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户的娇O小夫郎(16)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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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灶台前,云笙捞出锅里煮至半生的米饭,沥过米汤,用长筷子拨进木甑里。

  一大早,霍望山和杜鱼就来帮着开菜地。

  他本想一起去,被杜鱼拦下来,说他伤还没好全,让他留在屋里做饭。

  最近天热,伤口愈合得快,加上他每日抹药膏,额头上的干痂差不多都脱落了。

  知道杜鱼这是怕他累着,才让他做这种轻松的活儿,况且屋里本就需要留人送水做饭,云笙于是听他的话没跟着去。

  今天人多,云笙煮了满满一甑白米饭。

  早上刚起,霍黎就把养在缸里的鱼杀了,不用他再处理。

  云笙打算做个豆豉蒸鱼,再炖个红烧肉,炒几道清爽的素菜,有米汤喝,不用煮菜汤。

  炖在锅里的红烧肉咕嘟咕嘟冒着泡,霍菱刚跨进门槛就说了句好香。

  他也跟着去开了菜地,脖子上搭着一条汗巾子,额头和脸颊都在冒汗。

  见他满头大汗,云笙连忙打了盆温水给他洗脸,又倒了碗提前烧好的茶水。

  杜鱼在霍菱后面进屋,闻着肉香问了句:“肉都炖好了?”

  云笙嗯了声,也给他倒了一碗茶水,“等饭蒸好,再蒸条鱼,就能吃了。”

  鱼肉不需要蒸太久,不然肉会变柴。

  “行,等会儿我去送水,叫他们回来吃饭。”见霍菱大口喝着茶水,杜鱼轻轻拍了下他的后背:“慢点喝。”

  不等他说完,霍菱已经仰着头一口气喝完了。

  霍菱又自个儿倒了一碗,一边喝着,一边问往灶膛里添柴的云笙,“对了,我听霍黎哥说,他买了衣柜和浴桶?都送来了?”

  云笙点头:“昨日送来的。”

  霍菱放下喝完的水碗,擦了下嘴角道:“在哪儿?我去看看。”

  衣柜和浴桶在乡下算是较大的物件,不是每户人家都买得起的,寻常人家哪怕是嫁哥儿姑娘,也顶多陪嫁一个衣箱。

  云笙又添了根细柴,带他们去了里屋。

  两件东西都是昨日一早送来的,赵木匠是肉摊的熟客,没收太贵,听霍黎说,加上之前给的定钱,只花了八钱银子。

  杜鱼摸了下结实的柜门,满意点头:“木料还不错,是柏木做的?”

  云笙不太清楚:“好像是。”

  霍菱在一旁摸着浴桶,边摸边凑过去:“嚯,这浴桶真大,都能洗两个人了。”

  话音刚落,手背就被重重拍了一下,杜鱼暗暗瞪了眼他。

  什么能洗两个人,一个哥儿说这种话,也不知羞。

 

 

第12章 

  地里的野草拔干净,用锄头翻一翻,刨松板结的泥块,挑出土里的草根,就可以种菜了。

  这块菜地在离茅草屋不远的小山坡上,光照虽好,但地势高,离水田也远,不方便浇水。

  霍黎前些年种过几次,后来忙着杀猪卖肉,平日又要砍柴打草,也不缺菜吃,便由它荒在了那里。

  除了菜种子,杜鱼还带来一袋子土豆,几把红薯藤,以及一些瓜苗。

  土豆红薯喜阳又耐旱,不需要怎么打理,最适合种在这种山坡上。

  上午只开出了一片地,下午才开始种菜,云笙洗了碗没别的事做,也跟着来地里帮忙。

  他和霍菱一起把土豆斜着切成小块,放进挖好的土坑里,由杜鱼用小锄头在坑里埋上细土。

  土豆和红薯都要种在垄埂上,这样挖的时候更方便,也不容易积水。

  和土豆不同的是,红薯只有藤蔓也能种活。

  杜鱼一边飞快往土里插着红薯藤,一边对云笙说:“等红薯长出新藤,你再来规整规整 ,别让它长在沟里。”

  他说完,又叫云笙和霍菱将另一半地挖松了些,把带来的菜种子全撒下去。

  覆上细土后,再均匀撒上一层薄薄的草木灰。

  杜鱼边撒边说:“这种菜秧几天就能长好,你每日早晚来浇水,过两日就能摘来吃了。”

  霍菱在一旁浇着水,跟着说:“菜秧煮肉丸子汤味道可鲜了,你一定要煮来尝尝。”

  云笙点头应下。

  这几种菜他都种过,不难,稍微打理一下就行。

  接着是种瓜苗,杜鱼带来的是南瓜苗和冬瓜苗。

  村里人最爱种这两种瓜苗,结的瓜又多又大,还极易存放。

  有的人家存粮少,便留起来过冬吃,还有的人家种的太多,把多的剁成块煮来喂猪,霍菱家就是这样。

  南瓜冬瓜藤蔓长叶片大,占地也广,种在菜地边上就能长。

  他们几个哥儿在地里忙着种菜,霍黎和霍望山两个汉子也没闲着。

  浇菜的水就是霍黎挑的,挑了四五桶水,还挑了几筐骡粪和草木灰。

  霍望山也从自家茅坑里挑来几桶粪水。

  他和霍黎在菜地旁挖了个四四方方的土坑,用作粪坑,把粪水和骡粪一起倒进去。

  有了粪坑,不用再来回挑粪,浇水施肥更方便,碰上下雨的时候,坑里还能积上雨水。

  为免山里的小动物掉进坑里,霍黎找来一些树枝盖在粪坑上,至于人,应该没人会来这里。

  如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朝廷征收的赋税低,只要肯干活,家家都能吃上饭,少有人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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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完太阳已经落了山,晚饭也是在霍黎家吃的,还是云笙做的饭。

  原身阿婆年轻时做过帮厨,会些做饭的手艺,是以他们并未怀疑云笙,都夸他炖的肉好吃。

  晌午的蒸鱼都吃完了,红烧肉炖得多了些,还剩下一碗。

  顿顿吃肉容易腻,云笙晚饭煮了一锅黏糊的菜粥,又用泡好的酸豆角切碎炒了几个鸡蛋,另外清炒了一盘红薯叶。

  干了整整一天活,肚子早就饿了,几人把碗底都吃了个精光。

  天色将黑,杜鱼和霍菱帮着洗了碗才走。

  走的时候,霍黎说树上的脆李熟了,拿了篮子,叫他们顺道摘些回去。

  杜鱼没跟他客气,还特意摘了些表皮带青的,“正好我三哥家的外甥夫郎最近害喜,就爱吃酸的,赶明儿我给他送些过去。”

  说起这事,杜鱼不免有些高兴。

  哥儿一向难生养,外甥和外甥夫郎成亲了三年多,肚子里一直没动静,杜家一大家子人都跟着着急。

  “不过现在好了。”杜鱼笑吟吟道:“外甥夫郎如今有了身子,心也就落下去了。”

  霍黎帮忙摘着枝头的李子,听了这话说:“这可是件喜事,三嬷多送些过去。”

  旁边的霍菱却是一脸惊讶:“什么时候的事儿?阿爹你怎么没跟我说。”

  杜鱼边摘李子边道:“你一个未出嫁的哥儿,跟你说这些做什么。”

  霍菱撇了下嘴,没把他的话放心上,忙说:“李子我去送,我去看看表夫郎的肚子多大了。”

  杜鱼听了,打断他:“看什么看,这种事你以后就知道了。”

  说完,他抬眸撞上云笙的目光,及时止住了话。

  小哥儿额头光洁,皮肤白皙,眉间没有一道印记。

  刚才一时高兴没注意,杜鱼这会儿才想起来,面前的哥儿天生没有孕痣,也不能生养。

  怕云笙多想,他轻抚了下云笙的手背,温声道:“过去的都过去了,人生来是为了活着,别的都不是事,好好过日子就行。”

  云笙愣了一下,明白过来这话的意思,点了点头。

  因为从小就有缺陷,又经常被当成beta,他已经习惯了做一个普通人,忘了自己是个可以生孩子的omega。

  医生说他成年时会再次分化,他也曾抱有一丝期待,幻想恢复正常后,和一个身体契合的alpha结婚生子。

  眼看即将成年,他的外祖母却走了,他也穿越到了古代,还穿成了一个没有孕痣的傻哥儿。

  连最后一丝期待也没了。

  “行了,够多了,别摘了,留着你和笙哥儿吃。”

  杜鱼的声音拉回了云笙飘远的思绪。

  暮色渐拢,四野阒然,远处蓊蓊郁郁的稻田雾茫茫一片。

  晚风吹过,捎来一阵稻叶的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