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14)

2025-12-25

  胡人厮杀,分明是上层闹出的缺德事儿,但如今直面这个惨痛结果的,却是百姓。

  “那世家想好如何处理这些反叛的杂胡了吗?”

  他家也有内附的胡人血统,余霁原本还顾忌着不提这个字儿,可发现熊爹毫无顾忌。对熊爹来说,他是纯汉人血脉,皇家宗室。大母?大母也是汉人。规规矩矩的内附胡,就是汉了,毕竟外太祖刘菽说自家乃是炎黄时流落出去的中原血脉,他们祖宗就是汉人。

  熊爹回答:“闹一阵子他们就重新内附了。”

  “……真的?”余霁看着熊爹,发现他不是反讽,他是真这么认为的。

  “如今在位的,是壮年之主,只要收拢朝政,国家重归稳定,这些杂胡不是问题。”

  余霁点头道:“受教。”

  余霁可以说熊爹不了解历史,可对熊爹来说,余霁不了解大景。

  即使熊爹将余霁视为麒麟子,觉得他是祖先或仙人降世,也认为大景处于危难时刻,但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某些问题依旧会被他所忽略掉。

  但熊爹确实开始整饬丕州当地的治安了,这天还跟余霁说了许多趣闻。比如他们从不同的山里,一共驱赶出了三千多人,都是逃难来到丕州的。熊爹就都给他们脸上刺了字,贬斥为奴了。

  熊爹十分高兴:“为父可是做了件好事,这些百姓都兴高采烈的。”

  余·以为会将众人收为民众·霁:完全无法跟上你们这时代人的脑回路啊,这代沟大到能当反坦克壕了。

  余霁第一反应,熊爹是吹牛,或百姓当着他的面不敢抗议,谁当奴婢会高兴啊?

  但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乱世之中,大家奴仆过的日子,可是比寻常百姓过得好多了。百姓是乐意住在坞堡里头,让强壮的豪族战奴保护,还是乐意住在破烂城墙里头,让老弱病残护卫?一个好家主会在意家奴的死活,可无主百姓的死活,却无人在意(好家主、好家主、好家主,不好的日日吃人的都有)。

  “爹,各郡县的郡守,都是本地人?”余霁听了一连串的“崔”。

  “是啊。”

  “为官一地,自然是立‘族’一方。”怕余霁不明白,熊爹特意把后四个字写了出来,“历朝历代可不都是如此?”

  “若异地为官呢?”余霁试探着问。

  “那如何干得好?官员又如何对抗当地豪族?”

  余霁抿唇,就熊爹言语间带出来的豪族势力,一个官儿带几个差役也确实难对付。后世漫长的王朝中,最后也是皇权不下县,虽有县令的存在,其实管理地方的还是宗族,县衙中大量的“吏”都来自当地的豪族,且有护官符之类的比喻。

  熊爹走了,余霁跳操结束,坐着等汗落下去洗澡。

  他决定下自己未来的方向了——苟住,当个地方豪强。

  穿越者、有大力士金手指,还是个藩王出身,虽然出生地图比较噩梦,可比起其他穿越者,他这个其实算是高配置了。余霁曾经也有“傲天”之心,想过也弄个皇帝当当,可这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还是算了吧。

  丕州一地,他都闹不清楚。

  比如崔家,这是他的舅家,母亲待他很好,如今他搬出来了,但衣食住行依旧日日问询。崔家和平王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其家族的触角深入了丕州的每一个角落。

  但他就是没法喜欢崔家,暴打崔小熊之前,他就因为大舅舅崔冰的态度,对崔家有点抵触。

  再比如,如何治理百姓。

  他日后将会统辖军队,治理百姓,要打盗匪、杂胡,还要面对流民。慈不掌军,他不能算是慈,可绝对狠不下心,管理一个小城都危险,就别到外头扑腾去了。

  他在一个和平大国过习惯了日子的现代思维的人,真能治理好古代的百姓吗?越与熊爹交流,这种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他的自我意识太强烈,十几二十年后也不一定能扭转过来。作为领导者,这些疏漏,都是人命。

  就在余霁下定决心的同时,乌墨向前踏出了小小的一步。

  这位平王长子虽然年少,可并没有寻常幼儿的天真无知,他的很多问题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纯善(真不是骂人)。

  “大趾。”乌墨轻声道。

  “嗯?”余霁人还沉在自己的思绪里,下意识应了一声,“累了就坐,渴了饿了就喝水吃点心。”

  【作者有话要说】

  [墨镜]乌墨:苟住?

 

 

第12章 砚台

  余霁朝桌子的方向一指,示意乌墨吃喝随意。

  他扭过头来,就开始叹气。他甚至连崔小熊那个变态都还得再忍着,丕州虽是平王的封地,可崔家所占之地,比平王都多,其家奴比丕州的自由民都要多得多——平王的封地甚至能说是悬浮在崔家的田亩之上的。

  怪不得熊爹没处理崔小熊,还等着他伤好回来。

  世家不是想处理,就处理的。

  “我多给你说说崔家和大王的事情吧。”

  余霁扭过头来了,问:“什么意思?”

  “你不是正为了崔家发愁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下余霁有兴趣了:“说说。”他又指着凳子,“坐着说。”

  乌墨便坐下了:“说起来,平王府与崔家,也算是有过化敌为友的佳话。”

  余霁:“?”

  乌墨只是小小卖了个关子,便开始为余霁解惑了。这个化敌为友,还要追溯到大父大母刚到丕州就藩的时期。

  崔家任丕州多地郡守,丕州为平王封国,平王还挂着刺史的官职,可却是一直什么都拿不到。他们到丕州后,除了破烂王府什么都没有。

  郡守与刺史叫板的事情,也不独丕州,在景国全国都时有发生。官职上应该刺史更高统辖一州之地,可郡守有兵、有人、有粮,还有人望,就是不听刺史的,刺史也没办法。

  平王想要拿到自己的该得的税赋供奉,却是在从崔家的虎口里拔牙——除了朝京城里送孝敬外,崔家吃下了多数。

  平王只得到了表面的恭敬,不让他们一家子饿死,正经要钱要粮却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最后,大母带着那些陪嫁的家奴(骑兵),劫走了某郡的粮税。

  大父不是迂人,没认为妻子有错,他很坚定地表示,这事儿就是他吩咐的,就是他要粮,他快饿死了,怎么就不能拿自己该得的赋税了?

  后来平王府就和崔家闹起来了,平王府在丕州权威的确立,就是依靠大母带着兵抢劫建立起来的。有了粮,她从娘家买马,买牛,买奴隶在丕州拉扯起来了一支骑兵,她还扮作盗匪,去烧崔家田地刚长出来的粮苗,逼迫得崔家不得不低头。甚至将崔家的大姑娘,嫁给了平王长子。

  就是现在的熊爹和崔王妃了。

  余霁想给大母磕两个:真强啊。对不起,您的废物孙子给您丢脸了。

  感慨之后,余霁皱着眉,很确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种不对劲到了让他浑身难受的地步,可他就是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乌墨看他低着头,皱眉又咬牙,低低提醒了他一句:“烹子献糜。”

  余霁惊得哆嗦了一下。

  乌墨又道:“崔小熊是崔家如今丕州最大的名士,都说世家有两层脸,一层是祖宗给的,一层就是当代名士给的。”

  名士,此时指的是未曾出仕,但在当地颇有名望,学识与才华得到当地普遍认可的一类人(名士的种类丰富,可以是孝道,可以是聪慧,可以是品德高尚的,却也可以是没道德。)。

  乌墨这是提醒他,名士和家族关系紧密。

  “崔小熊这是……要把我教傻了?”

  乌墨表情有点微妙:“差不多这个意思。”

  这个形容比较神奇。

  此时余霁脑海中闪过的是他看过的无数故事,有正史有野史,还有小说,基本上都是虎父犬子的情况。大臣对付不了老子,就把儿子教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