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你们打听得怎么样了?”
张牧懒得再看他那边,径直问荀婴和李司两人。
荀婴道:“我和李司去那些混混经常待的地方打听了一圈,前些年被文叔收拾了一顿,他们的头子已经换了人,现在是一个诨号叫‘醉罗汉’的家伙。”
“我在军营中,也知道些关于这个醉罗汉的事,”张牧补充道,“这人来历成谜,好像是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京城的,偏偏身手了得,据说以前还从军杀过人,平生最爱一口酒,之前有人拿了好酒过去,想把他灌醉了再打一顿,结果被他一挑十反杀,从此这醉罗汉就在京城出名了。”
李司挠头:“我倒是没打听得那么详细,就听说他有个特别疼爱的妹子,好像叫什么素……想不起来了,总之是个神仙名。”
“素娥?”
“对,就是素娥!”李司恍然大悟,“明兄,你是怎么知道的?”
明瑾朝他扬了扬手中的荷包,右下角上,正巧端端正正地绣着“素娥”两个娟秀小字。
“这不巧了吗。”他笑道。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虽然荀婴强烈抗议,但在明瑾几人的轮流劝说和镇压之下,他们最终还是决定使一出美男计,派他去和素娥姑娘交涉。
要是能通过她得到她哥的支持,那就再好不过了。
一桩心事了却大半,明瑾哼着歌回到家,手里还捏着那枚荷包,准备回屋去好好研究一番。
他在思考,究竟是给宁先生做个荷包,还是做个手套呢?
荷包能传递心意,但手套更为实用,明瑾一时陷入了纠结之中,没注意到自己路过走廊时,角落里的一双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进入卧房。
当晚,宁王府。
昏黄灯光下,猛虎舒展地躺在男人脚边。
明明是世间百兽之王,它却对这屋中人全无防备,不仅睡得安稳,还时不时发出一阵大猫的呼噜声。
晏祁却恍若未闻。
他沉默地坐在书桌后,再一次,将那粉红荷包一寸寸捏过去。
最终确认了,里面的确没有夹带任何不该出现、或是对那孩子不利的东西。
对于这个结果,他竟有种不知是喜是悲的复杂感情。
烛光摇曳,晏祁的指尖拂过荷包上娟秀的“素娥”二字,似乎能从那细密的针脚之中,窥见一位妙龄女子至真至纯的爱慕之心。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随着那孩子逐渐长大,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少年豪纵。袍锦团花凤。
十七岁,正是男儿意气浩荡之时。
况且,那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孩子。
无论品性、模样、才能,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幼虎即使尚未长大,身边也会有仰慕簇拥随之而来,待到真正虎啸山林的那一日,万兽臣服在侧,想必他也能彻底放心了吧。
他把荷包轻轻放回桌案上,凝视许久,开口问道:
“送东西的是什么人?”
暗卫垂首:“少爷今日傍晚方才将荷包带回来,卑职还未来得及调查清楚。”
“去把那姑娘的身世背景都查清楚,”晏祁命令道,“最好再画一幅画像交上来。”
暗卫有些为难:“画像的话,恐怕得由女眷亲自见过,才能绘制了。”
“……罢了,那便不必要了。”
带着几分倦意和下意识的逃避,晏祁收回目光,不再去看桌上那抹刺眼的粉红,“把这东西放回他枕边吧,别吵醒他,更不要叫他发现。”
“是。”
暗卫带着荷包离开了。
步伐比来时迅速许多,兴许是因为感受到了某种压抑的气氛正在屋中蔓延。
蜷在晏祁脚边的猛虎打了个哈欠,尾巴扫在书柜上,发出一声闷响。
凝视烛火良久的晏祁恍然回神。
他放下支着脸颊的手,缓缓眨了一下胀痛的眼睛,捏了捏眉心,拾起方才搁在一旁的毛笔,继续批阅文书。
夜色深沉,一室孤灯。
坐在桌前的男人呼吸平缓,神态静肃,那潜龙在渊的姿态,竟与身旁假寐的猛虎竟略有几分神似。
他垂眸提笔自那摊开的名册上,圈出了几个名字。
煌煌金眸,倒映出名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
无一例外,具是朝中太子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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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今天二更[让我康康]
第25章
“……阿囡, 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
明瑾双手合十,朝着眼前比他小上起码五岁的女孩恳求道:“算哥拜托你了,教教我吧!”
扎着两个小辫儿的阿囡叉着腰, 看了看他手里的粉色荷包, 又看了看神情诚恳的明瑾, 眨巴了一下眼睛。
“哥,你想被先生揍死吗?”她也十分诚恳地反问道。
明瑾沉默了。
许久后, 他讷讷道:“要真这样, 倒也是件好事。”
阿囡瞪圆了眼睛,用一种见鬼的表情看着他,半晌,一脸凝重地伸出手要去摸明瑾的额头。
“哥你是不是烧糊涂了?”
“没有!”明瑾一把挥开她的手,讪讪道, “只是先生这两年实在是……实在是太滴水不漏了, 我完全搞不清楚他的想法, 也实在是没招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座位上, 阿囡见状,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 只好陪着他一起唉声叹气。
阿囡是五年前来到明府的。
根据明老爷的说法,阿囡是他一位故交的孤女,他不忍这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老家,就干脆认了个干女儿。
对于自己突然多出来一个干妹妹, 明瑾倒没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恰恰相反,他甚至还很是高兴了一阵——自从有了妹妹, 娘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不少,终于不会再每天盯着他说这说那了!
但似乎是受父母早逝的影响,阿囡的胆子很小, 一开始跟人说话都不敢抬头,声音小得跟蚊子哼似的,还时常半夜做噩梦,哭叫着喊娘亲。
后来是文轻尘陪她睡了大半年,明瑾又想法子去街上买好吃的好玩的哄她,这才叫阿囡慢慢恢复正常。
但直到现在,在明府里遇到陌生来客,她仍会下意识地躲在明瑾身后——尤其是宁先生,阿囡第一次见到他时,险些当场晕过去。
可明瑾事后问起她,她又说不出什么害怕的理由来,只说一身白看着吓人。
像宁先生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吓人呢?
肯定还是阿囡太胆小了嘛!
不过那次之后,每次宁先生来府上,明瑾都体贴地把他和阿囡隔绝开,还经常用阿囡胆小作为借口,自己跑到隔壁去找人,再例行死缠烂打地要求留下来过夜——当然,成功次数基本少得可怜。
这一来二去的,阿囡也成了明府上下,唯一知道明瑾对宁先生心思的人。
阿囡觉得,明瑾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虽然宁先生长得吓人,但只要哥喜欢,她就绝对支持宁先生当她嫂子!
现在到嘴的嫂子要飞了,阿囡也跟着明瑾一起犯愁:
到底怎样才能让宁先生对哥动心呢?
“还是做个手套吧,至少送礼时说得过去,”明瑾突然冒出来一句,“我都十七了,要是再被先生打屁股,也太丢人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