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拾:“我要去公司,打车就行。”
沈哲闻下个月要去沪市,两天后就走,今天忙完工作后就住在沈家,后面也有其他事要处理,两人就没什么时间见面了。
上午温度恰到好处的阳光斜斜地落在陆拾发顶,金辉淌过发梢,灰色褪色有些偏浅黄的发丝被照得透亮柔和。
沈哲闻盯着看了会儿:“在分别前能有个拥抱吗?”
都准备目送沈哲闻上车的陆拾愣了一下。
医院附近人不少,恰好此时斑马线旁的路灯亮起,马路对面积攒了快两分钟的行人一股脑涌过来。
沈哲闻说:“不行就算了,等我回来。”
身前的人突然稍稍抬头。
毕竟是在外面,陆拾要脸,不想被人围观。
所以比起亲吻,更像是用嘴胡乱在沈哲闻侧脸上蹭了一下。
蹭完立马拉开距离转头看向别处。
便利店内,收银员小姐姐替店内最后一位顾客结完账,从口袋里拿出早上还没来得及吃的饭团咬了一口,边咬边放空思绪,眼神空洞地盯着玻璃。
就见不久前从店里出去的那两个帅哥走了一个,还有一个灰色头发的站在原地摆弄着手机。
起初收银员小姐姐并没有过多在意,只当他在打车,可直到她把一个大饭团吃完,对方还没走。
不仅没走,还在门外徘徊,时不时抬起头看两眼周围。
他这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收银员小姐姐咽下食物,刚想出门询问。
“叮铃铃——”
门口的铃铛晃了晃。
那个在门口转悠了许久的帅哥居然又回来了。
收银员小姐姐张了张嘴,欢迎光临还没出口,就见他目标明确地往AO专区那块货架走。
没人知道陆拾纠结了多长时间,脑子里的两个小人厮杀得有多激烈。
他站在刚刚那一排“超薄”货架面前,双唇抿紧,微微眯起眼。
跟面前的盒子对峙了许久。
最终还是以一个让人难以看清的速度,飞快地把沈哲闻说的那盒扒拉了下来。
我这是考虑周全,防患于未然。
陆拾安慰自己。
万一哪天擦枪走火了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其实让沈哲闻留宿那天晚上他就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还以为沈哲闻会做,毕竟空气里的Alpha信息素浓得都快跟易感期差不多了,闻着还很躁动兴奋。
没想到沈哲闻居然忍住了,只是用手帮了他,明明到最后自己也有反应。
总之先备着吧。
收银员小姐姐在这个家便利店干两年了,对客人买这个早就见怪不怪。
她熟练地扫描、装袋,考虑到之前这位帅哥已经在店里消费过一笔抑制剂的钱了,加上这个的钱正好达到店里活动金额。
于是小姐姐从柜台底下摸出一个冰凉的小瓶子顺手放进袋子里:“计生用品满一百送你一瓶润滑。”
陆拾本来已经成功说服了自己觉得没什么的,被小姐姐这么一说。
“……”
血色一下子漫上脸庞,红得透彻。
他吞吞吐吐:“哦,谢、谢谢。”
付完钱,手指不听使唤地勾过袋子。
“等等,您的小票!”
唰的一下,小票被人一把抓走揣进口袋里。
“嗡嗡嗡。”
手机震了起来。
陆拾见是孙杰的电话,努力调整了一下呼吸,清了清嗓子。
孙杰:“老板,已经按你说的收购了首都周边所有大型布厂,咱们第一项计划顺利完成。”
如果收银员小姐姐这个时候出来,就会看到刚才还因为一句话就头顶冒烟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脸上的红一点点褪去,眉宇间那点羞耻神情也陡然消散。
就像咕嘟咕嘟冒热气的沸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冷却下来。
陆拾握着手机:“好,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到公司。”
另一边孙杰看到公司账上的钱跟流水似的,哗啦啦就流走了,感觉心在滴血。
“那个,虽然我知道咱们接下来要干什么,但这也太肉疼了。这万一要是失败了,这些钱打水漂了不说,给公司干倒了都有可能……”
陆拾仰头,平静地深吸一口晨间还算清新的空气。
然后说出一句上辈子他经常挂在嘴边,但这一世还是第一次对孙杰说的话。
“所以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
陈氏集团大楼内,秘书手里拿着一堆文件,急匆匆地推开董事长办公室的门走进去。
陈启明随手翻看两页,忽然问:“最近那几家大型布厂的收购谈得怎么样了?”
秘书垂着头:“董事长,在我们集团商谈期间,有家公司已经以更高的价格抢先一步收购了。”
陈启明皱眉:“什么公司?哪家的?”
“NOX……”秘书声音减弱,“您儿子开的。”
陈启明慢慢合上文件,不可置信地瞪着秘书:“陆拾?他收购的?!”
“是的。”
近几年首都附近的大型布厂因为市场需求变少,同行之间恶意竞争,导致连续亏损,陈氏集团正好想趁这个时间捡便宜,就派人去商量收购的事。
陈氏集团想以最低的价格收购,布厂那边却觉得给太少,双方僵持不下已经半个月了。
陆拾在这个节骨眼上跳出来打了陈启明一个措手不及。
但陈启明很快平复了震惊的心情,摇了摇头,不以为意地重新低头看文件。
对陈氏集团来说什么都没损失,只是错失了一个占便宜的机会,可对陆拾来说收购这些布厂搞垄断却要压上大部分身家。
陈启明觉得他就像在闹脾气,故意这么干跟自己示威,幼稚、冲动、糊涂,也就逞一时之快,所以根本不放在眼里。
“随他吧,不用管。”
他倒要看看,这个行事作风跟自己年轻时很像的儿子能翻出什么花来。
第94章 恶毒的沈哲闻
“旅客们你们好,我们的飞机马上就要降落在沪市国际机场,请大家收好面前的小桌板……”
飞机落地沪市的时候沪市正在下小雨,天空阴沉沉的灰白一片。
“沈哲闻!沈哲闻!”
外面斜风细雨,方可昕站在车边卖力地朝出来的人挥手。
乌泱泱一群人推着行李箱出来,旁边司机眯着眼睛找了老半天:“大小姐,你看见沈少爷了?”
方可昕:“没有啊,但我动静足够大他肯定能一眼看见我,你快跟我一起挥手,跟我一起喊。”
司机:“……”
他今年刚过四十岁,但在自家小姐面前仿佛跟个没经过社会化训练的原始人。
方可昕挥了半天,直到沈哲闻都到旁边了还在挥。
沈哲闻:“你眉毛下挂着的两个东西是什么?”
沈哲闻随行的几人乘专车带着行李先去指定的酒店了。
方可昕家就在沪市,得知沈哲闻要来,她说什么都要请客,为自己除夕夜发消息好像坏了沈哲闻的好事赔罪。
“顺便”打探落落姐近况。
收了伞坐上车,方可昕眼前什么东西晃了一下。定睛一看,是沈哲闻弯腰时脖子底下的项链荡了出来。
方可昕稀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她从来没见过沈哲闻戴首饰,而且这个小玩意儿看起来很不值钱,像那种几块钱的地摊货,连绳子都是那种拉动松紧的廉价绳子。
沈哲闻把项链收回领子里:“橡子。”
“噗,你哪买的这东西?”方可昕觉得沈哲闻不像是会买地摊货的人,“你不会花大价钱淘的吧,我告诉你你被人骗了。”
“不是我买的,算是别人送的。”
陆拾挑出来送到他手上,也算是一种送。
方可昕更不信了:“得了吧,谁会送这种几块钱的东西。”
沈哲闻挑眉:“男朋友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