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琬眼中的画面又从人体筋脉模式变回普通猫眼模式,脚趾间的爪刃忍不住伸出,满目都是对连城璧筋脉间的白色气流的渴求之色。
“叮!警告!宿主不可将主线任务目标视为食物!”
俞琬压下蠢蠢欲动的身体,墨色的猫眼又变回深邃的蓝色:“怪不得传说中的精怪总是以人为食,人体内的灵气的含量真的比其他生物高很多,特别是这些习武之人,所修炼的真气便是还未提纯的灵气。”
连城璧睁开双眼,缓缓的呼出一口气,看到蹲坐在身边歪着头看着自己的俞琬,脸上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随即抱住俞琬,整个人往下一趴,带着婴儿肥的小脸埋在俞琬背上柔滑的猫毛中,孩子气的说道:“婉儿婉儿,我今天好像强了一点呢!每天都这样进步的话,城壁很快就能帮父亲了吧!父亲不那么忙母亲就会开心吧?”
“喵~”俞琬点点头,伸出肉噗噗的爪子老成的拍了拍连城璧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提及的野有蔓草出自诗经国风郑风篇,全文“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说些题外话吧!
我是从七月末八月初决定写东西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回到老家整理东西的时候忽然翻到初中时候的一大堆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曾经幻想的傻白傻白的故事,然后坐在一堆打算扔掉的垃圾旁边一边看一边拍着大腿笑当年的自己真是傻的一逼。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初中高中的时候总是喜欢买四五块钱的笔记本写东西,也不给别人看就自己默默的写,写完一本就像是完成一项特别重大的事情一样满足,特别认真的翻着字典取名字,看到不懂的名词就记下来,看着看着忽然间觉得这是当年的我吗?我好像很久很久没有认真的做过一件属于自己的事情了,然后就把所有的本子翻出来一个一个的看,越看越难过,不是因为那些甚至前言不搭后语的故事,而是因为忽然发觉我不再是当初那个我了。
最后就是心下一热开始写东西,开始的时候写叨叨咕咕的时候热情真的很大,没有大纲,不会写简介,只有一腔热情的打字,虽然现在写了大纲也不按着大纲上的写。
打字很慢,三千字最少也要两个小时,可是刚开始每天像是有使不完的力气,叨叨咕咕还没写几章,就想写救渣,然后两个一起写,每天空闲的时间全都消耗在电脑前。两个一起写的时候开始察觉到累,首先是手腕开始痛,眼睛因为长时间的看着屏幕会干涩疼痛,然后就是前不久腰肌劳损,说这些不是为了诉苦,更不是为了某一天坑了好跑。
两个一起写实在太累了,就把原来想写到四十万字的叨叨写了十万字就匆匆完结了,现在也是,脑子总是蹦出和救渣没有关系的想法,但是不敢开篇,因为实在没有那个精力。
大约是每个月例行伤春悲秋的时间到了,所以才会说这些,不过我觉的,三个月的时间写了三十多万字,还是有进步的,嗷?
就这样,慢叨叨的写故事,努力坚持下来,喜欢就看看,不喜欢点×挥挥衣袖离开
我爱你们
第77章 潜在危机
连伯这几日很是惶恐,他翻阅了所有的志怪杂说,多是狐妖鬼魅。虽然乡野间亦有供奉黄大仙狐仙等等,可猫怪却是少之又少。
连伯踹踹不安的握着手中的书,山海经中记载:“亶爰之山,多水,无草木,不可以上。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类便是一种猫,可并没有说类喜欢人,并喜爱与人在一起。
连伯忽然想到前门的婆子在自己打听猫的时候,神神叨叨和自己讲起的传说中的金华猫,蓄养三年成妖,可化成俊男美女魅惑于人,可食人,若被迷惑只有抓住一只异性金华猫,食其肉方可解。
“天呐!少主从未对一件东西表现出这样的喜爱,这猫该不是,该不是金华猫,少主没被惑了心神吧?”连伯口中喃喃出声,脸上的表情愈发惊恐,手中的山海经掉落于地也浑然不觉。
连伯有些混沌的走到连夫人院子,让门人通报过后站到书房之中时才恍然想起,自己就算告诉夫人,少主身边的猫肯能是只精怪,又有谁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