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在整个表演期间,你和上校是否都不曾离座?”
“不,第一场结束后,我的一位朋友到包厢来打招呼,上校去了洗手间。第二场结束时,上校和我则到外面的走廊上抽烟。”
“第一场结束是在什么时候?”
“十二点三十分左右。”
“走廊在什么位置?”万斯问,“我记得是在靠街的那一边。”
“你说对了。”
“靠近包厢处不是有一个直接通往走廊的出入口吗?”
“是的,那天晚上我们就是从那里走到走廊的。”
“第一场结束后,上校去洗手间多长时间?”
“几分钟——我不能肯定说到底是几分钟。”
“他在第二场开始时回来的?”
莫瑞提想了一下,“我想不是,我想他在第二场表演开始后几分钟才回来。”
“十分钟?”
“我不能肯定,绝对不超过十分钟。”
“如果加上中场休息的十分钟,上校可能离开了二十分钟之久?”
“是的——有可能。”
访谈到此结束,莫瑞提离去后,万斯靠在椅背里一边思考一边抽烟。
“意外的收获!”他下结论,“你知道那间戏院就在班森家的转角处,你了解当时的情形了吗?……上校邀一位市议员观赏午夜场的戏剧演出,选的是靠近通往走廊出口的包厢座,十二点半前他离开包厢,经由走廊偷偷溜往班森家,被允许入内之后杀了班森,然后赶回戏院,二十分钟足够了。”
马克汉坐直身子但并未说话。
“现在,”万斯继续,“我们来看看一些已经被证实的事……圣·克莱尔小姐曾告诉我们,上校指控班森耍诈以至于他在班森操纵的投资中损失惨重,他和班森冷战已经有一星期之久,显然他们之间闹得十分不快。他在餐馆看见圣·克莱尔小姐和班森一起,知道她必于午夜十二点返家,所以他溜出戏院在十二点半时下手,可能他原先打算迟一点,大约一点三十分到两点间再动手。身为陆军军官,他拥有一把柯尔特点四五口径的手枪,而且可能还是个神枪手。他急切地希望有人成为这桩命案的代罪羔羊——他不在乎是谁,还打电话给你询问此事。他是少数几个班森在衣冠不整时愿意见的人之一;他和班森相交十五年,普拉兹太太曾见过班森在他面前除去假发。此外,他一定很清楚屋内的隔间,毫无疑问当他带领他的老朋友经历纽约市灿烂的夜生活后,一定在班森家中留宿过无数次……你对这一切的看法如何?”
马克汉一直在室内踱步,双眼几乎阖上,“原来这就是你一直对上校兴趣盎然的原因——不停地问人是否认识他,又邀他共进午餐……你最初是如何认定他有罪的?”
“有罪!”万斯惊呼,“那个无用的蠢蛋有罪?!马克汉,你的想法真是太荒谬了。我相信那天晚上他是去洗手间梳眉毛整理仪容,你知道吗?舞台上的女演员一眼就会看见坐在包厢中的他。”
马克汉突然止步,面色一沉,双眼冒火,在他尚未破口大骂前,万斯平静地开口说:“我在碰运气。上校是那种老派的花花公子,绝对会到洗手间去打扮自己——你知道,我宁愿相信这个事实……天哪!除了你极度不快之外,我们今天早上可是大有进展,你现在有五个嫌疑犯,只须用上一点法律手腕,就能够成功地起诉其中任何一人。”
他将头往后靠,“首先是圣·克莱尔小姐,你曾经一度确定是她做的,并告诉少校已准备下令逮捕她,如果能够成功地推翻我对凶手身高所做的测量实验,法官一定会采信你的说法。其次,是李寇克上尉,我得用极大的力量才能阻止你逮这个家伙入狱,就拿他那篇精彩的自白书来说吧,你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而且即使你遇上困难,他会助你一臂之力,因为他巴不得你判他有罪。第三是林德·范菲,你成功起诉他的机会比任何人都要大——大量完美的间接证据,任何一位陪审员都会乐意判他有罪,至于我自己,光凭他穿衣的品味就会毫不犹豫地判他罪了。第四,我骄傲地提出普拉兹太太,另一件间接证据充足的案子,从线索中推衍出来的结论无懈可击。第五是上校,我刚刚才排练了一遍指控他的演出,如果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我可以再精心策划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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