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人喜青蓝、桃粉等色,王怜花却穿着一身绯红衣衫,这颜色不仅在雷山,就算是西江寨,也很少见。
乍一看去,竟然如此艳丽刺目。
艳的是秀色,亮的是剑光。
剑拔出来的时候,正好映着日光,一下的光芒闪耀,倏地就烧痛了双眼。
剑猝不及防地朝王怜花的脖颈斩了下去,几乎可以预见那白皙的脖颈将被鲜血染成和衣衫一样的绯红。
夏小年感觉到牵着他的手的雁先生的手,痉挛了一下。
王怜花一低头,险险从那剑下避过身去,急急退开几步。
剑锋之下,不过落下几片青丝。
值得赞叹的其实是手足皆受锁链所制之下依然能够潇洒避过的身手,夏小年却偏偏只看那闪回之间的柔软腰肢,看得入迷。
八九岁的孩子本不该有这样的爱好,可谁叫鱼先生和雁先生是他最好的朋友,难免近墨者黑——雷山圣地除他之外并无孩童,鱼先生和雁先生至少看上去令他很有亲切感。而那两人的心智虽然已经成年,但与身体发育完善的人群jiāo往难免自卑,所以宁可和这个真正的孩子在一起,悉心培育这种奇怪的友谊。
夏小年出生没多久就认识了他的两位朋友,这么多年来,他见得最多的是他的朋友们尽qíng折rǔ大人们的英姿,暗暗地和自己时常被姑姑教训的惨状相对比,之后总是油然而生崇拜之意。以他对朋友们的了解,根本无法想象他们竟然会去救一个人,而不是杀一个人。
何况还是救这样一个修长漂亮,一看就该被安排在那个房间的那张长榻上的人。
夏小年有点疑惑地看着被雁先生甩开的自己的手,再抬头看看雁先生飞奔而去的身影,转身往花园外边默默走去。而鱼先生紧随雁先生上前,倒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行踪。
雁先生极其富有英雄气概地挡在王怜花面前,冷笑道:“林女侠,族长既早有吩咐不可伤了王公子,你为何还对王公子痛下杀手?”
林红莲却也并不硬着与他顶撞,只狡狯一笑道:“巫族长也jiāo代过,勿让王公子近那断qíng花丛。王公子执意不听在下劝告,定要到这花丛边来。在下出剑不过威慑耳,并未伤王公子分毫,雁先生何故如此惊慌?”
这话着实天衣无fèng,雁先生只得咬牙道:“你们二人若是伤了王公子,便是要谋害族长的xing命,可是该死地很。”
林红莲笑道:“哦?雁小先生可是要惩戒我等?”
她特地加了一个“小”字,听得雁先生又急又气,愤然道:“违背族长之命,自然该惩戒!”
鱼先生还来不及阻拦,雁先生就出了手。
他出的是左手。
王怜花只看过他的右手,右手是用来执掌刑具的手。
左手和右手一样,都是软软的,白白的,稚儿的手。
只是左手的指甲,竟然留得有半指长,长得指甲尖端有些蜷曲,甲面是乌黑泛紫的颜色,简直就像是尸变的死人手上长出来的东西,令人作呕。
蓝岚虽也曾以指甲为武器,可他的手却比这只手起码要好看一百倍以上。
这只又像幼儿又像死人的手,直直的朝林红莲的脖子抓了过去!
就像你试图切开那个人的脖子一样!
抓住的却不是脖子,而是剑锋。
雁先生只感觉到指尖一片沁凉,然后,听到了一片暗哑的响声。
他皱着眉想,什么声音这样刺耳。
半晌,他才反应过来,那是剑锋在一瞬间削去他指甲的声音。
他的指甲经年淬以毒蛊,不仅剧毒无比,且刚硬如刃,才会发出这样难听的声音。
那几根跟随了他多年的指甲,以十分颓败的模样掉落在泥地上,看上去又脏又龌龊。
仿佛要与之对比一般,阳光下的剑锋,依旧闪亮无暇。
比起指甲这样的东西,剑实在是优雅的武器。
林红莲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轻轻地摇头:“如果我是你,在对王怜花王公子做了某些事之后,一定会因为日思夜想如何把他杀掉而睡不着觉。若有人能杀了他,别说不会阻拦,还会跪下来给他磕头。”
王怜花站在雁先生背后,轻轻地笑了。
阳光将他秀气白皙的脸孔映成浅浅的金色,他的笑容有一点腼腆,还有一点害羞。手足之上的锁链尽管纤细,却依旧qiáng调了禁锢之感,使他看上去不仅无害,还带着一种让人怜惜的茫然和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