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莉迪亚生活实录之后流星传奇_作者:孟舒(333)

  ……

  窝金信长就嘿嘿笑着,熟稔地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一路打着招呼往他们当年居住的木楼走:

  “村长我们回来啦!想不想我们?”

  “滚滚滚!谁稀罕?东西留下!”

  “嘿,老一!你们家大二呢?”

  “两年前就死啦。”

  “哦那我刚走没多久啊。小三呢?”

  “小三还在床上躺着,够你见上最后一面!”

  ……

  “别闲聊了窝金,快走啦!村长,我师父呢?”

  “信长你师父,半年前就死了。死前说,木楼留给你,还有一把刀,也留给你。”

  “哦。死老头子真的死了啊。”

  “他让我们把尸体火化……看在木楼里那么多粮食的份上,骨灰我给你放在门槛里头了。”

  信长师父留给他的是寨子里绝无仅有高配的二层木楼,我们跟着他,在门槛内侧发现装有师父骨灰的土色瓦罐,并在一进门正对的墙上看到那把和信长惯用的几乎一模一样的黑白鞘狭长武|士|刀。

  信长把刀从墙上取下,缓慢拉开,一寸寸出鞘的刀刃反射出极为寒亮的雪光,显然被保养得极好的锋利。

  我们来者是客,不像窝金兴奋又怀念地在木楼里东瞧西看,站在进门处看着信长对刀沉默半晌,气氛一时极为安静。

  在来的路上,我们已经听窝金信长讲过他们的身世。

  窝金是土生土长的寨子里人,因为出生时的块头就比一般婴儿大得多,他妈妈勉强把孩子生下就去世了。窝金一出生就赤条条无依无靠,按理说根本活不下去。不过当时的村长一眼看中这婴儿四肢健全、灵活有力,而且比别的婴儿都壮实不止一点半点儿,认定他天赋必佳奇货可居,将婴儿窝金捡了回去。

  窝金就这么吃百家饭长到了三岁。寨子里大家都穷,从来没有吃饱饭的概念,能给小窝金的也就是一星半点勉强维生的雨水剩饭。即使这样,到窝金三岁的时候,个头就已经比别的五岁孩子还大了,而且能跑能颠、力大无穷。从会说话会跑开始,窝金就帮寨子里的人干活,一开始只是打个杂跑个腿儿,后来就开始和成人一样到外面的垃圾山里拾荒——到窝金十岁的时候,他已经是寨子里最能干的拾荒人,每天的收货抵得上其他人加起来的总和!

  养大窝金成了那任老村长最得意的功劳。窝金一直在寨子里拾荒到十三岁,之后就和小伙伴信长一起去中心区闯荡,初出茅庐就不知天高地厚地挑衅大姊,被大姊一眼看中,加入南分会。

  和窝金不同,信长是被他师父从寨子外面带来的,刚来的时候也只是个才吃奶的婴儿。信长的师父没说起过过去的事,信长自己觉得,他师父、包括他,应该是从流星街外面来的。

  ——所以信长和我们这些流星街土著不一样,他有个姓氏,全名是信长·哈察马。

  据信长说,他师父是个只会喝酒、成天醉醺醺、一身落魄的邋遢老头;据寨子里的人说,信长的师父是个隐居在此很厉害的武士高人,腰挎两把锋利的长刀,轻易不肯出手、一出手就厉害无敌。

  总而言之,哪怕信长嘴上对他师父百般嫌弃,他还是被那个“死老头子”一口酒一口饭地养大了,还学得一身本事。因为名师高徒,等信长七八岁有所小成的时候,寨子里能跟他玩到一起而不落下风的,就只有比他小一岁的窝金了。打那以后,窝金常常厚着脸皮(他自己说)在信长师父指导信长练功的时候蹭听,武技由此入门;信长一练完功课就一溜烟儿地跟着窝金冲去外面拾荒玩耍,积累实战经验。两人成天形影不离,结下深厚情谊。

  三年前信长出师,他和窝金结伴去了中心区闯荡,他的师父独自留在寨子里,守着小木楼每天喝点小酒儿,日子不知道过得多清闲(信长语)……无论如何,那时候,师父还活着。

  突然,信长大笑一声。

  “唰”地将刀入鞘,毫不客气地挎在腰侧,他抬头猖狂大笑道:“臭老头子以前还小气的不肯把刀给我,现在还不是落在我手里了?哇哈哈哈哈!”

  无论这三年在外经历了几多风雨,如今总算是衣锦还乡。

  回到寨子里的窝金信长,带着点儿重温旧梦的怀念,重新加入到拾荒大军的队列。一同加入的还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