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瑾两岁时,它才刚刚出生,因为天生孱弱,被族群抛弃在深林之中自生自灭。
那时正值寒冬,大雪封山,晏祁随着车队北上,看着它蜷缩在路边的树洞里瑟瑟发抖,眼看着活不过今晚了。
他不由得想起了被他留在京城的那个孩子。
心中愧疚怅惘之余,也升起了一股爱屋及乌的怜惜之情。
于是他走过去,将幼虎抱在了怀中,给它喂了些热米汤。
夜半时分,人静马歇之时,又像是从前哄那孩子睡觉一样,用曾经裹过明瑾的襁褓垫在它身下,轻轻拍打着它入睡。
尽管那时他即将作为使者,送公主前往匈奴王庭和亲,但那只是晏珀为了自己和大雍皇室的面子做的表面粉饰。
说白了,其实就是质子。
等到了地方,他估计也是自身难保——若是两国开战,自己还不知能不能活着回到大雍;即使运气好,等来了返乡的那天,又该是何年何日?
身处异乡,他看不到未来,找不到出路,只余下满心迷茫,和几乎将他焚烧殆尽的仇恨之火。
饶是晏祁心志坚定,也不太想再回忆一遍那段经历。
关于胡地的一切,回京之后,都被他封存在了脑海深处。
只是今日他在明瑾一番撩拨下心神震动,回来后,难免有些触景生情。
要说那段日子留给他的“馈赠”,唯一让晏祁真正觉得欣慰的,便是寅将军对明瑾的亲近。
或许是那襁褓上留有那孩子的气味,哪怕过去了十余年,母虎依旧记得明瑾,与他也极为耐心,似乎是把它当做了自己的同伴……亦或是孩子?都有可能。
“三,二,一!”
伴随着一声吆喝,两名精壮汉子抬起了虎笼,但并不向院外走,而是在管家的帮助下,推开院中假山,猫腰钻了进去。
远处的管家在张罗着马车,院中人虽不少,但都是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晏祁负手而立,静静望着这一幕。
明瑾猜的一点儿没错,他早已将此处与王府的地下打通,足足上千米的地道,花费了七年的功夫。
而这也只是晏祁为了达成目标,做出的众多准备之中,微不足道一项而已。
所以……
他付出了如此之多的心血,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或事,来妨碍他把明瑾推上这个位置。
即使那个代价是他自己。
天色渐暗,林鸦掠过枝头。
金柳不顾王府下人的劝说,执意要坐在堂前的阶梯之上,姿态随性放松,不似来贵人家中做客,倒更像是在路边闲逛。
他一边漫不经心地嗑着瓜子,一边仰头,望着头顶漫天繁星闪烁。
“紫薇如此暗淡……怪不得前段时间钦天监那老头儿总是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这连我都看出来了,啧啧。”
他又想起那两位皇储。
都说天家无父子,更何况是天生存在竞争关系的兄弟。
当初先帝暴毙,陛下以雷霆之势把两位兄弟全部囚杀,本就遭人非议。
奈何成王败寇,陛下从宁昭公主那里借来二十万边军,又清除了一大批朝堂上的反对者,北上和亲拉拢匈奴,自此稳固住了皇位。
十几年过去,陛下大权在握,却唯恐兄弟阋墙之事重演,处处强调兄友弟恭,兄弟齐心方能使大雍繁荣昌盛,还时不时把宁王拉出来,在朝堂上给两位皇子表演一番,展现自己的“宽容大度”。
金柳心想,他要是宁王,估计都要呕死。
也亏得这位能忍。
但太子被废一次,现在已经是疯狗一只,只要逮着二皇子的错处,他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咬上一口,甚至不惜伤敌八百自损一千。
好像只要把二皇子弄死了,他的皇位就可以高枕无忧一样——不过,好像差不多也是这样?
陛下对太子心怀愧疚,不忍再废一次,只以警告惩戒为主,殊不知,此举既惹得太子对兄弟愈发忌惮仇恨,还将二皇子逼上了一条不得不反的道路。
至于那一位究竟是怎么想的,到底为何一直纵容太子,究竟是出于某种补偿心理,还是如朝堂众人猜测的那样,实则是偏心另一位皇子,打算换立储君,这就没人知道了。
毕竟,他与整个锦衣卫,都不过是陛下豢养的一条狗。
而现在,金柳想,他在等着另外一条恶犬与他见面。
他吐出一片瓜子皮,呸呸两声,站起身,掸了掸身后沾染的灰尘,低头时,正好看到一双暗金云纹黑靴停在距离他二丈之处。
金柳抬起头,朝着来人露出了一抹微笑。
“许久不见,宁王殿下风采依旧。”他说。
“只可惜上次见面太过仓促,殿下若有空闲,不如下次便由我做东,一起去我那醉春楼坐坐如何?”
*
“看!”
明瑾得意洋洋地晒出了宁先生交给他的墨玉牌,“怎么样,是不是比魏金宝的那块厉害多了?看看这用料,这色泽,这质地,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而且有了这个,咱们不仅可以直接进内院,还能直接去戏楼的二楼包厢,免费听戏看表演!”
荀婴当时不在场,但他识货,点点头道:“确实是一块好料子。”
张牧不爱看明瑾这嘚瑟样,酸气直冒道:“你从哪儿坑蒙拐骗来的?”
“什么叫坑蒙拐骗?这是宁先生给我的定情信物,你不懂。”
明瑾撇了撇嘴,又故意扯了扯衣襟,“还有这身衣服,也是宁先生用上好的料子,找城里一流的裁缝给我做的,穿起来可舒服了!你有吗?”
张牧扭头对其他人道:“我可以揍他吗?”
“切,君子动口不动手。”
明瑾喜滋滋地把玉牌收了回来,想了想,自己胸前已经挂了一块玉锁了,再挂未免累赘,干脆就直接收进了怀里。
他还刻意选了靠近左胸口的位置,放好之后,又非常宝贝地拍了两下。
张牧看着牙酸:“行了行了,知道你的心上人对你好了,但你可别忘了咱们这次过去可是有正事的,不是让你去享受的。还走不走?”
“走啊,还等什么?”
明瑾翻身跳上马车,少年利落的身手叫在场几人都叫了一声好,张牧虽然没跟着他们一起,但也挑了一下眉头,还自告奋勇,主动坐在最前面为他们赶马车。
“驾!”
张牧一边驾车,一边唱起了他在军中学会的战歌。
迎面而来的阵阵夏风让明瑾舒爽地眯起了眼睛,手上则一下一下为张牧打起了节拍。
街道两旁的楼上,有年轻姑娘循着歌声推窗,瞧见疾驰而过的,是几位青丝络马黄金勒,风流倜傥少年郎,不由得悄悄红了脸蛋,以罗扇掩面,却大胆地自楼上掷下香包来。
张牧哈哈大笑,竟直接勒住缰绳上前一步,自马背上站了起来,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一把捉住了那香包,还当众嗅了两下,笑容灿烂地遥遥朝那姑娘挥手致意。
这一招几乎相当于炫技,毕竟即使是在羽林军中,有这样精湛骑术的人都不多。
果然,姑娘们表现得更为疯狂了。
一路上,都有人在朝他们扔帕子、香包和瓜果。
这几年下来,明瑾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场面,但眼看着肚兜都要飞自己脸上了,他连忙躲过,骂道:“显眼包,快消停点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