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书熠一顿,他听出了江忆岑的悲伤和难过:“战争年代,谁都不知道自己第二天会不会突然丧命。”
江忆岑点了点头,这些回忆只会让他更加难过,便喝了口水缓了缓神,低下头不想被南书熠看见他掉落的眼泪。
可是,南书熠还是看见了两滴透明的眼泪滚落进水杯里,和透明的水混合到一起。
他一时间不知如何安慰,便从自己的座位挪到江忆岑身边,贴着他坐,知道他总是很容易难为情,又害羞,还总会维持一点体面和形象,替他挡住不被别人看见。
江忆岑哭的样子,只能他看。
南书熠歪头看江忆岑:“你的眼睛很爱干净。”
江忆岑:“嗯?”
南书熠:“是不是每天都得洗一次澡?”
江忆岑心里那点酸楚一瞬间就没了,他被南书熠逗笑。
“你笑我。”
“我没有。”南书熠甚至觉得哭起来的江忆岑很可爱,他还挺喜欢,他都想亲了。
这个念头一出,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适时地递上纸巾:“要上菜了。”
江忆岑用纸巾压了压眼睛,开始坐得端正,好像刚才那个因讲了个故事而落泪感动的人不是他。
南书熠心想他还真是个奇怪的小体面人,性格可可爱爱的,跟他知道的江家人完全不像。不过,如果真一直生活在江家,是不是就养不出这样的性格了。
有了年头的餐馆各种配置其实都有些跟不上时代,但是吃的就是那份怀念的味道。
今天是江忆岑请客,他主动付钱,在支付成功的那一刻,也是跨了一个世纪,上一次来,他用的还是银圆,现在就是手机支付了,但也证明他真的生活在了二十一世纪,在一点点融入这里的生活。
江忆岑第一次请南书熠吃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这可是用他自己赚的第一笔工资请客。
他有点小小骄傲道:“我付完了。”
南书熠觉得他好像很高兴:“那到外面逛逛吧。”
这间老西餐馆藏得深,这个时间点本应该挺热闹的街道却透着几分冷清,难怪店里的客流量不大。
两人走在没多宽的人行道上,这片区域和新区不同,地砖磨损严重,路面不平。
春天一到,临城的雨水逐渐多了起来,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踩着小水坑。
江忆岑差点踩到一个小水坑,南书熠将人往回拉了一把,顺势牵着手,南书熠看江忆岑不反对,也没挣脱,就一直这么牵着。
南书熠最近研究餐饮行业已颇有心得,闲聊间跟江忆岑分析这家店该如何盘活,吃了一顿饭,除了品尝了菜肴的味道之外,还了解餐厅的评价。
南书熠:“它这样经营下去,迟早要倒闭的。”
江忆岑:“周围住了这么多本地人,肯定也有老顾客。”
南书熠:“老顾客吃的是一种情怀,这西餐馆也不是能天天下的面馆,价格也不便宜,没人会天天光顾。”
江忆岑:“那它该如何盘活?”
南书熠:“讲故事,讲历史,讲风情,能吸引一大批游客。”
江忆岑:“但这样质量会不会下降。”
南书熠:“只要店家把控好自己的品质,不会的,游客来品尝的就是它最真实的味道。”
江忆岑点头:“懂了,不同的餐厅有不同的营业方式和推广方式。”
他以前专注的是自家饭店,完全不需要进行宣传便有不少人慕名而来,客似云来。
江忆岑不免想到遇到同样问题的咏江饭店:“那咏江饭店也是同样的问题吗?”
南书熠:“不一样,咏江饭店还是有固定的顾客群体,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但是这家店的服务范围小,会比咏江饭店冲击更大,再不改变,可能就会面临歇业。”
江忆岑:“如果消失了,那会很可惜的,毕竟有上百年历史了。”
南书熠:“放心吧,总会有人盘下来的,我们能看到的,别人也能看到。”
江忆岑试探性问南书熠:“你说咱们有没有可能把咏江饭店买下来?”
南书熠还真认真想了几秒钟,估算了一下咏江饭店的市值:“未来也许有这个可能。”
江忆岑反握紧了南书熠的手,他就知道南书熠和别人不一样。
他很高兴,犹记得江家问他要什么的时候,他们一口便否决了他,而南书熠没有否定,他还思考了买下它的可能性。
南书熠在思考,江忆岑考虑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在咏江饭店,这小孩这么感性,又这么怀念,若是以后赚够了足够多的钱,买下咏江饭店也不是不可以。
前面的二十七年像是白活了似的,南书熠突然找到自己的方向感,他以前觉得生活没有目标,他去雪山滑雪,却玩各种高危运动,才能够刺激到他对生命的敬畏。
现在好像不需要去找刺激,他有了新目标。原来遇到对的人,是可以让人有奋斗的方向。
漫无目的的闲逛也觉着路很短,不知不觉来到了布庄。
布庄已经关了门,在短时间内被清空,门上掉了色的牌匾被撤去,还原了它最真实的面貌。
江忆岑想再进去转一圈,但是门锁了,没去成。
来日方长,倒也不急于一时。
他现在可得好好规划,布庄要卖什么,怎么卖,怎么样才能够回归往日江氏的繁华。
回家的路上,南书熠问江忆岑有没有想去哪里,江忆岑想了想摇头,他说想在家里看书。
看书自然是个好习惯,但这并不是南书熠想要的答案,想了半天,南书熠还是选择放弃出门游玩的想法。
既然江忆岑想宅在家里那他也不是不行。
两人回到家中,门口突然多了一个纸箱子,是快递。
“我的快递到了。”
江忆岑惊叹快递的速度,这是昨天下午在网上下单买的书,没想到这就到了。
南书熠看到快递箱子上写着某某书铺,他没多想,心道:“你还真要在家里看书啊。”
江忆岑:“嗯,对。”
南书熠开门进屋,没有注意到他的耳尖开始微微泛红。
江忆岑抱着箱子就往楼上走。
南书熠提醒他:“快递箱子很脏的,你不拆了再拿上去?”
江忆岑心虚:“我拆完再拿下来,书太多了,不方便拆了再抱上楼。”
南书熠看他抱着一箱书上楼,起码也有二十几斤,健步如飞,哪里像是抱不动了?
当江忆岑身影消失在二楼时,南书熠才想起一件事。
“书房不是在一楼吗?他抱上去干什么?”
行吧,听说国外网络不发达,很多地铁都没信号,坐地铁的时候都会带本书阅读,可能在国外养成了睡前看书的习惯。
南书熠给自己倒杯水,喝水时发现被江忆岑牵过的手,有股淡淡的香气,他不由得闻了闻,又闻了闻。
怎么会有人连手都有香味?
而楼上的江忆岑拆下了快递箱子,将他买了二十五本小说全都搬到了客厅储物柜里。
家里的柜子上都会挂着一枚钥匙,以防不小心锁上找不着钥匙,他将买回来的新书放好后,把钥匙取了下来放到床头的柜子上,应该不会有人想得到他会这么做,南书熠也不会随意进他的卧室。
周末两天,南书熠想陪江忆岑待在家里的计划泡汤,周六一大早又去了食益,所有门店周末上新品,助理还要跟他核对新的活动,这个活动是针对南远的员工。
在南书熠加班加点之时,江忆岑也在加班加点看小说。
他不排斥同性相恋,但是身边没有例子,不知该如何跟同性相处,他原来所了解到的那套婚姻相处方式似乎并不适合他。
江忆岑并不知道,原来他先生的一个吻也能让他心绪纷乱。
原以为南书熠可能和他只是联姻,对方哪天会随时跟他分手,他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却没有做好两人会深度发展下去的准备,得好好了解一番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