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马克汉先生不是真的要开枪——我认为。”
史尼金离去后,万斯坐到藤椅上,头部对准子弹孔。
“马克汉,”万斯请求,“现在请你站在凶手的位置上,手枪举在地板香烟的正上方,然后瞄准我的太阳穴……小心,”他笑着警告,“别扣扳机,否则你永远不会知道谁杀了班森。”
马克汉勉强照做,当他站着瞄准时,万斯要我测量地板到枪口的距离。
四英尺九英寸。
“差不多,”他站起来说,“你看,马克汉,你有五英尺十一英寸高,所以杀班森的凶手身高与你相近——绝对不会矮于五英尺十英寸,这样不是很清楚了吗?”
他的示范简单明了,马克汉深为所动,他的态度渐趋严肃。蹙眉沉思了一会儿后,马克汉说:“很好,但是可能凶手举枪的位置比我高也说不定。”
“不可能,”万斯回答,“我自己射击过很多次,知道一个用枪好手用枪瞄准一个小目标时,手臂一定向前伸直,肩膀微微耸起,这样才能够让眼睛和目标成一直线。正因如此,从他拿枪的高度可以正确算出他本人的身高了。”
“你的论点建立在:假设杀害班森的凶手是一个从容不迫瞄准小目标的用枪好手。”
“不是假设,是事实,”万斯澄清,“想想看:如果此人不是好手,他不会选五六英尺外的前额为目标,他会挑选大一点的目标,譬如前胸。还有,如果他不是好手,他的目标是前胸,那么他所发射的子弹不可能只有一发。”
马克汉想了想说:“我承认你的理论十分合理,然而,凶手也可能是五英尺十英寸以上的任何高度,因为一个人可以蹲下身子而照样瞄准目标。”
“是没错,”万斯同意,“但不要忽略了在这件案子里,凶手所站的位置非常自然的事实,否则班森一定会有所警觉而加以防范,他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被射杀可以证明这一点。当然,可能凶手稍微弯腰以免班森必须抬头和他说话……如果我们设定凶手的身高介乎五英尺十英寸至六英尺二英寸之间,你的看法如何?”
马克汉一言不发。
“可爱的圣·克莱尔小姐,”万斯笑着提出,“不可能超过五英尺五或六英寸吧?”
马克汉默默地继续抽着烟。
“李寇克上尉应该超过六英尺吧?”万斯说。
马克汉的眼睛眯了起来,“你为什么这么认为?”
“你刚才告诉我的,你不记得了吗?”
“我告诉过你!”
“你是没有直说,”万斯指出,“但当我向你透露凶手大约多高后,与你怀疑的那位年轻女士条件不符,我知道你那活跃的头脑立刻寻找其他的可能性。那位女士的情夫是世界上惟一有可能之人,所以我判断你的脑袋已锁定是他。如果他的身高和我所推断的一致,你就不会说什么;但如果你坚持那位凶手极有可能弯着腰行凶的话,我就知道上尉的身材高得惊人……所以在你久久不语的时候,你的思想已经与我交流,告诉我那位男士大约六英尺高。”
“想不到你还会测心术,我等不及要看你表演石板写字了。”
他的语气有点恼羞成怒,而他恼的是自己不得不信服万斯的剖析,他发现自己被万斯牵着鼻子走,又顽固地想坚持自己原先的想法。
“你对我推断凶手身高一事还有问题吗?”万斯笑容可掬地说。
“没有,表现可圈可点……但,如果这么简单,为什么海契杜恩没有发现?”
“希腊哲学家亚拿萨哥拉曾说:有机会使用灯的人,别忘了加灯油。这句话极具深意,马克汉——短短几字却蕴涵着一个伟大的真理。没有油的灯是无用的。警察总是有许多灯,但却没有油,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除了在大白天之外从来看不见任何人的原因。”
马克汉的脑子现在忙于朝着另一个方向思考,他站起来开始距步,“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怀疑过李寇克上尉是真正的凶手。”
“为什么你不曾想到他?是不是因为你的手下告诉你,那天晚上,他像个乖宝宝一样待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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