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小姐去了,有杨小姐,杨小姐去了,又有丙小姐、丁小姐。
我们是不愁的,唉!她的骄傲(1)
每个人都说:伟跟那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有得苦吃了。
他们倒也说得很对,我是吃了不少苦,岂止不少,简直很多,但是直至目前为止,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只要看到她的脸,我使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快乐的骄傲。她是一个美得惊人的女孩子,我有我的虚荣心,我喜欢美丽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街上。
她挽着一篮子的书,穿着灰狐的大衣,领子翻得高高的。她走在我面前。
她走在我面前。
她高。
她苗条
她的身裁藏在那么厚的衣服下而不显得臃肿,我马上想看她的脸。我加快了脚步——不要怪我,每个男孩子都有那种好奇心。这条路从学校回家,不过是十分钟左右,来来往往,那是熟人,她是谁?我从来没有见过,恐怕是那层大厦的新住客?
我的脚步声恐怕很响——该死的新皮鞋,她停了脚步,微微转过头来。我看到了她的脸。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脸,她的相貌合乎我的标准。圆而大的眼睛,像只猫,嘴唇有点厚,但很小,翘翘的。有一种孩子气,圆脸,尖下巴,肤色很白,但是白得近乎没有白色,她没有化妆,只在脸上抹了一层油。眉毛浓,睫毛也浓,看上去野气得很,她的眼睛丧充满了敌意,好象在问:“你在跟我?为什么跟我?有什么企图?”
我爱这张脸,我一直在找一张这样一见难忘的脸。
这个年头,香喷喷的鲜花已经不能吸引男人了,谁要一个淑女?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像郁郁的森林,一股清新的糙药味,我追了上去。
我几乎与她并肩在走了。
她白我一眼,睬也不睬我。
这是第一天。
到了家附近,我只好进了屋子,如果再跟下去,我变成登徒子了,那怎么行?
我看见她走进附近一层新盖的大厦里,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是住在那里。
新搬进去的。
第二天,我放学,她也放学。
我走上前去,向她笑笑。
她用手脱了帽子,一顶厚厚的绒线帽,她乌黑的头发掉下来,我也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的头发,只齐肩,中分。似乎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长在她的身上了。
也不一定,只是在我眼光里,她是十分十全十美的。别的男人也许会嫌她的鼻子太小,态度冷傲,但是我喜欢她。
我再向她笑。
她又白我一眼。
不会超过廿岁,我想。她今天还是穿那件狐皮,不知道谁说的,再没有比漂亮的女人穿皮革更美了。她这件是好皮革,我看得出,衬着她的脸,无懈可击。
如果我脸皮不厚,就一辈子不能知道她的名字,我得冒一冒险。我与她并肩走着。
我问:“你好?”
她不睬我。
“我叫伟,朋友都叫我伟,你可以叫我‘伟’!”
她说:“神经病!”进她的大厦去了。
我耸耸肩,我想:也好,不说话,也骂了一句。神经算骂人吗?出自她的嘴巴,恐怕又不同了。我喜欢她的样子。她的腿仿佛有好几尺长,穿着笔挺的呢裤子,好漂亮!
明天总有对白了吧?
我真奇怪这个女孩子,在夏天看上去,是怎生模样。
后来放学没看见她。
周末约一个女孩子去看电影,觉得乏味。这个女的长得不错,就是化妆浓,化妆浓也有好处,只是每个女人脸上都妆得差不多,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那种苍白,奇异的苍白,就占很多便宜了。看了一场好电影,女伴乏味,我规规矩矩的坐着,别的男男女女都手拉手,肩并肩,头贴头的,我的女伴一定以为我是柳下惠,无端端我得了好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