嗅觉,我人更醉了。“姐,我技术可以的,你不信我?还是你觉得我是鸭,嫌我脏?”
“Nonono!”我伸着食指在他脸前摆了摆,“在我心里,你是纯洁的,肮脏的只是这世界……”
临别时,我在他唇上浅浅的啄了一下,作为临别的放纵。我不是好女孩,我放纵、却不放dàng,那道底线我有的。
七月的纽约街头,晚风都带着香水的味道,从高贵的Dior到廉价的第五大道,几条街的暧昧都混杂在一起。瞧吧,在寻欢作乐这件事qíng,贵族们同下等人一样直接。我哂笑一下,弯腰脱了高跟鞋,赤脚在马路上慢慢的走。街灯照在脚丫上,拖出长长的影,几个白种人从我身边经过,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小伙子手放在嘴边一声口哨。
我也没客气,两只鞋一只手抓着,闲出来的那只朝他比了比中指,然后昂着头走开。我可以在纽约最混乱的酒吧里同牛郎喝酒,却不愿jì女一样在大街上和小混混调qíng。
转过几条巷子,我到了住的那栋公寓楼。自从哥哥回国那天起,我也从那间大别墅里搬了出来,就算再好的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冷清。楼道里的声控灯又怀里,我站在黑漆漆的楼梯口低咒声,这才摸黑往楼上挪。谁知道刚走了一楼半,光着脚的我直接就被绊倒了。Tiffany的高跟鞋顺势飞了出去。“Shit!”我蹭蹭发热的手心,心想一定破皮了。“兰尼太太就不能不总往过道堆东西吗!”我摸摸身下那团湿湿黏黏的东西,心里突然一惊,是血的味道,浓重的血腥气熏的我要晕倒,尖叫就卡在喉咙里,就要冒出来时,黑暗中突然伸来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If I were you,keeping silence will be a good idea.”带着冰点温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哆嗦,可当黑暗中我看到那双眼睛时,就突然不那么害怕了。
几步之下的楼dòng口,一阵皮鞋jiāo杂的声音。我拿手捅了捅他,“把我松开,对你有好处。”我的眼神他应该看懂了,因为下一秒他松了手。
公寓的地方不在纽约什么高等地段,周围鱼龙混杂,小姐、混混,还有黑帮。我开了门,把他架进去打开灯,qíng景惨不忍睹。我真怀疑眼前的到底是不是个人,身上除了血的红还是血的红。
“你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吧?”我说的是国语,因为他是个黑眼黑发的东方人,刚好我还认识他。
你去gān嘛?他眼神止住我的动作。拜托,我翻了个白眼,“总要把你留在走廊里的“印子”处理下吧,纽约黑帮的智商可不仅只会在楼外兜转的。没错,这个正是纽约最大的黑帮组织里的二把手沐川,前几天我刚在报纸上见过他的报道,地板砖大小的报纸他占足了半面,神秘的东方男人,Shark组最厉害的杀手之一。
可现在真面对面看着传说中的黑帮杀手,我突然没了害怕,说明了离开的用意,他闭上了眼。
他很聪明,我装成夜游的女人下了楼,除了他最后呆过的地方有些血迹外,外面竟没一处,看来他受伤后跑了很久,连血都gān了。
在公寓外的转角处,我看到几个黑人男子,从表qíng看应该是来找他的。我撩了下头发,歪着步子从他们身旁经过时,昵了其中一个一眼,那人眼神刚有些晃,就被旁边的人拍了一巴掌,几个人又左右看了会儿,这才算是走了。
回到家时,我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沐川正拿着家里厨房的餐刀割开胳膊,拿手取着里面的子弹。我看着他腿旁一共三颗的子弹,咽了口口水,出生这么多年,我第一次佩服一个人。关公刮骨,今天总算亲眼见了。
绕开地上那摊血,我走进卧室拿了药箱,再出来时,他已经满头大汗,一张脸苍白着正闭目养神,粗气声很重。我倒了杯水,从药箱里胡乱抓了一大把药在手里,“吃药。”
他眼睛都没睁一下,半天才声音虚浮的说了句,“你这些药都是对我症的?”
“当然。”踩了一晚上高跟鞋的我也累了,被他这么一问,我也懒得伺候,“爱吃不吃。”
他猛睁开眼,接了药眼睛再没一眨,把那一把或扁或圆的药片吃了。
盯着男人滚动的喉结,我把那句没说的话咽了回去:那把药里的止疼药是治我痛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