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漏鱼科举养夫郎(14)

2026-04-25

  洗漱完,沈延青清清爽爽地坐到了八仙桌前,喝了一杯水,早饭就端上来了。

  见是三碗羊肉汤面,沈延青笑盈盈地望向吴秀林。

  吴秀林把筷子递给儿子,嗔道:“看什么看,赶紧吃了去学堂温书。”

  沈延青“诶”了一声,连忙接过筷子吃面。

  “穗儿,笑什么呢,快吃啊。”

  云穗回过神,忙端起面碗,抬眼撇了下沈延青的碗,面条上铺了满满一层羊肉,看来娘还是心疼夫君,现在也消气了。

  吃过羊肉汤面,沈延青觉得浑身暖烘烘的,跟母亲闲扯了几句软话,确定母亲不生气了,这才背包提篮上学去。

  等沈延青去上学,吴云二人便要忙碌一半日做豆腐,午饭前酒楼食肆的伙计会来取货。

  以前吴家二老在世时,是吴爹去送货,后来家中只剩一个寡妇,也不好抛头露面,那些店家又与吴爹是旧相识,便让自家伙计来取。

  云穗是个干活好手,吴秀林教一次就学会了点卤水。有了这么个好帮手,回城后她做豆腐轻省了许多。

  吴秀林觉得自己儿子简直命好,阴差阳错娶的小夫郎机灵能干,什么都是一教就会,模样也俊俏,性情还温柔,若是投胎到一户富贵人家,这样的脾性模样只怕要被那些官夫人抢着替儿子娶回家。

  她见日头大了,换了身出门的衣裳,挎着菜篮拍了下云穗的肩,“穗儿,你看着点火,明儿个中秋,今天东西卖得快,娘先上街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

  吴秀林出门前就在心里列好了单子,不过小半个时辰便满载而归。云穗见她双手不空,连忙迎上去接篮子。

  “哎哟,今天街上全是人,只怕十里八村的都到县里采买来了,那芦花鸡乌鸡一早就卖完了,还好我手脚快,把这只鸭子抢了下来。”

  吴秀林把鸭子赶到鸡窝旁,叉着腰得意自己的手速,她斜眼瞥见云穗在收拾归整买回来的菜,走过去笑眯眯地说:“娘还买了栗子,明儿给你炖栗子老鸭汤喝,你可得多喝两碗,这样身体才能养好。”

  鸭子比鸡贵得多,云穗摸着栗子,神情黯淡,“娘...我喝再多补汤...可能...这两年也不能让您抱上孙子。”哥儿怀胎本就艰难,况且夫君一心念书,不曾与他圆房。

  吴秀林闻言连忙踱到云穗身边,轻柔地抚摸他的背脊,“穗儿,别这样想,娘给你炖汤是想你身子骨强健些,你跟二郎还年轻,娘不着急。”

  云穗听了这话心弦微松。

  “你是二郎的夫郎,那就是我的儿子,要是娘的钱够,娘顿顿给你炖鸡炖鸭。”

  这倒不是场面话,吴秀林觉得云穗人好,对自己孝顺体贴,有什么活儿都抢着做,亲儿子也就这样了。

  自从父母丈夫去世,白日里她连个说话解闷的人都鲜有,现在有了云穗,日子有趣多了。

  云穗听了这话,杏子眼蒙上了一层水雾,忽地扒住吴秀林的臂膀,蹭了蹭她的肩头。

  他好多年没有这样跟娘撒娇了。

  吴秀林见他这般,轻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撒了会儿娇,云穗揩了揩湿润的眼角,问等会儿能不能做些咸馅月饼。

  吴秀林往年都是做甜豆馅儿月饼,今年自然也不例外,便问云穗缘由。

  云穗满面绯红,羞答答地说夫君不爱吃甜。

  吴秀林眉尾一挑,笑开了怀,“从小我做什么二郎便吃什么,倒是我这个做娘的大意了。穗儿,还好有你在,不然我都不知道二郎不爱吃甜。那今日你来调馅儿做月饼,娘给你打下手。”

  云穗立即点头,没有丝毫犹豫。

  他一想到沈延青吃月饼时的满足神情,顿时干劲十足。

  

 

第10章 冤家

  沈延青走近书斋,桌案边早有一不速之客静立而待。

  邹元凡朝沈延青努了努嘴,示意两人去廊上说话。沈延青不知道他搞什么明堂,但还是随他出去了。

  “钱带了吗?”邹元凡环臂昂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今日这进士蛋本少爷志在必得。”

  “那祝你成功。”沈延青憋着笑拱了拱手。

  邹元凡放完狠话就一甩袖子进了书斋。

  现在时间还早,沈延青站在廊下吹风默背。

  赖秀才挑选篇目是有规律的,沈延青第三天上学就发现了。

  现在默写的《孟子》,赖秀才挑选的篇目大多在五百字左右,在短时间内背熟有些难度但并不是不能完成。

  煮熟的鸭子断没有让它飞了的道理,为了那一两银子落袋为安,沈延青昨晚就把今天可能会写的篇目提前背了下来。

  沈延青在廊上默背了两遍,去茶房喝了一碗水,又在座位上发了会儿呆,赖秀才这才来上课。

  如他所料,赖秀才果真选了昨夜背诵的篇目。

  沈延青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他闲来无事便盯着字边的朱红注释看了两刻钟。

  古文晦涩,但原身的学习态度严谨,沈延青照着注解一对一地看,倒把今日的篇目看懂了。

  默写完众人去书斋外休息,明日是中秋,墙外喧闹非常,墙内学生的心思早就飞了,练字时更静不下来,几个心躁的叽叽咕咕开了头,剩下的人也被挑起了玩心。

  此时,沈延青却沉浸于练字中。这年头写字绝对算一个技能,既然是技能,自然是越有竞争力越抢手。

  家中有《颜勤礼碑》和《多宝塔碑》的帖子,沈延青自然就地取材,临摹起来。

  连着数日,他每日在学堂要练近三个小时的字,那手很有风格的丑字也收敛了锋芒,多了几分规整。

  赖秀才皱着眉大喝一声,座下顿时鸦雀无声。

  午饭前,赖秀才照旧评默写,发进士蛋。

  邹元凡双手紧握,心中万般祈愿。

  可事与愿违,今日前三等依旧是裴沅、秦霄和沈延青。

  邹元凡看着赖秀才把进士蛋放到沈延青桌上,气得睁睁的。午饭时他盯着沈延青的后背,恨不得将其撕了下饭。

  盯了一阵,他实在气不过,一撂筷子去了书斋。

  拿起沈延青的默写,一个字一个字对,还真没找出一处错漏,想起自己默写上的一处红叉,邹元凡捏着纸张又气又恼。

  “邹元凡,谁许你翻我东西的?”

  一双大手夺过纸张,邹元凡回过神,冷哼一声,道:“谁翻了?你自己摆在桌上,我路过看看怎么了?”

  沈延青明白他看自己默写的缘由,懒得与他拌嘴,直击要害:“笨鸟先飞,勤能补拙,邹元凡,自己技不如人就多练,搞这些小动作没意思。”

  邹元凡见他不留余地,直接戳破,顿时红了面皮,遁去了斋外。

  午后,赖秀才出了几个对子,见学生们恹恹的,索性放了学,让他们好生玩耍一日夜,后日收心读书。

  众人一听忙拱手道谢,然后便收拾了书袋书箱,如野马一般奔了出去。

  原本第一个走的沈延青,今日倒有条不紊地收拾笔墨,倒数几个才出去。

  沈延青经过数日调研,决定还是先积累原始资本再做生意,至于如何积累,他早就想好了——卖艺。

  东街的娱乐场所众多,足够他发光发热。

  沈延青妈妈是省民乐团的琵琶首席,即便他小时候对琵琶不感兴趣,但虎妈在上,他从四岁开始被压着学,一学就是十年,虽然连他妈的脚指头都比不上,但还是能弹两曲唬人。

  正是因为这个乐器技能,他从选秀预告和个人技视频发布开始就吸引了大批粉丝。他现在无比感谢虎妈当年的“压迫”,技多不压身,无论何时何地,有门技艺就有饭吃。

  沈延青观察了好几天,选了群芳楼准备上门求职。

  群芳楼一听就是青楼的名字,他之所以选择青楼,一是因为声色场所肯定需要琴师,他专业对口,二是因为销金窟的薪水高。

  古往今来,能做成大买卖的除了命好抓住了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风口,那就是做点沾黑带灰的产业。沈延青想得明明白白,他先在销金窟发笔小财再洗白上岸,做能拿到明面上说的正经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