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叫停吗?”
“……”这个大厅直接安静了下来,仿佛除了大王和这位年轻的官员,其他人都消失了。
“不停!拖拖拉拉的蒲王,他怕是惦记着宇文鲜和他哥早死呢。我自去杀托博人,关他皇帝和蒲王屁事。”
“好。”吕墨襟笑着应他。
宇文霁回过头来,与他并肩走出去了。
在这一声应后,整个大厅再次活了起来,那年轻的君臣两人离开了,官员们有的退出去了,多数跟了过去。
只陶芳还留在原地,他的汗水,啪嗒啪嗒朝下滴落,他觉得时间已经过了很久,自己怕是要热死,站死在这儿了。
“喂,天使。”马蜂叫他,“能走啦。”
陶芳听见这叫他的声音,下意识气力一松,直接坐在了地上。
一束光从窗照进来,陶芳依稀记得,他刚进来时,那光也差不多是那个位置,所以,时间其实没过多久,只是他方才惊恐至极,因此度日如年。
“我、我能不走吗?”陶芳哆哆嗦嗦撑着两条腿从地上爬起来,问。
马蜂惊讶:“啊?”
陶芳立刻开始交代:“这在我们那儿是个送死的差事,我生母是妾,没娶妻生子。”
他生母就是没位份的家奴妾。陶芳出生后,倒是让生父认了,可生母依旧是妾,陶芳是被陶家一位寡居的姐姐养大的,甚至直到如今,陶芳也不知道生母是谁。毕竟,亲爹的宅子里,就没见过年纪大的侍女。
他亲爹孩子多,他排行都两位数了,像他这种,若没有十分出色的能力,日后就是给家里当个管事,其实跟家生奴差不多。他也是命好,小时候长得黝黑,他有个弟弟就因为年幼时长得嫩生生的,有一天被送走,再没见过人。妹妹们反而好些,毕竟女子是能正经嫁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
[撒花]大王的铁骨朵享誉全军
第92章 “我在古代过末世”
“我早已想来了, 无奈不善刀兵。”他们这些无母的子弟,只教认字算数,不让碰兵刃。佩剑出行的, 都是兄长,或者有亲娘的公子。
马蜂好奇问他:“那你如何得了这差事的?”
“跟我父亲说了一声,他就高兴地将我带去见了伯伯们, 后来我又被带去见了蒲王, 如今就在这儿了。”靖安州上下都道这是送死的差事,小平王不会留使者活命的。
“蒲王出征前就安排你了?如何现在才到?”
“蒲王命我于其出征七日后,再行出发,说是要消耗你们的军心士气和粮草。”
陶芳知无不言,蒲王是清楚小平王在得知岐阳现况后, 必定会出兵的,他就是白让他准备。
马蜂摇摇头, 想骂一句有病, 可毕竟对方是藩王, 他们大王能骂, 马蜂不想给大王找麻烦。
陶芳却又道:“这位将军还是要提醒大王小心, 蒲王只带走了四成主力, 他已命留下命令, 若大王出兵, 则靖安州也要出兵攻打淘州。”
淘州水网丰富, 先前遭灾也是纯纯人.祸,官吏(世家)搜刮太过。风调雨顺,百姓饿死,再被栖州的盗匪一影响,就跟着乱了。
“那他就打呗。”马蜂大笑起来, 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大了,不可能都留在宇文霁身边当他的近卫,这一回马蜂就是留守将领中的一员,他正难受没仗可打呢。
陶芳闭上了嘴,闻战则喜,上下一致。
马蜂却又道:“对了,你留在这儿可别等着大王召见,不管什么身份,都得去招贤馆报名,然后等着今年的乡试。”
“多谢将军提醒。将军,可否帮我寻个新住处?且能够帮我避一避使团的其他人?”
“你继续在使团的驻地再住一阵子也没问题,或者想去招贤馆也可以。”
陶芳已经求马蜂避一避了,可马蜂还是自说自话,带着他按照来时的路,朝外走。陶芳无奈又害怕,却也没胆子再问。可一路下来,使团其他人方才停脚的地方,却都不见了人影,一直到出了王府,使团的车马更是连根马毛都没有了。
陶芳:“……”
怪不得人家理都不理呢。使团已经撒丫子跑了。
陶芳连回住处都有些困难了,他不认识路,且怎么想都知道,那些人不会给他剩下一个钱,一丝布,他吃喝都有问题。
马蜂已叫来了车马,径直将陶芳送去了招贤馆。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行胜于言,且行先于言。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然后继续抱窝。不说话,只消化……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他不喜欢聚会宴饮,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
陶芳,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也是“嗯”一声便放在脑后了。
前锋出发后三日,宇文霁祭天,出发。
宇文霁在熊爹、崔王妃、吕墨襟、刘害、郭淖,和素合的帮助下,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
——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宇文霁挂脖子上了,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虽然只能站在最末,递一递东西,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他穿完了没事儿,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旁人的甲,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还得有负重,宇文霁也有上限,但十八岁的他,上限极高,他是真·力能扛鼎,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他是个BUG。宇文霁不但力大,他还个头大,一些技艺,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或反成累赘,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
制甲的匠人们,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所以,宇文霁的甲,只要能加防,就朝死里加。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本身就是个怪物了。
它有三层,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外层为铁制环锁铠——正常人,内衬穿好后,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
宇文霁穿上铁靴,穿着这套铠,把头盔一戴,整个人庞大了两圈。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就听熊爹嚷嚷:“别蹦!地板要塌了。”吕墨襟和崔王妃还在一边擦汗喘气,他这铠甲用料也比旁人更重,选的都是最好的(别人想用最好的也不成,穿不动)。
宇文霁低头,环锁铠的头盔就像是个围脖,他低头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脚下面,但他听见了“吱哑”之声。
“我觉得……我不动也要掉下去了。”
“赶紧出去!”熊爹让路,本来还要说几句激励的话,现在也没功夫。
宇文霁就快速朝外冲,可半路还是给地板踩漏了,他想出来时,一度把坑踩得更大。宇文霁就听见崔王妃和墨墨,还有几个孩子的笑声。
唉……私下里把亲爹叫熊爹的报应啊,他妥妥是熊哥了,巨熊。
刚穿上时有多帅,一路走出来就有多困难。
宇文·熊·霁出来后跺了跺脚,甩掉腿上的木屑,崔王妃出来一见,又险些笑趴下。他把外头铺着的石板给跺碎了,熊爹看着自己这好大儿,是既得意,又有些生气:“一条石板可不便宜。”但宇文霁这是出征的,他这么一想就只剩下得意了,“我儿,这是好兆头啊,你这一路自然是要踏平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