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里此刻除了他们,并没有别人,他却隔开两条长椅坐着,双手合十。
进教堂的人,须先跟上帝对话,再和人对话。她却不是,在他闭目祷告的瞬间,她已换了座位。
“你看,我们坐一条船,走一条路,住一间屋,睡一张床,没人敢说我们不是一路人。”
她在他身边坐下,目视前方道:“至少,在上帝面前,我们都一样。”
知道自己先前的行迹都暴露,他反倒平静,没有选择落荒而逃。他睁开眼,把肩膀沉低,在桌底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指腹冰冷,摊开她的手心,在上面写画着。
“不听话,跑来香港。”
“谁让我跟定你了。”
她转头笑了笑,“不管你是贫是富,是好是坏,是生是死……我都认了。”
莎翁说:因为她生的美丽,所以被男人追求,而因为她是女人,所以被男人俘获。
而他今日要说,因为她是宋瑾瑜,所以被男人敬仰。
他再忍耐不住,在这个神圣的地方,在主的注目下,他们旁若无人的亲吻。
这个吻没有情-欲贪念,没有欲望撕扯,只有孱弱的气息交互,他的手握在白细的后颈上没有松开,拨开缠在她唇上的发丝。
“可惜没有人会祝福我们。”
“上帝会的。”
“我是个坏人,不值得拥有你。”
“我不是好人,你也不是坏人。”
他好笑的问,“那我们是什么?”
他在问她,也在问上帝。
她答复他:“是男人和女人。”
男人和女人,多简单的回答,多简单的故事。他们在人世相遇,相互倾心,再挑上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在教堂许诺终生。
随后他陷入了沉默。想到以后,想到无数种圆满的可能,甚至这些早在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便已想过。他的心震颤了一下,不知该高兴还是该绝望。
她特意从港岛到长洲,只为看一眼他长大的地方。他没有时间陪她走遍整座岛,唯有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男仔,生性顽劣,从不知道什么叫做归属感。家里的三层洋楼每个物件都精贵,却毫无温馨,家里的女人不是他阿妈,到处克扣打压,连菲佣也被收买,每日见家庭教师的次数比见阿爸的还要多……”
“他常常旷课逃学,不是因为厌学,而是为去嘉林边道见一眼阿妈……”
“男仔的哥哥在上学路上被绑架,全家人焦头烂额。所有人都说绑匪是为了钱,毕竟那时社会动荡,经济低迷,抢银行金店屡见不鲜……那年他十岁,没人愿意告诉他真相,阿爸不会告诉他,报纸不会告诉他,除了一个叫做魏秉义的人……”
“这个男仔在一夜长大,知道所有事都有因和果,知道为什么阿妈再没有回港去看他,也知道了原来他一直在谎言中长大。终于他鼓起勇气迈出了第一步,就是离开香港。”
“他去到美国念书,账面上永远有花不完的钱,看似是去享乐,实际却是流放。所以他变本加厉,立志要做个坏孩子,只有得到所有人的关注,才会有人听他伸张正义。”
“那时他只是装作狠戾,其实远不够道行,更不够锋利恶毒,所以永远占下风,反叛的后果是成为一枚弃子,失去所有,更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连心爱的女孩也无法守护,最后只能灰头土脸的躲进深山……”
天光正斜,整点的钟声响起,无数的夙愿在被洗礼中宣泄。时光却不能惊扰教堂里一对静默相依的男女,他们坐了有很久,久到玻璃花窗投射的光斑也移了地方,仿佛天生骨血相依,天主也动容,为他们圈出一片净地。
「他们不再饥,不再渴。日头和炎热也必不伤害他们,因为宝座中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
“好在上帝并没有放弃他。在最失意时,他得到了指引,在将要迷失在迷雾森林时,牧羊人让他确信了所行之路。他也终于找到了想要共度余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