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冷男高和猛男老大的适配性(127)

2026-06-26

  很好看。

  若叫他形容,他也只能说出这三个字,良好的语文功底在此刻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无论是描绘日出,还是他身边的这个人。

  但是如果一定要他说,日出时的太阳倒很像咸鸭蛋里面可以流油的蛋黄。

  作为陪衬的彩云兢兢业业的簇拥着那一个太阳,让那橘中带红的球体显得更好吃了。

  【作者有话说】

  抹了两天药,胳膊好了一点了,但还是好痒呜呜呜

 

 

第129章 如果在海边剖白心意的话

  日出盛大, 而绚景短暂。

  赢决一直维持着同一个姿势没怎么动,现在感觉四肢都有点麻, 就放下手里的便携式相机给自己揉了揉肩膀。他喜欢画画,过去也常骑着摩托出去采风,看太阳升起对他来说不算是个稀罕事儿,他曾经还干过通宵不睡摸黑爬高山在山顶看日出的疯狂事,当然因为深一脚浅一脚挫伤了踝关节,被季愿声一顿损之后就把这项从自己的冒险名单里划掉了。

  但即使是每一天都在重复的美丽, 每一次看都还是有不一样的惊艳。

  “哥。”

  余凛之又在旁边叫他,他没转过去看,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颈,向后扬着头舒展身体,闭上困乏的双眼,懒懒的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作为回应。

  “你说的以后……是什么时候?”

  赢决闭着眼,在心里骂了一声小兔崽子。

  消停日子还没过几个小时呢, 这小子又上赶着来试探他找不痛快。

  他不爽的睁开眼把头别过去,刚想骂两句给自己出气,就看见了那已接近青年的人眼底清晰的不安, 心下一时复杂,不由自主地将口中即将吐出来的字眼给咽了回去。

  余凛之看似没有与他有什么生疏, 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见面还就给闹了波大的,言语的柔软,肢体的亲昵,仿佛要努力证明那错过的时间从没在二人之间存在过。

  但实际上,他们分隔之久几乎有他们过去认识时间的一大半。

  赢决之前没把这事儿放心上, 他的人生来去如风, 走的人和来的人总是停留得吝啬, 他觉得会回来的总会回来,不管怎么说,以后的日子也还长着。他不愿意去搞一些伤春悲秋的离别情绪,都是男人,搞那么多黏糊糊的多愁善感没必要。

  但是他想当然了,他还是和余凛之不一样。兴许是性格,人生经历,又或者是某种隐藏感情的浓烈。他不知道这个他依旧还认为是孩子的人在想什么,从一开始就不知道,但他不在乎,他不去想那么多,不想、也不能去想那么多,所以他也从来没想过,余凛之在某一方面会脆弱成这样。

  这人虽然年纪不大,但显然看人的眼光毒辣,从一开始就习惯了以示弱的手段与他相处,实际内核强大又倔强,在伤疤显现前,从不主动与他提及自己的往事。而赢决装惯了糊涂,对方不说,他就当什么都不存在,不去过问,不去关心,几乎没什么探究的欲望。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的方式,看似大大咧咧,实际极有分寸感,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看着那双黑瞳里的忐忑,他居然生出了一丝愧疚。纵使知道分明是他要答复要得嚣张,还是觉得自己做得过分了。

  他没顾及到人的心情……明明平时总把这是个孩子的话挂在嘴边,怎么就忘了孩子会有的敏感脆弱,无助彷徨,就因为余凛之从不找他求助,他就理所应当地忽略了。

  这小混蛋总能敏锐的抓住他的喜好和命脉,所以留给他的的永远是他最好最积极的一面,某些焦虑不安的种子也只是在心里悄悄扎根,在他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才外露几分苗头,来了一场看似没根没由的发疯,只是想确认他还在这里。

  明明……是在害怕。

  赢决终于还是心软了。

  就算知道小混蛋发疯和难受其实跟他没什么关系,完全是这小子自己胡思乱想自找的,还有那大逆不道的想法,是他现在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回应的,一味的给他希望只能害人害己。

  但他还是心软了。

  他要是有预知的能力,从他见到余凛之第一面时就该想到,第一眼让他心软的人,以后就会一直让他心软,明明理智还冷静的运作着,可做出来的事就是和预期的背道而驰,连他自己也搞不懂自己了。要是他能控制好自己,手段能再强硬一些,兴许从他察觉到的一开始,就能掐断那才窜起不久的火苗,让一切回归原轨,让它不至于在此刻愈燃愈烈,汹汹而来,生发的热浪几乎烫伤了彼此。

  所以,他也有错,收拾烂摊子也该是他做的。

  说服好了自己,赢决终于能艰难的开口,他这次说得很小心,斟酌着每一个字眼:

  “以后……在你能完全对你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全权负责的时候。”他抬眼看向余凛之,不避不闪的撞入那双情绪浓烈却有些迷茫的黑瞳:“在你经历得像现在的我一样多,在你打破你固有的直接的规划,找到与你过往认知不同的另一条路,在诸多选择里,能够没有犹豫地选一个就闷头走到黑的时候。”

  他轻叹一口气,琥珀瞳色被初升的阳光映得颜色更浅,浮出一点晃人的金色,定定的看着他说:

  “在你完全认识你自己,还有我之后,在你不像现在这样,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喜欢,就能贸然地觉得自己能与全世界对抗,因为自信能掌握一切,就不管不顾的莽撞,会让你受伤的,小鱼。”

  余凛之动了动唇,还未说出口的话就被阻止打断:“不满意我贬低你的喜欢是吗?你是不是觉得你很聪明,所以在你迄今为止的人生中,这份喜欢来得比别人艰难,因此就更珍贵,更值得你编一张网,下一盘棋,再付出一点你自以为可以承受的代价,就能抓住我?”

  这话说得有些重了,余凛之微动的唇安静下来,抿得死紧,在寒风里压出一抹红,却难得地拧着眉,十足倔强地与他对视,眸里全是不服气。

  赢决又叹气一声,他伸手过去,摸索到对方藏在袖子里的手,果不其然一片冰凉,便很强势的握住那双手,没有丝毫暧昧地、坚定地收紧了,语气也缓和下来:

  “我知道你很聪明,如果给你一点儿时间来成长,你一定会做得比现在更好,因为你就是这么厉害,比大多数人都聪明,对不对,小冠军?”他的语气刻意地浮夸上扬,却没有起到预料中博美人一笑的作用,对面的“美人”唇抿得更紧了,唇角可怜兮兮的向下弯,眼里碎光粼粼,瞧着要碎了。

  坏了,赢决头皮一麻,勉强的扯了扯唇,再次放软了语气:

  “但现在是现在,小鱼,我比你大六岁,虽然说吧,我是没有你这么聪明,上学的时候学习也不好,天天净在外面混,完全就……”

  “哥很好……比我好很多,不要这么说。”

  掺着鼻音的话打断他的自嘲,赢决脑子里警铃大作,再一看,这屁孩子果然眼尾连着鼻尖都红了,红意在冷白皮肤上熏了一片鲜艳,和刚刚被冻出来的红截然不同,连下巴都缩进衣服领子里了。明明刚刚才被他毫不客气地点评完,现在还是盯着他很认真很认真地反驳他说自己不好的话。

  操了。

  他的心被放在水里泡了又泡,那水被烧热了,烧的咕嘟冒泡,搞得他也心软的一塌糊涂,只能强撑着,攥着人的手继续絮叨:“好好,不说这个了。小鱼啊,你要知道,就算……有些人并不像你一样聪明,但时间会给他们带来很多。我比你多出来六年的时间,六年很长,是不是?让我想想,六年有多少天,你知道吗?”

  又哑又有点儿哽意的嗓子软着鼻音从白衣服领子下面闷闷的传出声音:“两千一百九十天。”

  “对,”赢决笑起来,扯开唇角露出一颗虎牙,“两千一百九十天。这么多天足够发生很多很多事,即使我不爱学习,这些事儿也够教我做人的了。你这么聪明,或许也不需要两千多天来成长就能超过我,但现在,你还是需要时间。”

  “我之所以让你认识自己和我,第一呢,我想让你明白自己的限度在哪里,你一个人不能解决所有事,就算你那么那么聪明……你总不是超人吧?你也不会在秋裤外面套红内裤吧?我知道——你已经成长很多了,从我第一次见你到现在,你一直都在进步。但你也得用你这聪明的大脑想一想,你走到现在,脚下垫着的是你对其他人算无遗策的利益心理,还是攒着需要还清的人情债。你懂得权衡利弊这很好,但你不能双标啊,普通的事儿你权衡一下,自己想做的就把权衡这步踢走了。你和人相处的时候也不能总是考虑着用什么方法来达到阶段性的友谊,你想想,你的朋友,还有我,是因为什么和你在一块儿的?你割舍不掉情感,就注定不能用理性解决所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