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脸一红又一黑,马上止住思绪,轻咳一声正色道:“没什么样,你什么样我什么样。”
“真的?”余凛之拧起眉头,很怀疑地看着他。赢决玩不起,越被看越心虚,恼羞成怒上手把他的头发揉得乱糟糟的,把他赶得一遍往前跑一边躲。又长长了一些的黑发乱乱地垂下来,翘起个小边勾住了睫毛,青年用力地眨了两下忍不住弯起来的双眼,被发丝扎得溢出了一点点生理泪水,眼睛反而越来越明亮,哈哈大笑起来:“哥你不会当时有中二病吧?”
他往前快走两步拉开距离,回身对着赢决演示起来,很装模作样地抱起胳膊,下颌十分有把握地上扬75°,斜着眼睛睨人,表情冷冷淡淡:“凡人不配和我说话。”
硬了,拳头硬了。
不光是因为这小子装模做样,更他爹可恶的是,竟然还真和他回忆里当时的自己……有那么一两分神似,这算什么?继承他未竟的事业吗?呸,这家伙学习那么好,不配加入他的队伍!
他一言不发,开始撸袖子。
余凛之向来极会看眼色,见势不对转身就跑。
“小兔崽子,有本事你就站住。”
“哥!这可是公共场合,君子动手不动口!”
赢决呵呵:“我不是君子。”他是地痞混混。
索性图书馆前没什么人,不会有人看到这两个老大不小的家伙互相追来追去,好不容易拉开距离了,还要故意停在原地等对方一会儿,待人追上来了又马上撒腿就跑,幼稚得不得了,丢人得不得了。
余凛之不觉得丢人,他觉得很畅快。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他其实也在尝试侧写出一个“少年”时期赢决的影子,他应当和现在一样帅,很擅长运动,最适合站在阳光下。有点儿爱耍酷,但是仗义又善良,遇到不公平的事儿总会用自己的方法来抗争,很有性格和脾气。他大概和曾经的余凛之一般青涩,可一定比他有朝气,比他要温暖得多,恰似初升时期的朝阳,冽而不凛,行之留温。他在脑子里想了一大堆美好的形容词,吐也吐不尽,念也念不完,可到了最后还是想不出来。那个人影的脸在他的念想里总是模糊的,他未曾参与过赢决的青春期,错过了那一段很值得珍惜的时光。
他有些觉得可惜,又忍不住想有件事儿倒一定是确定的。无论什么时候他遇见赢决,都一定会爱上他。这个人就是很好很好的,饶是他故意吹毛求疵也找不出对方身上一个他不喜欢的地方,他们就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
赢决见他顿住脚步,回身走过来,还像对待小孩似的给他整理乱了的头发。他还是比他要高上那么几厘米,垂着双眸看过来,日光被拢在那双眼睛里,柔柔的氤出一点儿浅金的颜色,琥珀似的,漂亮极了,脸也俊得不像话,仿若当年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这个人分毫未变。
“怎么了,中暑了吗?”赢决伸手来摸他跑的潮红的脸,探他流汗的额头,眼睛里显出关切的神色:“脸怎么这么红?”
余凛之歪着头蹭了蹭他的手,青年初成,依赖黏人的劲儿却比起以前来更胜一筹,极其清隽的眉目中似乎蕴着清风与凉月,深黑澈然的眸子里清晰地映出一个他。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愈发爱笑、也笑得愈发熟练了。冷白的颊侧被滚滚热气熏上红,薄唇也是红的,稍稍翘起来,还是带着一些习惯性的矜持,扯开唇角,弯起眼睛,笑得很好看。
“要是咱们早点遇见就好啦,”余凛之说,“我都没有去过你的学校,也没有和哥一起上过学,好可惜。”
赢决被他笑得一愣,刚想说什么,就被他拉住了手腕,继续往前走。青年这次没转头看他了,后脑勺被日光顶照,边缘泛起淡淡的金色,显得很蓬松。
“不过没关系,你现在来过我的学校了。”
他们可以从现在开始一起走下去。所幸这时间并不晚,他们还可以一起走很久很久。
午时已至,太阳静悄悄地将自己挪到天空的正中央,日光钻过枝叶的碎隙、顺着墙边翘起的屋檐儿滑下来,琥珀似的流淌在地上,徜徉在每个人的身上。有人在打闹,有人在寻找,有人在等待,他们大多只是在路上,像千千万万条小溪与河流,不论奔腾得活跃或沉静,不论能滋润一方草地或哺育一根小草,终将汇入同一片海,赴同一场不会落幕的约会。
【作者有话说】
打出这段字的这一天,还是一个平平常常下课回来,我惯例干了些事情,惯例偷闲的一天。只是在写下正文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好像这是要完结了。完结了?完结了哎!居然要完结了?!说出来很丢人,这本书在我的印象里写了很久很久,并没搞出什么建树,也并没有彰显出什么我可观的毅力,我已经想不起当初第一次打开这个软件,敲出这本书时的心情,但猜想一定是满怀雄心壮志,怀揣着“我一定要把这本书写好”“我要每天更新”“我要悄悄写出旷世奇作惊艳所有人”的理想,刚上大学就抱着自己的新电脑新键盘,坐在电脑前兴致冲冲的开始敲字。这本书走到现在,也不过四十多万字,可以说签约的前半年,大概写了之后一年半的总和,这说出来很丢人,但是确实是我懈怠得很过分。原因有很多,比如懒,比如我总是在忙了一天之后说服自己明天再干。明天、后天,大后天,因为总是笃定我的“今天”以后还有大把时间,每次刚升起来的一丝不码字的罪恶感就被懈怠压了下去。再比如我会因这个小长篇而苦恼,我总是怀疑自己是否有写作长篇的能力,写到中途的时候,我就察觉它其实并不像我之前写的所谓几万字的短篇那样简单,如果在一本书中已经被折叠过的时光里,我尚且不能让我的角色变得鲜活,让他们获得幸福,那么我真的可以做好、做完这件事吗?
但我不想再踌躇了。人的脑袋是会钝的,这一点在我的身上体现的非常明显hhhh,一开始写的时候,也说不上文思泉涌,总之每天挤一点,算不上什么痛苦的事儿,到后来越拖,十天半个月不更新一次,再敲起键盘的时候就越生涩。我想尝试写一些其他的东西,例如随笔之类的恢复手感,但是这其实是个坏主意,原因很简单,如果我把这个当成上班的话,写其他的就成为消遣了,反而越写越上头一泻千里无法自拔……我尝试了很多方法,想着要提升自己,在写一个故事前要先完善世界观,避免出现像我这样每次写都要翻前面的()情况,完善故事线,不要像我现在这样绞尽脑汁的想主角们每天活在小小世界里都在干什么呀……我想,我还是有时间,有机会来做这些的。小鱼和老大的这本确实是嫡长子,作为他们的家长来说我非常不称职,连孩子们的生活,他们想要什么我都不甚清楚,但我还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最好的结局。什么是最好的结局呢?对小鱼来说,是有老大陪伴在身边,对老大来说,是喜欢的小孩成功完成了心愿。我一开始想写一个互相救赎的事件,但安排的实在太粗糙了,老大似乎并没有怎么被救赎。我想他不并需要救赎,他拥有一个强大的内核,有不屈向上的生命力与对自由的渴求,这些让他坦然地面对痛苦,他铭记痛苦,可痛苦并未阻碍他成为一个很好的人,所以小鱼会爱上他。他值得每一种幸运发生在他的生活里,小鱼出现在他的人生中,是一抹毫无疑问的亮色,但他的世界并不是黑白的,他不像凶凶鱼一样“没有选择”,大概也许曾经也在悬崖边上散过步,小鱼的出现让他抛却了走上歪路的可能性,怎么不算两个人是天作之合(胡言乱语ing)。我不知道这样的结局是否过于草率,但真心实意地觉得让两个人都能放松地沐浴在阳光下真是太好了。但他们的故事不会止步于此,我之后还会更新一些关于两个人正式在一起、小鱼的大学生活、好兄弟季愿声的坎坷情史…其他其他…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不管了,写就完了!
到目前为止,值得庆幸的是,在我虚度了许多光阴之后,我仍有时间来完成曾经想做的那些事,来弥补大家曾经对我的期待,来成为我图景中那个曾经想要成为的自己。之后我还是要坚持继续码字!这次一定要写好一个完美的大纲,一定要捋清楚故事线!把每个人物都牢牢的记住,一定要坚持每天更新——这次,我一定要提现,啊呸呸呸,不是砍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