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四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挺拔精神的少年,据说他们班上给他写情书的人能够组一支啦啦队。然而他像根塑料管一样,对姑娘们的各种电波接受无能。我猜测是因为他的纸条初恋转学了的缘故,管他呢,他不谈恋爱是好事。
大学的课业并不算重,但平时必须住校。珍妮要求我隔一天给她打一个电话,我照做了。父亲偶尔会问问我的功课,我的答案一直让他很满意。但听筒从未传到孙翔手中,他对珍妮始终是不冷不热的,七年过去了也还一个样。
我没有主动给他打过电话或发过短信,当然他也没有。
我们都不是太好的谈话对象。
我只有在周末回家的时候会看到他,一周一个样,那个年龄的男孩子总是飞着长的。他打了耳洞,在耳骨上,左二右三,锥形的银色耳钉锐利得刺眼。父亲说他近段时间总是早出晚归,一回家就把自己关进房里也不知在捣鼓些什么。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中有些微妙的嫌弃。
“小混账就是不让人省心!他要是有你这么争气就好了,唉!”
我安慰了他两句,转身上楼。
孙翔的房间锁上了,我用力敲了两下,没有半点反应。幸亏我有他房间的钥匙。
推门进去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门后的什么东西,发出了“砰”的一声。
“没事别乱闯别人房间好吗!”
他摘了头戴式耳机,脸上是明显的不耐烦,看到是我,愣了一下。
“你怎么回来了?”
“今天周六。我还不能回家了?”
“哦。”他重新戴上耳机,键盘上的手指翻飞,还能分出心来跟我说话,“那你先坐一下,我很快就好了啊!”
我望了一眼屏幕,一堆石块在飞来飞去,大概是什么游戏。我从小到大对游戏就不感兴趣,有时间不如多啃几本书,多看两部电影。我不明白那些打打杀杀的究竟有意思在哪里,要知道真正的决战从来就不在那块小小的屏幕中。
在他房间里转了一圈,我的目光被床头柜上凌乱铺着的几张纸吸引,走近一看,居然是曲谱。
“喂!那个别乱动!”他突然扑到床上,奋勇地抢在我之前把曲谱攥在手中。
我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模样,当即明白过来:“情歌?”
“喂喂喂!别瞎猜好吗!”他怪叫着打断我,手忙脚乱地把曲谱塞到枕头底下。
“不是?那你藏什么藏?”我坐到他床上,跟他隔着不到半米的距离。
“就是……没写完不能看的好吧!”
“你自己写的?”这倒真是出乎我意料了。
“也不算吧。曲子不是我写的,我就负责填词,他们说歌词还是主唱自己填比较好。”
“你玩乐队?”
“是啊,刚组起来的,我没告诉过你吗?”他看了我一眼,一拍脑袋,“哦,我忘了!”
看着他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我终于放心下来。不是情歌就好,一想着这个半大小鬼对着别人弹吉他唱情歌的模样,我的胃里就一阵不舒服。
“你们有公开演出过吗?”
“还没有,我们还在磨合期呢。不过万圣夜学校有晚会,我们会上台表演两首歌。”
“你不打算邀请我去吗?”
“你有时间?”
“你的首show,我怎能不捧场?”我笑了笑。
他闻言,斜眼瞟了我一下,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行啊,送你招待券,记得带礼物。糖果就不用了,巧克力不错。”
万圣夜,人群熙熙攘攘,宴会厅被布置成森林之夜的模样,一群打扮成树妖、精灵和吸血鬼模样的少男少女在跳舞。每个人脸上都戴着半截面具,这种完全匿名的环境,最适合放肆地宣泄情绪。
他没有告诉我自己会打扮成什么样,但我依然很快就找到了他。他就站在舞台下面,戴着金色的面具,半截,只遮住半边眉眼,另一边眼睛用红色的笔仔细描过,眼角贴了些亮片。头发也挑染成红色,用发蜡抓过,蓬松而凌乱地往上翘着。
“孙翔!”我叫他。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支起一根手指放到嘴边,做了个“嘘”的动作。
舞池的音乐声渐渐低了下来,一阵快速而强劲的鼓点过去,紧接着是一阵轻柔而节奏舒缓的键盘声,跳舞的人都停了下来,目光聚焦到舞台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