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好和仙贝被押着一路往西,穿过大山小河,进入戈壁和沙漠,然后又往北折了一段路。在那沙漠的腹地里,仙贝看见上百顶黄色的帐篷用干草藤连接在一起。帐篷的颜色跟黄沙没有什么区别,乍眼看不出来,还以为那就是连丘沙山。但有微风的时候,帐篷顶金色材质的里料翻动,会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在上百顶帐篷的之间,树立着好几根粗壮的锥形圆柱,他们高低大小不同,最大的那个比火电站的烟囱还粗,比十几层的楼房还高。那是流沙族人用三角岩垒起来的岩井。清凉的井水从大地深处涌出,穿过黄沙喷向高空,然后从岩井里渗出来,顺着那些三角岩往下滴,形成线状的水流。苔藓躲在耐旱杂草的阴影里,一起沿着那些水流生长,把灰白底色岩井包裹的有些发绿。这就是流沙族的老巢,而这些高耸入云的岩井就是它的地标。
除了这个拥有上百顶帐篷的老巢,流沙族的人还骑着骆驼和骏马四处游荡,他们跨越广阔的地域,到处收集信息,打捞没落的法术和传闻的宝贝。有人称他们是沙漠的狂枭,更多人叫他们食遗的秃鹫。
由于流沙族人到处游走,还行为放浪,他们的血统很不纯正。混着各式各样的相貌,但反而是这样,流沙族里出了许多让人膛目结舌的俊男美女。他们的族长扬漫就是一个让人乍舌的美男子。他是个外貌迷人的男人,身材修长健美像猎豹,金麦色的皮肤闪耀像太阳,轮廓鲜明如连绵的高山。他还长了一对灰绿色的眼睛,就是高山间的幻色深潭,把他的面容带出浓厚的异域风情。
可惜这个美男子对仙贝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才不想娶什么朱女身躯,也不打算重启忘界,更不指望统领各大部族。他的目标就是让族人吃穿最好的,并能纵情一生。所以他已经想好了,准备把仙贝倒卖给需要的人,换个好价钱。
在扬漫的帐篷里,仙贝一行被优雅的礼仪善待。扬漫觉得,流沙族再怎么不入流,也算是沙漠里的主人,该有的风度要完备的展现出来才行,特别是面对这种来自旧望族的族脉。旧望族所奉守的古仪古风,虽在不少人眼里已不合时宜,却仍有它的庄重和神圣,扬漫不敢怠慢。
扬漫穿的是流沙族的隆重古服,其实就是一件半透明的黄条纹薄纱衣,铜色的宽腰带上挂满了各种艳丽的花朵和绿色的藤蔓。沙漠里没什么植物,因此花朵和绿藤成了装点流沙族人的宝贝,反而是那些金银器具,翡翠宝石不值几个钱。扬漫还提前为仙贝备齐了沙漠五乐,桌上放置好干果和奶品,简单但已经很尽心。
流沙族的五乐,并没有专门的演奏者,族中几乎人人都会两三样,他们谈笑快乐的时候,一定少不了器乐为伴。特别是流沙族的壶弦琴,被忘界人称为天弦。扬漫随便从男女老少中凑出几个技术好的,已经是如天籁。壶弦琴引领,悠扬清奇的乐声在帐子里旋绕,让仙贝和越好的心情都放松了不少。
“亲爱的仙贝妹妹,实在不好意思,我的族人把你带到这里来,路途遥远,也只能这样简单的招待一下。”扬漫斜躺在菱格花纹的地毯上,朝仙贝举起一只银质的酒杯,微微侧头一饮而下。
仙贝恭恭敬敬含颚点头,双手摆成挺直的平板形,一手抚案一手端杯,拇指内扣。她小心谨慎自己的每一个动作,牢记作为族主之脉,在任何情况下都因保存应有的高贵和无畏。在这个陌生的族长面前,她对传统毕恭毕敬,礼仪做的滴水不漏,正是对所谓不入流之族的最大蔑视。
当仙贝仰头饮下杯中最后一滴酒,抬起扶案的手,用食指轻拭嘴角。扬漫禁不住笑起来:“哈哈哈,仙贝妹妹,果然是旧望族的淑女。不过我这里的壶弦乐,可比你那里的礼仪有趣多了,忘界之中,恐怕没有比流沙族更悠扬的乐调了。你在这里住不了几天,好好享受。”
仙贝惊讶的抬起头,为什么住不了几天?这个族长,大老远把自己抓来,难道不是冲着朱女身躯吗?她虽没有问出口,扬漫却从她眼中看出了疑问。
扬漫告诉她:“我们流沙族散居惯了,对那忘界归一的预言毫无兴趣。”
“多谢族长哥哥了!”仙贝有些喜出望外:“那您,什么时候放我们回去?”
扬漫又哈哈笑起来:“仙贝妹妹,我的族人废了力气抓住你,又辛辛苦苦大老远把你领回来。总不能让他们白干一场吧?我必须要犒劳犒劳他们,不然以后谁替我干活儿呢?这犒劳的奖赏,我总还是要在你身上赚回来,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