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qíng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huáng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huáng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huáng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cha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