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对着干饭,余霁等着熊爹批他,速度就慢了些,熊爹先吃完,把两只手揣了起来,余霁这才闷头开吃。
等他也一抹嘴,熊爹将他带到一旁,两人端上茶,这才开口:“吾儿有凶性,大善。”
就这一句,他把茶一口饮尽,大笑着离去了。
余霁一直看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走到门外——熊爹将双手背在背后,随着他的脚步,叠在一起的大袖子一颤一颤,诉说着他内心里的雀跃。
猛虎和山羊,作为一个已经一把年纪,且看着乱世降临的藩王,他当然更乐意自己的儿子是猛虎。宁愿他当个暴君,即便身死也带着无数人命,够本了,也别当个温驯的仁人君子,被人用板砖拍死。
崔小熊请假了,次日来给余霁上课的,是熊爹。
他难掩喜色地对余霁讲述着崔小熊有多惨:“他胸口满是青黑,咳间可见血色,抬臂都有些困难。”
余霁:“……”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劲,他一年多的时间都把身体交给本能,意识逐渐清醒后,也没对着下人动手,也就对着熊爹用过力气,但熊爹抓着他,跟抓着个小狗崽差不多,余霁哪能知道自己生而有异?
呃,除了魂穿之外的有异——看来他还是开到穿越者福袋了,没系统,可是个大力士?
余霁是高兴的,大力士约等于身体素质高,可一想现在这个世道……
熊爹都要新赴沙场,他未来也逃不脱。余霁握紧了袖子下的手,他很可能要杀人,要去终结其他人的生命。
“大趾!我来教你一套拳!”又被熊爹提溜起来的余霁,暂时将思绪放下了。
余霁学到的第一套拳,连蹦带窜的,打完了浑身都是热的。这就不是用来打人的,类似于有利于小孩子发育的体操。
打完了熊爹没让余霁着急换衣服,只让他喝了两口温水,父子俩便坐下谈话,多是叮嘱一些剧烈运动后的忌讳,尤其叮嘱他,如非迫不得已,绝对不要吃着东西运动或骑马。
全都是经验之谈。
见余霁身上的汗水彻底落下来了,熊爹才抱着他去洗澡。
本来余霁也只能让侍女仆人帮忙沐浴,他这个年纪反对无效。他还有点担心熊爹把他搓脱了皮,没想到熊爹挺温柔的,也没对他的大脚趾过多关注——他的大脚趾以整个脚的比例来说,真的是很正常了!
就着哗啦哗啦的水声,熊爹跟他讲了一件事。
“明日会有十几个孩子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身强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子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出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舌头,全家赶出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子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眼珠动了动,这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章 最初的决定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一把大的,少部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性反了,就是当强盗去了。无论哪种,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干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出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强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乱子,延续了太过漫长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部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挺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食与器械,全进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进世家的库房了。岐阳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出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强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身强体健武备充足的奴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塞,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进行交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口、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唇亡齿寒,难道不是大家都该懂的道理吗?”
熊爹道:“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道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道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道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道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道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后来,余霁见识到了崔家的坞堡。
丕州多数县城有的也只是木头栅栏一样的围墙,但崔家的坞堡是土砖的,一丈高,上头箭塔、女墙布置合理。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小城镇,一边是硌牙的硬坞堡,余霁是强盗,他也选那个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