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门还是出去时的右边?”
“出去时。”
“那就是书架所在之处喽?”
“是的。”
万斯看起来十分满意。
“现在有一个关于枪的问题,”他说,“你为什么把它交给圣·克莱尔小姐?”
“我是懦夫,”男人回答,“我怕他们会在我的公寓里找到这把枪,却从没想过会害她被怀疑。”
“所以当她被警方怀疑时,你立刻从她家中取走手枪掷入东河?”
“是的。”
“弹匣少了一颗子弹——更令人起疑。”
“我也这么想,所以才把枪扔掉。”
万斯蹙眉说:“那就奇怪了,一定是有两把枪。我们在河里捞获一把柯尔特自动手枪,弹匣是满的……上尉,你确定从圣·克莱尔小姐家中取走并丢入河里的那把枪是你的吗?”
我知道根本没有从河中寻获手枪这档子事,我不明白万斯是否想将女孩牵扯进来,马克汉也是一脸狐疑。
李寇克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他固执地说:“不可能有两把枪,你们找到的那把是我的……我又将弹匣填满了。”
“噢,那问题就解决了,”万斯的声音愉快且安心,“还有一个问题:上尉,你今天为什么来投案并认罪?”
李寇克将下颚伸出,在整个交叉讯问过程中双眼首度露出光芒,“为什么?因为这是惟一能做的事,你们毫无道理地怀疑一个无辜之人,我不希望再有人受苦。”
讯问结束了,马克汉没有提出问题,狱警将上尉押走。
门在他身后合拢,异样的沉寂笼罩室内,马克汉怒气冲天地坐在那里,双手枕在脑后,两眼盯着天花板。少校坐回原来的椅子上,满意地看着万斯;万斯用眼角斜眠马克汉,嘴角含笑。三个人的表情鲜明地表达了对讯问后的反应:马克汉苦恼,少校欣慰,而万斯怀疑。万斯终于打破沉默,以平淡的口吻说:“你现在知道认罪是多么不可靠了吧?我们单纯高贵的上尉实在不是一个编故事的高手,全世界没有人比他更不会撒谎了,他的愚蠢连要模仿都很困难,他竟然指望我们相信他有罪,真令人感动!他大概以为你会将自白书插在他衬衫的口袋里并送他上绞架。你注意到了,他连那晚进入班森屋子里的方式都搞不清楚,范菲承认曾在屋外出现的事实几乎破坏了他和预定受害人一同进屋的即席解释。他完全不记得班森的服装不整,当我提醒他时,他必须自圆其说,所以立刻让班森快跑上楼迅速更衣。还好报上没有提到班森的假发,所以当我问班森换好衣服下楼,头发颜色是否不同时,他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了,少校,你弟弟脱下假牙后讲话是否比较含糊?”
“非常明显,”少校回答,“如果那天晚上艾文将整排假牙取下,李寇克绝对能够注意到。”
“还有很多事情他都没注意到,”万斯说,“比方说,珠宝盒和电灯开关的位置。”
“这一点他错得离谱,”少校插口,“艾文的房子是旧式建筑,惟一的开关是吊灯下的垂饰。”
“没错,”万斯说,“然而,最大的漏洞出在枪上面,他完全语无伦次,他原先说因为少了一颗子弹故将枪扔进河里。当我告诉他弹匣是满的时,他又解释说自己将它填满,要我认定那把枪是他的……整件事十分清楚,他以为圣·克莱尔小姐有罪,所以想尽办法将一切罪过往自己身上揽。”
“我也如此认为。”班森少校说。
“但是,”万斯若有所思地说,“我对上尉的态度有一丝不解,他无疑与谋杀案有某些关联,否则不会在第二天将手枪藏在圣·克莱尔小姐的住处。他是那种只要有人对他未婚妻起邪念就会发威的笨家伙,很明显,他问心有愧,但又是为了什么呢?绝不是为了杀人。这是桩精心策划的谋杀案,上尉不是个中能手,他的个性固执、有勇无谋、好打抱不平、据理力争,完全是标准的骑士精神,他要所有的人看到他英勇的风采。这种人不屑当风流倜傥的唐璜,他心中的理念十分单纯。若真是上尉下的毒手,他不会对爱人的手套与提袋视而不见,他会将它们一并带走。事实上,他杀班森的可能性和没有杀的相等,就像琥珀中的小昆虫一样或有或无。即使他真的想杀死班森,也绝对不是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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