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身麦色的皮肤在烛火之下,竟如抹了层浅淡的蜜,黑发搭在肩膀胸口,显出一副山中野兽沐于夜色中的慵懒与风流。
“你胡说什么?”沈云屏瞧见他那张脸,仅剩的一点儿心烦就成了无奈。
秦嵬道:“少爷将我的秘密掏了个底儿掉,自己的秘密倒是捂得严实,又拍拍屁股要走,真是吃干抹净,不讲情面。”
沈云屏哭笑不得:“‘吃干抹净’难道是现在、今天该用的词儿吗?”
“左右你也都要耍赖皮,”秦嵬慢慢道,“就少管我用什么词儿吧。”
嘴上这么说,蜷得倒紧,但凡沈云屏动一动,他自有得是办法令他动弹不得。
沈云屏看着他,总算知道何为“一物降一物”。
他自幼便受磋磨,起先是因脸上毒疮而敏感孤僻,幸而有天底下最好的爹娘,又在小石城知道了天底下也是有最好的朋友的。
刚知道活在世上其实乐趣不少,岂料好日子没过两天,就顷刻间埋于江湖洪流,饶是如此,也咬牙挺过来了。
十几年时光,沈云屏自问江湖上已没有能随意将他拨弄的人,故而对“相生必有相克”这道理嗤之以鼻。
如今才知道,克他的人就在他床榻上!
沈云屏恼怒异常地转过身,两手用力卡住秦嵬的脖子。
他先前在马车上也曾这么卡过一次,那次秦嵬昏迷不醒,尚不知自己险些被谢翎掐得嗝屁着凉。
今日秦嵬清醒得不能再清醒,却只微微愣了愣,随即笑着舒展两臂,任由沈云屏带给他这窒息的感觉,做出了个享受一切的模样。
沈云屏咬牙切齿道:“我掐死你得了,世上就少一个似你这样轻而易举就拿捏我的王八。”
“哎,”秦嵬哑着嗓子,笑眯眯地看着他,“那我就会变成死尸一具,再不会跟少爷做对了。你可以将我装在金棺材里,想带到什么地方,就带到什么地方。”
沈云屏瞪了他一阵儿,手却慢慢松开,十指下滑,在他胸口那道狰狞凶狠的疤上停住。
那几乎将秦嵬贯穿的疤被沈云屏擦出道道伤口的手覆盖,沈云屏感觉到伤疤下这身体的呼吸和温度,忽地长长地吐出口气儿。
他转回身,将自己两手搓了搓,道:“我也不知究竟是怎么,就好像忽然有了这样的毛病。起初很是严重,后来才渐有克制。”
秦嵬顿了顿:“我记得,你曾说过,险些因这过于讲究的毛病搞砸事情。”
“不错,让老楼主训了一顿,自知如此下去不行,才算改善,”沈云屏苦笑道,“只是频繁洗澡、吃用之物刷洗数遍这样的毛病虽能克制,擦手的毛病却难以根除。有急事要事时倒还好,精神集中,能一时忘记两只手,但稍有空闲,就又擦起来。”
他说的不假,秦嵬跟着他这段时间,也时常看到他擦手的动作,有时根本不过脑子。
八方楼何等地方,定已抓了不少大夫郎中来瞧病,老楼主又是何等严格,两方夹击也没能让沈大少爷改掉这习惯,显然已算是心病。
秦嵬皱起眉道:“究竟是何时开始的?”
沈云屏并未回答这问题,只转过头看着他:“你当时在小石城外、我家租的小院内遇袭,险些丧命,还记不记得磨盘与饭桶是如何为你止血的?”
秦嵬没想到他会忽然问这个,微微愣怔:“左不过是些破布条烂树叶,哦,好似还用了些谢叔留在家里的金疮药……已过去这么多年,我怎会记得清这些?”
“你记不清,我却忘不了!”沈云屏的笑里带着苦和叹,“用的是你们三个那条狗来了都嫌脏的破毯子!”
当年事发突然,三乞儿又都年少,磨盘和饭桶已吓傻了,熊瞎子自己则是连喘气儿都费劲,谁还记得慌乱之中用什么给他擦的身,只求短暂堵住伤口,使血不外流更多就得了。
事后两人推着板车上的一人匆匆上路,破屋里他仨积攒多年七零八碎的“财产”都没带上多少,更何况是一条破毯子?
秦嵬已然懵了:“你如何知道?”
“我如何知道?”沈云屏自嘲道,“因为我再回小石城时,那被血浸透、硬得能靠墙根儿立着的毯子还在院里,那么大的血腥味,连其他乞丐都不要它,才能让我捡到。”
秦嵬抚他后背的手顿住。
他已不需要去问,就想得到沈云屏当时是怎样的感受。
这世上的聪明人,或多或少都有过被自己的聪明带来的结果所折磨的经历。
这一点年少时的谢翎就已深深体会。
他从只言片语的消息里拼凑出三乞儿的去向,又从地上的痕迹和蛛丝马迹里推测出当夜熊瞎子的遭遇,立时就明白受伤的是谁,也明白这毯子上是谁的血。
哪怕是笨一些,脑袋转得慢一些,事实带来的冲击和打击就都会缓慢一些。
可谢翎并没有做一个单纯的笨孩子的机会,他曾有过,但也都随着父母朋友的离去而永远地丧失了这样的机会。
秦嵬至今仍不敢去看枫山脚下那烧得只剩断壁残垣的道观,而那时的谢翎却还是个孩子。
沈云屏道:“我知道那破毯子是你三个好容易从大乞丐手里夺回的家当,拽着去水缸里洗干净。可洗了半天也没洗出来,你流的血太多了。”
他的声音很平淡,十指交握,拇指搓弄、抠挖着指头上细碎的伤疤。
好像他还在洗那条破毯子。
秦嵬只觉这搅弄的动作,好似挖在自己心口,不由伸出一只手去,将他的手裹在自己掌心里:“谢翎……”
沈云屏闭了闭眼,无奈又痛苦地自喉管中挤出话来:“我忘不了留在我手上的味道!”
秦嵬只觉身上好似痉挛一样地疼起来。
方锦死前留在谢翎手上的血,和熊瞎子凝固后又在水缸里泡开的血,似千斤重担,压在谢翎的身上,将他死死地裹住。
那并非是血的气味。
那是绝望和离别的味道。
那是曾拥有的一切如今都已离开自己的味道,残忍无情地将尚且年少的谢翎压垮。
但他还不能垮塌,因为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所以只能在短暂的垮塌后迅速重建,而这重建的过程里,这气味丝丝缕缕地渗入其间,成了他的一部分。
沈云屏深吸口气,还要再说下去,却感觉秦嵬猛然坐起,似年少时打闹摔跤一般,将他扑倒,死死压着。
方才折腾得不轻,爽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沈云屏才逐渐感觉身上的异样,被秦嵬塌天大祸一般压下来,什么难过伤心都被挤得如隔夜饭一样吐掉,只剩骂娘:“你疯了不成?”
秦嵬苦笑的声音却响起:“你我如今,都各有各的轴脾气和残缺,是不是?”
沈云屏愣了愣,想起秦嵬那“屡教不改”的毛病,不由也苦笑起来:“真是再对没有了。”
秦嵬并不说那些医理,也不勒令沈云屏再不许擦手上的伤口。
因为他完全理解这是怎样的感受。
秦嵬自街头混饭到如今江湖扬名,早已知这世上最荒唐的事情,就是要别人按自己的喜好和对错来活。
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注定要过每个人各自斑驳的一生。
就如他注定不会再成为养家糊口的寻常人一样。
自他拿起刀的那天起,就要为自己的道义而活。
所以他上恶风山,闯毒谷,因为对秦嵬来说,越与他心里的“侠”相近,他就越觉得痛快和安稳。
而能令他不顾一切地追寻这种理想的前因,是他对生死的麻木。
因为他就是这样长大的。
这烙印在他魂儿上的斑驳,哪怕是谢翎、饭桶和磨盘合力,也很难抚平。
这道理套在沈云屏头上,也是一样。
谢翎失去一切,才有了如今的八方楼主沈云屏。
他过早地成长和周旋在黑白模糊的江湖之中,若没有这细腻敏感、多疑多虑的心思,早就被撕成碎片,不知死在何处。
他如今已撂不开手里这些东西,也已足够擅长搅弄人心,无论如何都很难去做一个洒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