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当天晚上吃过饭收拾完之后,于庆隆铺开纸,开始写起他的故事来。
当代哪个大学生脑子里还不有几本喜欢的小说?只要弄明白大家想看的是什么,那便简单。
于庆隆之前为了写这故事,也翻了方戍手里那几本画本。什么穷书生跟狐妖之恋,落魄学子被名门千金看中却被家中阻拦……他大概明白这里的人想要啥。
不就是情绪价值嘛!安排上!
于庆隆都没起书名,先把开篇写上了。
一个心地善良,却因被恶霸欺辱的书生失了考试的机会。正觉此生无望之时,遇上了一位貌美的神女……
到这里还很普通!
但!是!
于庆隆写的神女可不是狐狸精也不是天上下来的那种神女!而是能听到书生心中愿望并且给书生发布任务的神女。
方戍看完顿时吃惊:“隆哥儿!你当真会写画本子?!”
于庆隆道:“会。不过有些字我不会写,便用了同音字替代。若是你看见记得帮我修正,顺便润润色。”
方戍作为第一读者,对于这神女的写法倍觉新奇。
但他唯有一点不太满意:“为啥是神女,不是神哥儿?!”
于庆隆:“……”这问题问得好,因为他在书里没见过。
“你说咱们大焱国是女子多还是哥儿多?”
“都差不多。”
“啊,那识字的人是娶夫郎的多还是娶女子的多?咱们想要卖钱,那自然是哪类人看得多便写哪类人。”
“也都差不多。不过卖的画本子里的确是女子多些。”
“好,那咱就写神哥儿!”
“为啥?!”
“已经很多的东西咱还去凑什么热闹?当然是市面上缺什么咱们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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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方戍:我要做书里的大英雄[墨镜]
庆隆:大英雄娶不着俏夫郎[哈哈大笑]
方戍:好吧那我就做落魄秀才[捂脸笑哭]
第53章
于庆隆认真极了。
他想搞画本子卖是铁了心的。好电影和好电视剧他小时候没少看, 书也着实读了不少,各种各样的故事在他脑子里充斥着。
而且很多案件本身就是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他能借鉴的也多。
于是他专门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半时辰写小说, 就在吃了晚饭回到屋里之后, 差不多是快到戌时时分起。
他打算以后只要不出什么特殊情况, 就在这个时段写作。之后再让方戍帮他看, 看完当天润色润色,尽快搞出第一卷。
于庆隆写时很注重剧情,文笔嘛, 反正他大多用白话写。
“今天就先写这些, 夫君你帮我瞅瞅。”于庆隆把第一章的稿纸全部交给方戍, 大约两千字左右。
“隆哥儿, 你脑子里哪来这般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这一点那一点,加起来就多了。你先看看有趣不有趣。”
先前方戍是看了于庆隆写的内容, 但他只看了几段文字,不是全章,那更像是对故事的一种概括。
可于庆隆决定写“神哥儿”而不是“神女”之后, 他就又重新起了个头, 并且把“神哥儿”改成了“仙哥儿”, 因为这样看上去好像更顺眼 一些。
方戍问他为什么不直接把性别改了就好,于庆隆道:“哥儿与女子家行事多少有些不一样, 细节有差,若是不改过来读起来便没那么顺了。”
所以他重写了一版, 并且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想法。
方戍拿新版的来看。一整章看完了,故事与之前截然不同,那主人公秀才才刚要出场。
主人公秀才和仙哥儿并没有像第一版那般快速相遇。故事里,一名纨绔子弟上山游玩, 偶遇了在山中受伤并迷了路的仙哥儿。仙哥儿始终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又饿又渴,身上又没钱。那纨绔见其生得俊美,便将人救了回去,给他一碗粥喝。
纨绔富有,看起来人也不错。仙哥儿正感念其心地善良,是个良家子。不料听到纨绔的心声,这人竟想把他养好了之后送到年逾七旬的妖僧手中谋取进升的机会!
仙哥儿又气又惊,原本的感恩之心没了,用尽所剩不多的法力,弄晕了纨绔,之后便占据纨绔的身体。
他白日里以纨绔的模样行走于世间,夜里又因法力不足,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他在月光下吸收月精,以补充仙力,第二日再回到纨绔的身体当中。
这日,家中长辈催他拜师学习,屡劝不听,便把他绑了送到学堂。
学堂里学生众多,老师有些管教不过来,便会叫能力出众的几个学生去管新生。
于是笨蛋“仙哥儿”跟清冷英俊的落魄秀才相遇了。
大字不识几个的“仙哥儿”被老师要求一日便要习得二十个字,还要背下两首诗。他吭哧吭哧背了半天也背不出来,老师就给他找了一位师兄教他。
这位师兄据说人品和学识极高,相貌亦是英伟不凡。老师言明,若不能将“仙哥儿”教入门,师兄也要一起受罚。
笨蛋“仙哥儿”正好奇这人品和学识高是有多高,英伟不凡是有多英伟,师兄就沉静地向他走过来了。
方戍:“……”
方戍去换下一页,见没有了,欲言又止地看向于庆隆。
于庆隆觉着他这反应实在有点超自己意料,便问道:“不好看?”
方戍斟酌着用词:“好看,只是这般写或有些不合适。”
“怎么个不合适呢?”
“莫兰舟虽是个仙哥儿,可他毕竟是个哥儿。他占用了汉子的身体行于世,虽也有正当理由,可这般写恐会惹恼了那些以夫君为天的人。况且你主写的是莫兰舟的生活,而会看这些书的人,多半都是读书人。隆哥你忘了吗?通常只有汉子才会读书。”
“……”一盆冷水泼下来,于庆隆有点明白过来了。
“不过隆哥儿你别难过,故事还是极有趣的。”方戍补救道,“我还是很想知道莫兰舟与顾秀才的事。”
“我不是难过。”于庆隆仔细思考一番,说道,“你说得没错,这样写确实是有些问题。”
就像大多数男生喜欢看男主视角的小说,而大多数女生则喜欢看女主视角的小说一样,代入哪个主角色的视角,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他下意识代入受视角去写了,可这个时代能看书的大多是攻。他写主受作品,可能也会有人看,但是代入感不强,就一定会受阅读影响。
不愧是读书读得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别扭处来。
“那我再写一版。”于庆隆说,“以顾淮恩的生活为主去写。”
“可是这会儿也太晚了,你再写一版又要至少一个时辰以后。”
“那我就先写一半,起码开个好头。不然拖到明天兴许明天就没什么进展了。”
“好,那我陪你。只是你又不知道秀才的生活是怎样的,如何写呢?”
“这不是有你吗?”于庆隆铺开纸,“我不知道的问你不就好了?”
方戍想想倒也是,笑着应下来:“好,那我为你研墨。只是隆哥儿,要不咱还是把错字学了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