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他说。
“孙翔!你要么合作点,要么我让爸爸过来!”
他瞪着我,衣服抓得紧紧的,眼神像只困兽。十秒以后,他的眼皮逐渐耷拉下来,衣服上的手也慢慢松开。
“你不许说出去!”他狠狠地说。
我帮他把上衣脱掉,只见他肚子上大片大片的青青紫紫,背上和腰上也是。一些伤口还渗着血,一些则早已结痂,显然是旧伤。
“谁干的?”我问,一股火气在胸口堵得厉害。虽然我并不待见这个小鬼,但这不等于我能够容忍别人任意欺负他。
“我已经解决了。”
“我问你,谁干的!”
“……杰森,被我砸破脑袋那个。哦,还有他那骄傲的鼻子,都得见鬼去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还特意咧开嘴笑了笑,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演技太过糟糕,我或许真会相信他满不在乎。
“为什么?”我直视着他,“告诉我为什么?”
“打架还需要什么理由吗?想打就打咯。”他别开视线,不愿看我,那眼神中有我所熟悉的窘迫。
我觉得,我或许知道了。
“他们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
“……”他先是沉默了一阵,然后转过头来,用力瞪向了我,“关你什么事!你以为你是谁!滚!滚出去!”
他抓起什么东西,向我砸过来,我堪堪避过,那东西打在墙上,“啪”的一下——是我拿进来的吐司片。
妈的!所以我说我最讨厌小鬼!
父亲最后决定给他转校,转到我们学校的小学部,校区就在我就读的高中部对面。我每天早晨跟他搭同一班公车上学,下课后负责去接他。他必须跟我同时出门同时到家,否则他就别想有一分零用钱,这是父亲对他提出的要求。
他显然对我出现在他校门口很不满意,尤其当他的同学好奇地打听我是谁时。然而他却无可奈何,只能黑着张脸直接无视这些问题。每次上车他都坐在离我最远的地方,戴上耳机,仿佛这样就可以完全屏蔽掉我。
呵,我喜欢看到这副自欺欺人的模样。
他安分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很快,他的身上又开始出现淤青。都是在膝盖、后腰、胸口,这些不轻易被看到,但却非常关键的地方——他遇到了老手。
他显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大夏天穿着长袖T恤,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
“我说过让你不要插手我的事!我的问题我可以自己解决!”
“你的解决方式就是跟他们打一架,然后每次都被揍得半死回来?”
“那也不用你管!”
“那你就不要每次都偷偷摸摸地半夜翻药箱,药箱的常备药都是我准备的。”我说,“而且,不全是为你。我只是单纯听不惯杂种这两个字。”
他的肩膀瑟缩了一下,没再接话。
“孙翔。”
“……”
“我知道你在听,这些话我只说一次。你其实完全不必这样,最好的反击是变得比任何人都强,而且要超出一大截,当你优秀到让任何人都望尘莫及的地步,人们就不会再嫉妒你,就像人类不会嫉妒上帝。”
“……经验之谈?”
“经验之谈,而且很好用。”
他“嗤”了一声,最后别别扭扭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那是头一回,我们的交流不是以怒目相向告终。
虽然他依然不会主动跟我说话,依然一上公车就戴耳机。但当某一天,我因为社团活动留得稍微晚了一些,在学校门口看到他百无聊赖的身影时,我明白,他终于开始接纳我。
此后的每一天,我们都是相伴着上学和放学。如果一方有活动,另一方会到门口的梧桐树下等,下雨天就换到门口的自助银行。这些并不是谁主动提出来的,它只是一种习惯与默认。
他十三岁升七年级,教学楼就在我隔壁,有时候我从窗口往外望,就能在操场上找到他的身影。他的运动神经不错,奔跑起来像小鹿一般轻盈,篮球打得也还不错,可惜个子不高没什么优势。
每逢他们有比赛,我都会用望远镜追逐他的身影,我喜欢他脸上的表情,愉快的、兴奋的、沮丧的、愤怒的,各种各样的表情,那么生动,令人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