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杀人事件(73)

2025-10-09 评论

    他停下来对马克汉和蔼可亲地笑了笑,“请仔细观察,这五个人全都符合有罪的假设,每一个人在时间、地点、机会、方法、动机和行动各方面都符合法律上逮捕的要件,惟一的问题就在:这五个人全部都是无辜的,实在烦死人了。如果嫌疑最大的人竟然是无辜的,那该怎么办?……实在令人困扰,不是吗?”
    他拿起不在场证明的报告,“除了继续调查这些证词之外,别无他法。”
    我不明白他在这些不相干的枝节上大做文章有何目的,马克汉更是一头雾水,但我们两人都相信他的疯狂行径背后一定有很好的理由。
    “现在,”他若有所思地说,“下一个人是少校,应该如何对付他的证词?我想用不了多少时间。他就住在附近,证明他不在场的关键人物就是公寓的夜间管理员,来吧:”他站起身。
    “你怎么知道管理员现在在那里?”马克汉反对。
    “我刚才打过电话,知道他在。”
    “这实在是太无理取闹了。”
    万斯拉着马克汉的手臂,故意把他往门口拖。
    “没错,”他同意,“但是我常常告诉你,你把一切事情都看得太严肃了。”
    马克汉竭力反抗,试图将手臂从对方掌握中挣脱出来,但万斯意志坚决,经过一阵挣扎,马克汉投降了。
    “我就快忍受不了你这些欺骗的伎俩了。”他咆哮着钻进一辆计程车。
    “我已经全部用完了。”万斯说。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秘的单身公寓,简单高贵的入口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楼梯底电梯旁是电话总机所在。
    我们抵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在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入口处万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头衔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为其难地走进去。
    经过简短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来此的目的。
    万斯以一副早知道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样子开始发问。
    西四十六街班森少校公寓l楼间。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杀害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老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将以下的对话以问答方式写出以便节省纸张。)万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万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杀了!
    万斯:因为谋杀案的刺激,以至于你很自然地记得班森少校的一举一动?
    男孩:当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万斯:他回来时,是否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概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地选了一个烂表演节目。
    万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微笑着):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钱全都给了我。
    万斯:一共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万斯:然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万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度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万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我一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没看见他走出去。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范·戴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