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以南太阳以西(14)

2025-10-09 评论

    准确地说,我并不爱她,她当然也不爱我。但爱与不爱对方对那时的我不是重要问题。
    重要的是自己此时此刻被急剧地卷入了什么之中,而那什么对于我来说应该含有关键因素。
    我想知道那是什么,迫不及待。倘若可能,我甚至想把手伸进她的肉体直接触摸那个什么。
    我喜欢泉。可是她一次也不曾让我体味如此横冲直闯的力。相比之下,对这女子我一无所知,也没感觉出爱情。然而她让我震颤,让我奋不顾身地接近。我们所以没有认真交谈,归根结蒂是因为没感到有此必要。如果有认真交谈的气力,我们就又用它来多干一次。
    我想,在我们争分夺秒如醉如痴地将这种关系持续几个月之后,大概就要不约而同地互相远离。这是因为,那时我们所进行的,是极为自然极为正常极为必要的行为,没有被任何疑问插足的余地。至于爱情、犯罪感以及未来之类一开始便被排除在外,没有介入的可能性。
    所以,假如我同她的关系不暴露(但实际上肯定很难,毕竟我同她干得太入迷了),那以后我同泉想必会将恋人关系保持一段时间,每年至少可以在大学放假的几个月时间里继续幽会。关系能保持多久我说不准,不过我觉得若干年后我们还是要自然而然——并非由于哪一方主动提出——分手的。我们之间有几个大的不同点,而且是随着成长、随着年龄增大而逐渐扩大的那类不同点。现在回头看去,我看得十分清楚。不过,就算将来一定分手,如果没有我同她表姐睡觉那种事,我们会分手得更温和些,以更为健康的姿态踏入新的人生阶段,我猜想。
    然而现实中并未那样。
    现实中我严重伤害了她,损毁了她。她受到怎样的伤害怎样的损毁,我也大体想象得出。泉没有考上以她的成绩本应手到擒来的大学,而进了一所名字都不为人知晓的女大。同她表姐的关系败露后,我同泉见面谈了一次。两人在时常幽会的小酒吧谈了很久。我设法做出解释,试图尽可能地开诚布公,小心斟酌词句向她诉说自己的心情——同她表姐之间发生的事决不是本质上的,不是既定路线上的,那只是一种物理性的吸引力导致的,自己心中甚至连背叛恋人的愧疚感都没有,那对两人的关系不具任何影响力。
    但是泉当然不理解,说我是卑劣的扯谎鬼。也的确如她所说,我瞒着她偷偷模摸同她表姐睡觉来着。况且并非一次两次,而是十次二十次。我一直在欺骗她。事情若理直气壮,自然无需欺骗。应该一开始就向她挑明:我想和你表姐睡,想大动干戈一直干到脑浆消融,想以各种体位干上一千回,但这和你毫不相干,所以希望你不要在乎。问题是作为现实不可能这么对泉直言不讳。所以我扯了谎,扯了一二百遍。我编造适当的理由拒绝同她幽会而去京都同她表姐睡觉,对此我没有辩解的余地。不用说,一切责任在我。
    泉得知我同她表姐的关系,是一月已接近尾声时候的事,我的十八岁生日刚刚过去。二月几场高考我全部轻易过关,三月末将离开这里前往东京。离开前我给泉打了好几次电话,但她再不肯同我说话。长信我也写了几封,都没接到回音。不能就这样离开,我想,不能就这样将泉一个人扔下不管。但是,我就是再这样想,现实当中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泉已不想同我发生任何形式的往来了。
    在开往东京的新干线列车上,我一边惆怅地望着窗外风景,一边思考自己算是怎样一个人。我看放在膝头的自己的手,看映在窗玻璃上的自己的脸。位于这里的我到底算什么呢?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对自己产生强烈的厌恶感。事情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呢?不过我明白,若再次置身同样状况,我还得重蹈覆辙。恐怕仍会对泉扯谎,仍同她表姐睡的,而不管那将怎样地伤害泉。承认这一点是痛苦的,但实情如此。
    当然,在损毁泉的同时,我也损毁了自己。我深深地——比当时我所感觉的还要深得多地——伤害了自己本身。从中我理应吸取很多教训。但经过若干年后重新回头审视的时候,我从中体验到的,仅仅是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在终极本质上我这个人是可以作恶的。诚然我一次也没有动过对谁作恶的念头,然而动机和想法另当别论,总之我是可以在必要情况下变得自私变得残忍的,就连本应悉心呵护的对象我也可以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给予无可挽回的、决定性的伤害,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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