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摇了摇头,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没意思。要是换做霍芷晴跑了,他早就疯了,还能站在这儿说话?
“我让人在美国那边也帮你找了。”钟熠礼决定说点有用的,“我有个朋友在纽约大学任教,多少能接触到一些人,有消息会通知你。”
邵霆越没有回应,只是继续装弹,举枪,瞄准。
钟熠礼看着他,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硬着头皮开了口:“霆越,你有没有想过初仔为什么会走?”
“砰——!”又是一个十环。
钟熠礼眼皮被震得抖了一下,他艰难地继续道,“我是说万一,你找到他了,他不愿意跟你回来怎么办……”
邵霆越转过脸看他,钟熠礼的后背陡然窜起一阵凉意。
那是什么眼神?黑寂得仿佛能卷入一切事物的漩涡。
钟熠礼闭上嘴,一个字也不敢再说了。
邵霆越收回目光,重新看向前方的靶子。
“砰——!”
“砰——!”
“砰——!”
一连三枪,枪枪十环。
硝烟的味道在空气里弥漫开来。
邵霆越放下枪,看着那个已经被打得稀烂的靶心,从胸腔深处挤出来冷冷一句话:“由不得他。”
……
六个月后,美国加州。
阳光从棕榈树叶的缝隙间漏下来,落在校园绿油油的草坪上有些晃眼。
黎初抱着书从图书馆出来,刚走下台阶,就被一个金发碧眼的男生拦住了。
“嘿,Li!等一下!”
是同一个讨论课上的美国人,叫Matt,金发碧眼、高大威猛,就是人热情得有点过头。上个星期刚在课上帮他捡了支笔,这星期就开始频繁“偶遇”了。
“嗨,Matt。”黎初礼貌地点点头,睁着清澈的桃花眼看他。
Matt手里晃着两张票,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周末有个音乐节,在圣莫尼卡,你上次不是说喜欢海滩男孩吗?”
黎初眨了眨眼,愣了下。他什么时候说过喜欢海滩男孩?
哦对,是上上周,小组讨论的时候,课室里放了个加州的歌单,他随口说了一句这歌听着还不错。
这也能记着?
Matt看着他,碧蓝色的眼睛忽然有点出神。
他从未见过像Li这样的人。
那种让人移不开眼的漂亮,他第一次在课上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一个东方少年,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像不小心落进喧嚣画报里的一个小天使。
“呃,我周末可能要赶论文……”黎初的声音把他拉回来。
“别啊拒绝我啊Li!”Matt把票往他手里塞,“你不用担心出行的问题,我接你,看完送你回来,很方便的。”
黎初看着手里的票,有点头疼。
来美国半年了,课程倒是跟得上,但应付这种场面还是不太熟练。
正想着怎么开口,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温黎。”
黎初回过头,看见一个身形高大的华人男生站在几步外,穿着件蓝色的卫衣,手里拎着一杯美氏咖啡。
他来美国后换了新的身份,用了温思潼的姓氏,改名为温黎。
这个华人叫明谌,和黎初住同一栋公寓楼,选课也撞了好几门,属于那种“见面会点头、但还没熟到约饭”的邻居。
“教授昨天说,下节课的阅读材料换成那本新书了,”明谌走过来,语气很平常,“图书馆那本就三本,我已经借到了,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先借你。”
他说话的时候,扫了一眼Matt就当是打招呼了,黎初回过神,顺着他的话说道:“是嘛,那真的太谢谢你了!”
Matt在旁边站着,有点尴尬地挠了挠头。
明谌继续对黎初说:“走吧,回去还得把那篇小论文写了,你昨天不是说不知道怎么开头吗?我那儿有几篇以前的范文,可以给你拿来参考一下。”
他说得很自然,好像真的一样。
“不好意思啊Matt。”黎初把票放回他手里,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我们确实要回去赶作业,下次吧。”
Matt看呆了片刻,收起票无奈耸耸肩,“好吧好吧,下次吧。”
黎初跟着明谌走了几步,并肩慢慢走回公寓楼,加州十月的风迎面吹过来,带着点凉意,吹得人很舒适。
明谌应该是刚理过发,之前是个半长发、带了点儿艺术气质的青年。头发剪短之后,露出立体的眉骨,五官带了很细微的混血感,尤其是眼窝鼻梁的部分……
黎初不自觉地多看了两眼,温润的眼底流露出一点很落寞的情绪。
为什么……会觉得他有点像二叔呢?是离家太久,太想他了吗?
少年垂下睫毛,刚刚还是晴天的小脸罩上了一层雨雾。
二叔估计气坏了吧……
又或许已经不气了,甚至不记得他或者不喜欢他了。
奶奶让他出来看世界,见识更多的人,再回过头想想自己到底对二叔是什么感情。
黎初深呼吸一口气,他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喜欢,只觉得一颗心被紧紧捏着,他好想好想好想二叔……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以为今天能写到见面的!!要下章了!!小红包补偿!
超绝鳏夫感Daddy上线![奶茶][奶茶][奶茶]
Ps:这位明同学大家可以猜一下是谁。
第48章 游戏结束
bb,捉到你了
明谌往前走了两步, 回头发现少年神色有些恹恹。
“你怎么了?”
他有些不解,眉心微蹙的模样竟然更像邵霆越了。
黎初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
那一瞬间——
明谌觉得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却好像并不是在看他。
这种感觉只是一闪而过。
明谌垂眸看他,神色沉静:“是遇到什么困扰的事了?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黎初眨了眨眼,眼底那点恍惚褪去, 变成淡淡的落寞:“没什么, 我就是有点想家了。想家里的……叔叔。”
原来是想念家人了, 明谌表示理解,没再追问。
他有记忆起就知道自己是孤儿。据说是海难遗孤, 父母都葬身海底了。后来被一对华人夫妇从马来西亚收养到美国, 养父母待他算客气,但也只是客气。
等他们自己生了孩子, 那种客气就更加明显了。中学起他就读寄宿学校,即使是节假日也很少回养父母的家。
他早习惯了不给人添麻烦,也不指望别人给自己什么。
亲情这东西, 有就有, 没有也正常。
他第一眼看见黎初,就猜他是没吃过什么苦的小少爷。
少年抱着一大袋超市买的东西, 站在公寓门口一脸苦恼地掏钥匙。钥匙掏出来橙子掉了,捡起来橙子面包又掉了。
路过的明谌:“……”
他习惯独来独往, 不想余光扫过去, 却怔住了片刻。
和他一样的东方面孔。
在美国这么多年,见惯了各色人种, 每次看到和自己一样的黑头发黄皮肤, 心里还是会有一点微妙。
像是提醒自己从哪里来的, 有种说不出的亲近。
而眼前这个少年——
皮肤很白, 眉眼生得好看,带点少年人特有的稚气。
看起来年纪好小,他第一反应是这人有十八岁吗?该不会是哪家送来读高中的小孩吧,那还怪可怜的。
后来在课上又见到他,才知道是同龄人,大二。
少年身上穿的用的都不便宜,说话做事也有教养。
别人说话,他安安静静听着不插嘴。有时候讨论课意见不合,他也不着急,慢条斯理讲自己的道理。
他看起来一直被保护得很好。
美国人观念开放,喜欢就追,男的女的都不叫事。学校里同性伴侣不少,牵手走在路上没人多看一眼。
明谌在课上见他被人围着,就觉得像是误入狼群的小绵羊。白白软软一只,被人盯着还不知道跑,还傻乎乎地冲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