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好了!”她说,“什么也别想,再坚持一会就让你离开这里出去。”
于是我决定什么也不再想。而这样一来,又觉得裤子冰冷冷地裹着大腿,以致浑身发冷,腹伤又开始木木地作痛。奇怪的是,尽管身上如此冷不可耐,却感觉不出有必要小便。此前最后一次小便是什么时候来着?我上下左右搜遍所有的记忆,结果一无所获。想不起曾什么时候小便。
起码进入地下一次也没有小便。之前呢?之前我开汽车来着。吃汉堡牛肉饼,看过山车上的一男一女。再往前呢?再往前我睡觉来着,胖女郎赶来把我叫醒。那时小便了吧?可能没有。女郎像往皮包里塞东西似的将我打醒领出。连小便工夫都没有。再再往前呢?再再往前发生什么我已记不确切。去找医生了,大概。医生为我缝合肚皮。但已忘了医生是何模样,总之是医生无疑。是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在我xx毛偏上一点的部位缝合伤口。那前后我小便了没有呢?
不知道。
也许没有吧?假如那前后果真小便,我该清楚记得小便时伤口的疼痛程度才合乎道理。既然没记得,那么我肯定未曾小便。如此说来,我已有好长时间没有小便。几个小时?一考虑起时间,头脑便又乱成夜明前的鸡舍。12小时?28小时?32小时?我的小便到底
何处去了?那期间我喝了啤酒,喝了可乐,喝了威士忌——那么多水分跑去哪里了呢?不不,我被割开肚皮去医院或许是前天的事。而昨天则似乎是截然与此不同的另外一天。可昨天是怎样的日子呢?我却又如坠五里云雾。所谓昨天,不过是模模糊糊的一个时间集合体罢了。其形状同吸足水分膨胀起来的巨大元葱毫无二致。哪里有什么,哪里会出来什么,统统捉摸不定。
形形色色的事件犹如旋转木马忽儿拉近忽儿离远。那两个歹徒划破我肚皮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呢?黎明时分我在超级商场的酒吧里一人独坐——是在这之前还是之后呢?还有,我何苦对小便一事如此耿耿于怀呢?
“有啦!”说着,女郎回过头一把拉住我的臂肘,“下水道!出口!”
我把小便的事从脑海里赶走,看着她手电筒照出的一方岩壁。只见那里开有一个垃圾滑槽样的四方洞口,大小仅可容一人勉强通过。
“可这不是下水道呀!”我说。
“下水道在这里边。这是直通下水道的洞。喏,有泥腥味!”
我把脸探进洞口使劲抽了几下鼻子,果然有熟悉的泥腥味。在地底迷宫转来转去转到最后,甚至对这泥腥味都产生了一种阔别重逢的亲昵感。同时感到有明显的风从里边吹出。稍顷,地面有节奏地微微发颤,洞穴深处传来地铁电车驶过钢轨的声音。声音持续10—15秒后,如关紧水龙头时那样渐细渐微以至消失。毫无疑问,这是出口。
“总算像是到了。”说罢,女郎在我脖子上吻了一口。“什么心情?”
“别问这个,”我说,“说不大清。”
她率先一头扎进洞口。等她柔软的臂部消失在洞中,我随后进入。洞穴很窄,笔直地向前伸展。我的手电筒只能照出她的臂部和大腿根。那大腿根使我联想起珠滑玉润的中国菜。裙子早已湿透,像无依无靠的孩子那样紧紧贴着她的大腿。
“喂,没事儿吗?”她吼道。
“没事儿。”我也吼了一声。
“地上有鞋。”
“什么鞋?”
“黑色男皮鞋,单只。”
不一会我也找到了。鞋很旧,后跟已经磨歪。鞋尖沾的泥已经发白变硬。
“这地方怎么会有鞋呢?”
“这——说不明白。或许是被夜鬼抓到的人掉在这里的吧。”
“有可能。”我说。
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可看,我便边走边观察她的裙子下摆。裙子不时卷到大腿往上的地方,闪出没有沾泥的白生生胖乎乎的肌肤。用过去的说法,就是长筒袜金属吊环的部位。过去长筒袜上端边缘同吊环之间是有一道露出肌肤的间隙的。那还是内裤和长筒袜二合一出现以前的物品。
一来一去,她那白色肌肤使我想起很久以前——吉米·亨德利克斯、“奶油”、甲壳虫乐队以及奥蒂丝·莱迪格那个时代的事。我打起口哨,吹了皮特·安德·戈登的《我去皮塞苏》的开头几小节。很不错的歌,甘美凄婉,比什么嘭嚓嚓强似百倍。不过也讲因我年纪大了才有如此感受,毕竟是20年前流行的东西。20年前又有谁能预见内裤长筒抹会合二为一呢?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村上春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