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剑(29)

2026-10-09

  灯影飘动,喧嚷的人声几乎淹没了他最后一句话,周泊的眼中笑意不入眼底,是从骨子里沁出些冷冰冰的漠然。置身这样烟火气的佳节,他却好似只是扮演沉溺其中的众生,随时便可抽身而去,钻入另一种漆黑的、无温度的夜色中去。谁也不会找得到周泊的存在。

  “但是人所做之事,皆印证在世间,后人的功过评说,不能改变曾经做过之事。”白云漠的声音隔着纷乱尘音,在他耳边响起,“若总是想着日后成败,如何做好眼前之事?”

  他的剑偶尔碰到琉璃,敲击玉缶般清冽,在周泊身后引着足迹。

  周泊忽停下脚步。

  他们本就在人潮之中,背后越发拥挤,不觉已经被推着前行。喧哗声越发响亮,如汹涌的新潮,一股烧灼可怖的热浪,逼近了他们,从身后轰然炙热热地喷来。白云漠还没去看,下意识猛地拉住周泊,把他往旁边带。

  他们靠得很近,有几个孩子钻在人群里追逐打闹,只顾着充当一群嬉戏的游鱼,在路人的腿边冲撞。

  白云漠又要护好怀中的琉璃缸,不由往前踉跄几步,碰上周泊回首,两人同时觉出唇上一暖,有什么柔软之物擦过,如春雪下落,轻而快地消融,却留下一行温柔的暗流。

  一阵阵光焰吹拂过半空,半边天如染红霞。

  夜游的迎神队先过梯田里,再经过街道,上千名壮丁撑着竹竿,支起一条长龙,彩色龙首里藏着人,过一段路,便要豪饮一口,冲天喷火,与长街灯色相映成海。

  人声鼎沸,欢笑不休,烧尽今宵阑珊处。

  两人从未将彼此面容看得这么清楚,连双眼,都因狂烈快活的火光,而覆满剔透的光亮。

  细微的痒意,开始如新生的植被长出青葱浅草。

  锣鼓敲响,动荡了目眩神驰的停留,火光里的两人心中惊跳,下意识都别开视线,装作是两只被风卷到一起的蝴蝶。

  这样接近的意外并不是初次,在芝山客栈周泊给白云漠上药时,就已有过相似的意外,但那到底还留有一豆灯火的距离,没有惊动任何东西,来去轻松。现在,也只是快得捉不到的触碰,仿佛留有退可守的余地,却让人感觉缩短到无法再忘却,骤然失衡。

  孩子们没进人潮中,只有最末尾的女孩停下。她裹在粉色夹袄里,拿着花灯看着他们,脸颊润得红扑扑,眯眼露出一个无邪的笑:“哥哥,你们一定一定是很好的朋友,鹊仙娘娘会保佑你们平安的。”

  白云漠眨了眨眼,才发现自己刚才情急拉住的手还没松开,他快要变成一块木头。

  无数解释在嘴边,但不管哪种说出来,都无端平添一种刻意。

  身边的周泊仿若不觉,还能低下身,神色轻快地摸了摸她的头,柔声道:“谢谢你,鹊仙娘娘也会保佑你长乐无忧的。”

  他的声音依然是风雨不动的沉稳,因弯着腰,头发自肩边垂下,白云漠看到他耳根漫起一点红意,似胭脂抹过。

  “谢谢你,哥哥。”女孩看着他,忽有点害羞起来,将花灯送给他,冲他们挥挥手,跟着她找过来的母亲离开。

  “走吧,还有许多没看呢。”

  静默中,周泊主动迈步。

  白云漠的脑袋依然是一团浆糊,尚想不出只不过不小心碰了一下,这连吻也算不上的误会,究竟哪里不对,只是下意识应:“好。”只有这一个字,就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两人无师自通,拥有了同种默契,谁也不看谁,只是顺着人流继续走,手还牵着,一个温热,一个微凉。

  晚风吹醺四野,众人沉浸在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藏身其中,只是红尘中的吉光片羽,不会有人注意到这微小的秘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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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烈马

  两人跟着县里的人,一起去鹊仙娘娘庙里拜了拜,求了两条诸事顺遂的福条;再穿行过络绎人流,肩碰着肩,只踏着一身香火轻烟,回到了医馆。喧闹被遗在身后,馆里灯都已经熄了,唯有后院门挂着一盏灯笼,孤零零等着他们。

  他们开门,吕峻在院内还没睡,看见两个人本走在一块进来,瞧见他,突然如惊弓之鸟分开,一个人看起自己的剑,一个人摸起自己的扇子,刻意得离奇。这也就算了,接下来话也不说,各自闷头,一左一右进了自己的屋子。

  去看个热闹,这又是怎么了?吕峻感觉最近周泊更有些难以琢磨起来,每天看他们唱一出,现下都有点见怪不怪了,只将洗漱的水接进去给他们,打了个哈欠去休息。

  果不其然,等到了第二日,白云漠已经收拾好站在门外,等周泊出门,两人恢复如初。吕峻看着白云漠简朴至极的行装,多了几尾小鱼,多半是周泊买的。

  他们新买了马车,从鹊仙县上岭南,足要走五六天的路程,一路跋涉,见途中乔木繁茂,苍梧浓红,马蹄踩过深深幽草,天气越发暖和。

  等到了岭南,先是下了一场大雨,待第二天放晴,已经是一转潮湿晚春,入夏了。

  他们进了首府信都,此地是岭南最繁华之地,当年清王便在这里设府。玉像之事兴起,近来外来人口变多,关隘查得十分严格。

  入了城,几人风尘仆仆,先上万餮楼吃饭,周泊把先前和白云漠说过的,一一点了上来,三人奔波劳累,竟吃干净了一十四盘菜。主要是白云漠吃得多,他吃饭一向主张专心填饱肚子,惹得小二上菜时频频注目。

  看他年岁不大,衣衫朴素,像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外乡人,小二见得不少,从未来过首府盛都,傍了朋友的光能来信都第一楼吃饭,也是初开眼界。他暗自窃笑起来,仰着头,放下盘碗的力度也重了些。

  周泊不着急,只等白云漠吃饱。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不吝啬为朋友花钱,看白云漠吃饭,且是由他招待的饭,周泊的胃口也奇异地好了许多。

  他们坐在二楼,可以凭栏而望,周泊上次来这里,已经是快十年前的事情,当时清王治下,百姓和乐,荣华之盛,甚至一度比肩北方,谋反案后血河一路流到江东,死了不少人,衰落了些许。

  吃过饭,小二将手巾甩上背,笑脸在前面引他们下楼离开,小二被上楼的人撞着肩膀,不由往后一仰,周泊适时伸手一扶,稳稳托住他后背。

  “哎,多谢公子。”小二忙冲他道谢,“公子真是心善,瞧您相貌不是本地人,不知道是初来此地么?”

  周泊唇边含笑:“是,来这边游赏山水,劳烦小哥跟我讲讲,去哪里合适?”

  “哎哟公子客气了,您可来对了,信都就是这会最漂亮,往东边去看刺桐花,往西边罗浮山吃杨梅荔枝,许多踏青游兴的人赶着天没大热来呢。”他边快言快语地介绍,边偷眼打量周泊,见他举止风雅,是春江湘竹般的文士,连淡秀之姿也增添了几分光华。以他多年迎来送往的目光,周泊身家不菲,他习惯看人下菜碟,更是殷勤,“公子若是喜欢音律,怜袖坊的姑娘们更是岭南一绝。”

  周泊点头,问:“这里哪儿的布庄好?”

  小二一愣,细数了几个,一行人也到了门前。等他们三人离去,身后有人又有人呼唤,小二转身跑去,正要对着客人露起笑脸,却做不动表情,只觉整个面颊僵硬,好像血肉都成了凝胶一块。

  他揉了揉脸皮,着急不已,再用力扯动唇角——却是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了。

  “只要云锦、江绣做的成衣,布匹也可以拿来试试,不要多绣样,整体乌黛最好,薄青、晴蓝也让我瞧瞧……这个不好,不要。”

  布庄内几个伙计忙碌不休,一人计数,两人找布,还有一个丈量白云漠的尺寸,周泊站在那指点江山,转眼捧出数十匹料子,只消一眼又退掉颜色跳脱的、不容入目的。

  白云漠被围在中间,动也不能动,平时在高手招下过生死,能不动声色、应对冷静,面对这种场面,也只得木立其中,望梁数着上头的木纹,任他们七手八脚地打理。

  到后面,等白云漠穿着一身出来,这些成了精的伙计立刻就能从周泊表情里看出合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