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下眼,谁知七弟放下之骚的手,过来站在我身边。
她说:“我有话同之骏说。”
之骥恍然说:“啊,是,你们是见过的。”他走开去。
七弟仰起头,“怎么,生气?生我气?”她微笑问,“笑我没出息2”
我不出声,过半晌我说:“好马不吃回头糙。”
“叫我再往前一直走,寻找更绿、更广的糙原?算了,我根本是一匹劣马。”
她讽讪着自己,忽然伸个懒腰,看上去仿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xing。”
我再次摇头。
她出力地寻找答案,终于讲实话:“我爱他。”
“他?”
“看他多么英俊潇洒,会得玩,具生活qíng趣,风流体贴,有什么不好?之骥是个最乐观最直接的人。”
“他并不爱你,他甚至不懂得你。”
“我并不想得那么远。”她拒绝知道。
我想她是知道的,还有什么人能比她自己更清楚。
她微笑,嘴角有说不出的苦涩,“我们快要结婚了。”
“七弟,这是终身大事,你不可能累成这样,我不相信你找不到更好的,我——”
之骥过来,“什么事?之骏,你不是跟你未来大嫂在起争执吧。”
我把半截话吞到肚子里去,像是咽下一大口粗盐,不知怎地,双眼红了,也知道实在不像个样子,别转身就走。
背后听见之骥讶异地说:“这之骏可是怎么样了?平常是极得体的一个人,人人都喜欢的。”
我心灰意冷的回宿舍,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幢近郊的灰房子内,永不涉足外边的世界。
那夜喝水一失手,把一只用了十多年的瓷杯打破,拾起它的时候,心痛yù裂。碰巧有人经过,很随便的置评:“不要紧,现在有种从胶水,什么东西都可以在十秒钟内补好。”
是吗,只要十秒钟?多么好。什么东西都能够补?
我抬头,面孔上带着愚蠢惨痛的询问。
那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孩子爱娇的耸耸肩,“什么都可,除去破碎的心。”
她摧毁我的希望,挥挥衣袖而去。
我与杯子的碎片一起坐在地上良久没动。
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参加之骥的婚礼。
婚后他们与爹妈同住。
家里得一乱字。乱得不可开jiāo。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新房内装修完全拆掉,摆新的家具,据说是黑白灰三色,是之骥的主张。
母亲同我说:“我真困惑,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真命天子。”
我更困惑,房间嫌小,因此把我的储物室都打通了,还是觉得不够大。
父亲问要不要在楼上租一层,照样可以天天派人上去收拾煮食。而婚礼迫近。
七弟像个没事人似,照样上下班,面孔上露出一派“当然我什么都不必管,不然何必嫁人”神色,而之骥是个天字第一号闲人,他最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我问七弟:“一切都准备好了?”
“是,婚后就享福,”她淡淡说,“什么事都有公婆照顾,除了上班以外,我只用管吃喝睡。”
我不响。她也该休息了。
“你呢?”她问。
“我在向新加坡大学申请教席。”
她一呆。
我双眼看着远处,“听说那是个好地方,人qíng味很浓,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是华人社会,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