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模仿歌手——一般是模仿布鲁斯·斯普林斯汀还有“信念②”乐队的一个歌手——但一般不会认真唱。我刚开始是想唱几个“老板”的曲段,但亚蒙叫停了。“用你本来的声音唱,”他说,“唱好听点的曲子。”
注②:Bruce Sprinsteen和Creed乐队,下文的“老板”(Boss)是Bruce Springsteen的绰号。
我就唱了一首我少年时代很喜欢的歌——那种怪怪的、又很悠扬的伤感情歌,歌词也是堆砌辞藻、愁肠寸断的类型,但旋律很动听。
唱完之后,我被吻了一下,心想:哇,我何德何能得到这个吻?然后他躺在沙发上,和我依偎在一起,睡着了。金士喵跳到他头上蜷成一团都没能把他弄醒。
我经常不能理解亚蒙的想法,也就不知道怎么给他他想要的东西。他主动地说出来总是让我很高兴。就比如那一夜。
我也开始明白怎么向他说出我所想要的东西了。
也许主动说出来,比把他的牙刷藏在猫砂里,或是扔闹钟,要好得多。
“我爱你。”在我们相遇两个月后,我这样对他说。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意义非凡。这是我第一次说出这个字眼儿来。我的心在胸口怦怦狂跳。
“我也爱你,”他回答说,仿佛这是世界上再显而易见不过的事了。
有时他忘了要用言语表达他的想法。
他忘了人们需要听到语言来表达这些貌似显而易见的事。
* * *
“你冷吗?”
我把脑袋从膝盖间抬起,看到我自己向我走来。这本该是一幅相当瘆人的场景。但在我那张脸上,我辨识出了属于亚蒙的神情:温柔,关切。
他在离我几英尺远的河岸边坐下,双腿向前舒展,脚前前后后拍打着地面。
我用拳头擦了擦鼻子,别过身去。
“嘿,杰克?”
我不说话。
“杰克?看着我。”
不看。
“还有不到三个小时,派对就要开始了。”
我看向他。“派对?”
“卢恰娜的派对啊?就在今晚?”
“我知道是这个。但我们不去。”
“为什么不去?”
我必须跟他坦白。我必须跟他交代一切。此时我比他块头大,比他壮实、跑得快,此时不招更待何时?“因为你不知道我那堆破事干得有多破。”
他足有一分钟没说话。“A&L那边给我打电话了,说是很担心你。”
“他们跟你说我干什么了吗?”我问。“说我对威特迈耶说了什么了吗?”
“没有。你想告诉我吗?”
“真心不想。”
“说出来你会感觉好一点。”
我摇头。
他坐下来,注视着水面。
“我跟他说他应聘失败了。我给他工作过的公司打电话,他们说根本不记得有个叫威特迈耶的人,所以我就以为他编了一个介绍人出来。但那是因为他用了他丈夫的姓。我在电话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他在撒谎。”
“啊。”
“啊?你要说的就这个?”他把我气冒烟了。“那你再听听下文?我害得你的车被拖走,丢了三份人员档案,得罪了一个被前上司性骚扰过的女人,还把领带卡在你的转椅上了。”我环在膝上的手臂在发抖。我克制住了即将涌上来的另一波泪水,说:“所以算我求你了,你要是想杀了我,就下手痛快一点。”
他很久没有回应。我忍不住看向他。他笑了出来。
“你把领带卡在我转椅上了?”
我设想过他无数种可能的回应,而笑声并不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本应该松一口气,但此时却被气得不行。“我当时在捡回形针。你把回形针放得太靠边了!”
“那现在是不是该我说了。”他说。
“说什么?”
“我害得你在图书馆的工作丢了。我想调解你两个朋友的矛盾,结果他俩都怀疑我在家暴你。还有一件事是我之前说过的,我考炸了。我真的不知道‘地龙’是什么。”
“你害我被开除了?”
“我打算发几封电子邮件,看看能不能把你的工作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