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天,程愫终于动了。
吃过早饭,他把书合上,站起来,走到窗前站了一会儿。程光耀坐在角落里,大气不敢出。林宣抬起头看着他。
程愫转过身,问道:“聚贤楼的赛诗会,还在办?”
程光耀愣住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在……在办。连办七天。”
程愫点点头,“走吧。”
程光耀张了张嘴,疑惑道:“去哪儿?”
程愫没回答,已经往外走了。林宣站起来,把整理的东西收进怀里,跟上去。程光耀愣了好一会儿,才连忙追上去,“小叔,你……你要去赛诗会?”
程愫没回头。
程光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小叔,那些人说话很难听……你去了,他们肯定会……”
“我知道。”程愫的声音很平静,“所以要去。”
程光耀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跟在程愫身后,看着他瘦削的脊背挺得直直的,忽然有了些信心。
聚贤楼二楼的赛诗会,第六天了,人比前几天还多。
流言传得越凶,来看热闹的人就越多。有人想看程愫出丑,有人想看府案首的真面目,有人只是闲着没事,凑个热闹。
李容坐在主位上,摇着折扇,心情很好。这几天他的名声水涨船高,谁都知道他在赛诗会上把成安县的府案首说得不敢露面。他不在意程愫是不是真的不会作诗,他只需要一个垫脚石。府案首的名头,就是最好的垫脚石。
门帘掀开,三个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身量不高,穿着一身半旧的靛蓝布衫,头发用一根木簪束着,简简单单的。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目光平静,像一潭深水。
身后跟着一个比他高半头的少年,沉默寡言,但那面容却让人惊艳。最后面那个,低着头,像是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前几天那个自称程案首侄子的书生程光耀。
大厅里安静了一瞬,然后有见过程愫的人低声说:“程愫?成安县的程愫?”
李容的折扇停了。他盯着那个少年,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嘴角慢慢弯起来。他等了好几天,终于等到了。
他站起来,拱手笑道:“哎呀,程案首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在下李容,久仰久仰!”
程愫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李容也不在意,笑眯眯地让出主位,“程案首请坐!来来来,给程案首上茶!”他殷勤得很,可那殷勤底下藏着的东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想让程愫出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府案首下不来台,他的名声就更响了。
程愫没有坐,他站在大厅中央,目光扫过在场的人,“听说这几天,有人在议论我。”
大厅里安静极了,李容的笑容僵了一瞬,随即又恢复如常。
“程案首说笑了,哪里是议论,不过是大家仰慕程案首的才名,闲谈几句罢了。”
程愫看着他,“那我也来闲谈几句。只是就别叫我程案首了,来参加院试的学子中不乏其他府的案首,这么叫容易惹人误会,还是叫我程愫就好。”
李容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不悦,但仍旧赔着个笑脸说道:“程公子想怎么谈?”
程愫走到条案前,拿起笔,“赛诗会,自然是谈诗。”
大厅里炸开了锅。
府案首要当场作诗了!
那些来看热闹的人眼睛都亮了,有人往前挤,有人踮起脚尖,有人交头接耳。
李容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他求之不得。他自问诗才不差,在这府城里也算小有名气。
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还是出身乡野,又没有什么名师教导,就算会考试,能写出什么好诗来?他倒要看看,这位府案首有多大能耐。
“好!程公子爽快!”李容一合折扇,走到条案另一侧,也拿起笔,“那在下就陪程公子切磋切磋。今日以‘秋’为题,不限韵,如何?”
程愫没看他,已经落了笔。
大厅里安静下来,只有笔尖落在纸上的沙沙声。程愫写得不快,一笔一划,稳稳当当的。林宣站在他身后,一动不动。程光耀站在角落里,手心全是汗。
李容也在写,写得很快,刷刷刷的,像是不需要思考似的。他一边写一边偷看程愫,嘴角带着笑,他觉得自己赢定了。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李容搁下笔,拿起自己的诗作,念了出来。
“秋来何处最销魂,独倚栏杆望远村。霜叶满山红似火,寒鸦数点日黄昏。”
念完之后,他得意地看着程愫。
旁边的人纷纷点头,有人说“好诗”,有人说“李公子才思敏捷”,有人鼓掌。李容拱手谦虚了几句,可那眼里的得意,压都压不住。他可是府城里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从小家境优渥,父亲又专门请来名师教导,他的老师都说他在诗赋上有天分,而且他又浸淫多年,对方才十三四岁,这诗词的造诣怎么可能比得上他。
程愫还在写,他写得很慢,像是每一个字都要斟酌很久。李容看着,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他等着,所有人都等着。
终于,程愫搁下笔。他没有念,把纸往前推了推。林宣接过来,拿起纸张面向众人。
程光耀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想看清纸上写了什么,旁边已经有人念出了第一句:
“自古逢秋悲寂寥。”
大厅里安静了一瞬。这起句平平无奇,没什么出彩的。李容的嘴角弯了弯。可紧接着,又念出了第二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李容的笑容僵住了,这一转,转得漂亮。前人写秋,多是悲凉萧瑟,可这一句偏偏说秋日胜过春天。翻案翻得大胆,翻得新奇。大厅里有人“咦”了一声。
后面也不需别人刻意念了,因为每个人几乎都忍不住出声念了出来。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念完了。
大厅里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李容。他站在条案另一侧,手里还捏着自己那首诗,脸上的表情从得意变成僵硬,从僵硬变成不可置信。他读了一遍,又读了一遍,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的诗写的是“霜叶满山”“寒鸦数点”,是秋日的萧瑟。可程愫写的是“晴空一鹤”“诗情碧霄”,是秋日的辽阔。他的诗在写景,程愫的诗在写意。他的诗让人看了觉得秋天很冷,程愫的诗让人读了觉得天地很大。
高下立判。
大厅里有人低声念着那四句诗,念了一遍又一遍。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有人摇头赞叹,有人面面相觑,有人偷偷看李容的脸色。
程光耀站在角落里,嘴张着,半天合不上。他知道程愫会读书,会考试,会种地,会改良果树。可他从来不知道,程愫还会作诗。而且作得这么好。好到什么程度?好到李容那首诗,连放在旁边比的资格都没有。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东西,热热的,堵在胸口。不是嫉妒,是佩服,是解气,还有一种他自己都说不明白的感激。
程愫本来可以不来。他安安静静地在客栈里看书,过几天去考试,考完就走。那些流言蜚语伤不了他。可他来了,因为他程光耀在外头丢了脸,连累了他的名声。他来,不只是为自己正名,更是替他把丢掉的脸,捡回来了。
程光耀低下头,用袖子擦了擦眼角。
李容站在条案前,手里的诗卷成了一团。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旁边的人都在看程愫,没有人看他了。那些原本夸他“好诗”的人,现在全在念程愫那四句。他站在那里,像一棵被人连根拔起的树,枝叶还在,可根已经没了。
他咬了咬牙,挤出一个笑,“程公子果然名不虚传,在下佩服。”他把那团纸塞进袖子里,拱了拱手,转身要走。
“李公子。”程愫的声音从后面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